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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是否需要缴纳社保?

2020-11-09 来源:榕意旅游网

劳动关系下公司应缴纳社保,未缴纳将面临追缴滞纳金和罚款的风险。符合主体资格、公司管理制度适用、从事有报酬劳动三个标准即构成劳动关系。无论签订何种合同,公司都应购买社保,员工同意与否不影响购买义务。根据《社会保险法》,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公司将受到处罚,每日加收滞纳金,罚款数额为欠缴数额的一倍至三倍。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引,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符合劳动关系构成条件,劳动关系仍然成立。

法律分析

公司即使与员工签订《劳务合同》,经营管理模式未改变的情况下,双方实际仍为劳动关系,公司仍应缴纳社保。如果不购买社保,存在被社保机构追缴滞纳金或罚款的风险。

1.符合以下三个标准为劳动关系。

首先,公司在中国合法设立,具备营业执照;员工已经满18岁,双方都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其次,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适用于员工,员工受公司劳动管理,从事公司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再次,员工提供的劳动是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公司存在缴纳社保的义务。

2.公司未缴纳社保可能被追缴滞纳金和罚款。

只要双方实际构成劳动关系,公司无论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甚至不签订任何合同,公司也应当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保,且不因员工是否同意而免除购买义务。社保局可对公司未购买社保的行为进行处罚,追缴社保,自欠缴日起每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和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法规

《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2015)

五十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结语

根据以上分析,如果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务合同但未改变经营管理模式,双方仍构成劳动关系,公司应缴纳社保。否则,公司将面临被社保机构追缴滞纳金或罚款的风险。根据《社会保险法》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只要符合劳动关系的三个标准,公司无论签订何种合同或不签订合同,都应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保,不因员工是否同意而免除购买义务。违反规定的公司将面临滞纳金和罚款的处罚。因此,公司应认真履行社保缴纳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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