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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立公司的设立过程中的债务处理

2020-01-18 来源:榕意旅游网

公司未成立的设立过程中的债务处理是:由全体发起人承担。公司未成立的,全体发起人之间可以按照合伙人的性质对债务负责,承担比例按照发起人之间的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确定,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各发起人均等承担。

公司成立了设立过程中的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成立了之后,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应当由公司自身承担;设立人以自身名义产生的债务的,第三人可以主张公司或者设立人承担。《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未成立,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应当如何处置?

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有权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部分发起人依照规定承担责任后,有权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应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风险提示:公司设立失败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2、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因故未成立的,因设立公司产生的债务由谁来承担?

1、公司因故未成立,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部分发起人依照规定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2、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风险提示:公司成立后,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1、公司设立过程中所产生的债,有专门筹建组织的,债务由该组织承担,发起人或股东负连带责任;无专门筹建组织的,债务由发起人或股东承担,其费用从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中支付。2、如果公司成立,债务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公司设立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有权利向有过错的发起人或股东追索。

成立新公司后原公司债务如何处理

企业出资与他人组建的新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对所转移的债务债权人认可的,由新组建的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对所转移的债务未通知债权人或者虽通知债权人,而债权人不予认可的,由原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原企业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就此向新设公司主张债权的,新设公司在所接受的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清算过程中的公司股权能否转让

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公司不能开展经营活动,但不妨害股东转让股权,所以清算过程中的公司股权可以转让。根据我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该内容由 郭大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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