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通保险公司不得无故拒绝对保险赔偿请求进行评估,否则可能构成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若保险公司对索赔材料不全或存在争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评估并向投保人反馈。 若保险公司无理拒赔可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一条 保险人拒绝承保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承保的,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承担迟延履行违约金的责任。 第六十三条 保险人应当在收到投保人提供的与事故有关的书面资料后及时进行核定索赔,并在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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