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办公室隶属省、市军区政府,直接由国防部征兵办公室管理。
征兵办负责征兵的部门。每年的征兵季节各级政府都要没立一个征兵办公室,由人武部,民政局等部门组成,负责宣传,动员,号召广大青年应征入伍,并负责应征青年的登记,初审等,协助接兵部队,人武部完成征兵任务。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 第七条 全国的征兵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由国防部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承办。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以下简称县、市)的人民武装部兼各该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兵役机关和公安、卫生及其他有关部门组成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征兵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县、市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单位和本地区的征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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