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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通知担保人进行债权转让?哪些债权不得转让?

2021-09-29 来源:榕意旅游网

债权转让需通知担保人,未通知保证人的转让无效。债权转让要履行通知义务,通知主体为债权人。通知方式可为口头或书面。某些债权不可转让,如抚养费。在不涉及债务人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可不通知担保人,但担保人仍需对转让后的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法律分析

一、债权转让是否必须通知担保人

必须通知担保人,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七条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二、债权该怎么转让?

(一)债权转让要履行通知义务

债权转让一旦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即有效成立,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债务人不是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对合同债权的转让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否通知债务人只决定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有无法律约束力,而不能决定债权转让有无效力。因此即使没有通知,在债权转让达成合意后,受让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债权人。受让人因受让债权而具有原告资格。

(二)债权转让要向谁通知?

“通知”的履行主体是债权人,受让人并没有义务履行通知义务,但是,债权人是否履行通知义务却直接关系到受让债权能否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三)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有哪些?

履行通知义务的方式在并没有明确限定,一般的债权转让的通知可以以口头方式(如果债务人不予认可,则需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证明),也可以书面通知。

三、哪些债权不能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抚养费;

(2)双方当时约定权利不能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由于进行债权转让的并不会涉及到债务人关于债务清偿能力的问题,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是可以不通知担保人的,而担保人同样也要对转让后的债权进行担保。

结语

债权转让必须通知担保人,未通知则对保证人无效。债权转让应履行通知义务,通知方式可以是口头或书面。某些债权不得转让,如抚养费。在债权转让中,债务人的意见并不影响转让的有效性。担保人同样需对转让后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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