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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工伤如何鉴定伤残

2020-02-07 来源:榕意旅游网

首先,拿到办案单位开具委托信。还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住院的病例、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受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然后到受委托的鉴定单位进行鉴定。被鉴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方可鉴定。最后,鉴定单位在法定时间内做出鉴定,由被鉴定人或办案单位取走鉴定书。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六级伤残鉴定标准

工伤六级伤残鉴定标准

1、轻度智能损伤;

2、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

3、三肢瘫肌力4级;

4、截瘫双下肢肌力4级伴轻度排尿障碍;

5、双手全肌瘫肌力4级;等等。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构成工伤六级伤残的标准有很多,例如:

1、轻度智能损伤;

2、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

3、三肢瘫肌力4级;

4、截瘫双下肢肌力4级伴轻度排尿障碍;

5、双手全肌瘫肌力4级;

6、双足部分肌瘫肌力≤2级;

7、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

由谁申请工伤伤残鉴定

工伤认定申请既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才可以提出。但是提出时间从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

《工伤认定办法》 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六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七条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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