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肉制品是指以鲜、冻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选料、修整、腌制、调味、成型、熟化(或不熟化)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肉类加工食品。肉制品的申证单元为4个: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腌腊肉制品包括咸肉类、腊肉类、中国腊肠类和中国火腿类等;酱卤肉制品包括白煮肉类、酱卤肉类、肉松类和肉干类等;熏烧烤肉制品包括熏烧烤肉类和肉脯类等;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包括熏煮香肠类和熏煮火腿类等。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肉制品及申证单元名称,即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肉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401。尚未纳入本细则管理的其他肉制品,待条件成熟时,将纳入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法律依据】: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肉制品包括所有以动物肉类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包装肉类加工产品。肉制品的申证单元为4个: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腌腊肉制品包括咸肉类、腊肉类、中国腊肠类和中国火腿类等;酱卤肉制品包括白煮肉类、酱卤肉类、肉松类和肉干类等;熏烧烤肉制品包括熏烤肉类、烧烤肉类和肉脯类等;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包括熏煮肠类和熏煮火腿类等。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肉制品及申证单元名称(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肉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401。未纳入本细则管理的肉制品,待条件成熟时,将纳入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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