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异议登记:
1、当事人准备房屋异议登记申请书;
2、携带本人香相关的证件材料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异议登记手续;
3、交登记费;
4、领取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的异议同意书;
5、异议登记办理完毕后第二天开始15日内到法院起诉;
6、将案件受理通知书送回异议登记柜台;
7、案件结束后,异议登记方可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