结婚证名字不对婚姻有效。自《民法典》生效之日起,婚姻无效的情形仅包括:
1.重婚;
2.未达法定婚龄;
3.有法律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只要不违反以上三条并依法登记的就是有效婚姻。结婚证名字不对可以对婚姻登记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
一、未年法定年龄领的结婚证有效吗
未年法定年龄领的结婚证无效。由于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时,只做形式审查而不做实质性审查,所以确实有可能会出现不到法定婚龄而领取结婚证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婚姻无效就意味着婚姻从登记之日起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也不存在婚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根据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不到法定年龄结婚有效吗
不到法定年龄结婚无效。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可撤销婚姻只规定一种情形,即因胁迫结婚的,被胁迫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或者未达到法定年龄的婚姻,都是无效婚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自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三、关于婚姻无效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婚姻无效的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婚姻无效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的;
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胁迫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要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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