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使用警灯、警报器是法律赋予执法部门的特殊权利,安装前要履行必要的程序。市民群众为其车辆私自安装和使用警灯、警报器,均已构成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一经发现严惩不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计划财务装备局关于转发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加强警车和警灯、警报器使用管理的函》的通知》 反规定使用警灯、警报器,究其原因主要是自觉遵章守纪的意识不强,特权思想作怪,领导管理不力。因此,关于警车和警灯、警报器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不仅全体驾驶人员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级领导也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并加强对驾驶员、警车和警灯、警报器使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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