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从事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相关职业;>>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2、获得证书或考核认定后,在本市工作、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以上;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2)具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高级技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本市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须满6个月;技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本市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须满1年;高级工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本市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须满2年;(3)从事广州市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年龄在40周岁以下。持有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目录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在获得证书后须在本市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
法律依据:
《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
第七条 引进人才入户,可以通过相关部门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用人单位、个人申报等多种方式申报。
第八条 申请引进人才入户,应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对符合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全的引进人才入户申请,经办机构应当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或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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