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生效后,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方不按判决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国《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对方拒绝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就是说,离婚判决生效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就宣告解除了,不需要执行。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判决离婚之后,夫妻中的一方不执行相应的义务,可以提出诉讼进行强制执行,如果还是不履行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强制的手段对不履行相应的义务的一方作出处罚,包括财产还有拘留等形式。
一、欠钱不还赢了官司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1、判决书生效后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
2、申请强制执行六个月后,仍然未执行的,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被告方对法院赔偿款不给怎么办
被告方不执行法院判决书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条执行通知与强制执行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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