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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航空免费退票政策法律问题

2020-01-05 来源:榕意旅游网

法律分析:

南方航空发布通知,在8月4日0时前购买(或换开)的南航航班及使用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且旅行日期为8月4日(含)至8月31日(含)的784开头的国内客票,首次变更至2021年12月31日(含)前相同航程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费;在客票有效期内申请退票免收退票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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