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领取20个月相当于退休人员平均工资的抚恤金。固定数额的丧葬费加上八个月本人月养老金。退休人员丧葬费为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个月数额。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标准为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数额。职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时,按当地上一年度3个月的月社会平均工资发给丧葬补助费。劳动部正在拟订相应的调整政策,将企业退休人员的丧抚费调整至与机关、事业单位平齐,即将八个月调整为二十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退休的条件: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退休的程序:
1、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3、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4、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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