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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离婚后6个月内的第二次起诉时间

2020-11-24 来源:榕意旅游网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再次起诉时的六个月期限计算方式和相关法律规定。从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之日开始计算,或从人民法院裁定开始计算六个月的时间间隔。若离婚案件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或新理由再次起诉,法院将不予受理。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或新理由再次起诉,原告将不予受理。

法律分析

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再次起诉时的六个月期限:从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之日开始,或者从人民法院裁定开始计算六个月的时间间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或新理由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拓展延伸

起诉离婚最多几次

起诉离婚的次数没有限制,只要当事人之间存在婚姻关系就可以起诉离婚,但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案件,没有新情况和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离婚案件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或新理由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同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对于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原告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或新理由再次起诉,也将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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