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 分包单位应当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施工总承包单位
法律依据:
《工程代发工资》
第一条 为加强农民工工资的发放管理,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工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资支付管理在工程建设领域,鼓励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向农民工代发工资制度,并按要求足额发放当月工资(不低于工作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用工单位要加强对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企业的工资支付监督,将经农民工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记录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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