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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后征收补偿款归属问题

2023-09-17 来源:榕意旅游网

本文讲述了土地确权后征收补偿款的归属问题以及各项补偿费用的处理方式。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法律分析

某些地区,当土地完成确权并征收补偿款后,这笔款项的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1、土地征收后的土地补偿款归土地所有人所有。即征收农村土地的,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不是给农民的补偿;

2、对于土地征收中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归青苗或者地上附着物的所有人享有。即属于实际耕种土地的农民享有;

3、对于土地征收中的安置补助费,由享有安置权利的村民享有,直接发放到村民手中。

一、地确权后的征地补偿费用有:

1、土地补偿费;

2、土地补偿费;

3、附着物补偿费;

4、安置补助费。

二、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

总之,土地确权后被征用补偿款,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确权后的征地补偿费用有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以及安置补助费。

结语

土地确权后的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的归属。因此,土地确权后的征地补偿费用应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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