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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的超时工伤理赔有哪些规定

2021-01-17 来源:榕意旅游网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超时工伤理赔的规定有: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一年,超过工伤认定时效的职工不能申请工伤赔偿。超过认定时效但没有超过民事诉讼时效的,可以按人身损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工伤认定需要本人在场吗

工伤认定不必须本人去,用人单位、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以及工会组织都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三十日,而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一年。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旦过了时效,相关部门将不予受理。

二、工伤的认定时间是多久

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

三、申请工伤过了时间怎么办

可以再申请工伤认定。时效一年,如果是非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原因导致超过认定时效的,被耽误时间不计算在内。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超过一年工伤认定时限的,可以向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不予受理的,提起民事诉讼救济。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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