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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出轨离婚,女方可要求何种补偿?

2021-08-07 来源:榕意旅游网

诉讼离婚时,女方可要求男方提供离婚损害赔偿。条件包括:女方是无过错方,男方有重婚、同居、家暴等过错。证据可包括文字记录、居委会证明、婚姻登记机关证明、邻居证词、照片、司法记录等。赔偿金额取决于过错程度、侵权情节、受害人损害程度、经济条件和结婚时间等因素。

法律分析

男方出轨,女方需在诉讼离婚时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

2、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法院认定过错主要有: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3、必须是在提出离婚时提出;

4、必须是针对合法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不能向第三方提出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包括一方写下的出轨保证书,认错书,悔过书。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4、左右邻居的证词;

5、能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包括聊天qq记录,开房记录,亲密照片。电话记录,短信记录、男女在床上的照片、视频,注意一点要合法取得,非法取得证据不算等

6、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相关记录等。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的确定因素如下:

1、加害人过错的程度,比如加害人是否主观上故意;

2、具体的侵权情节,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相比,重婚的侵权行为更恶劣;

3、受害人精神损害的程度,同样的损害行为,因不同的承受能力,受害方的精神损害程度不同;

4、当地的经济条件,这主要考虑执行上的问题;

5、其他情节,比如结婚时间的考虑。

结语

离婚损害赔偿需满足条件:合法婚姻中无过错方,对方过错导致离婚。证据包括承认错误记录、同居证明、婚姻登记、邻居证词、相关照片、司法记录等。赔偿金额因过错程度、侵权情节、精神损害程度、经济条件、结婚时间等因素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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