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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走私怎么认定

2023-07-05 来源:榕意旅游网

单位走私认定:《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单位走私犯罪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具有下列特点的,可以认定为单位走私犯罪:

(1)以单位名义实施走私犯罪,即由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单位负责人或者其他授权人员决定和同意;

(2)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违法所得的,大部分归单位所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为违法犯罪活动而犯罪的,或者个人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后,以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予以处罚。单位是否以犯罪为主要活动,应当根据单位走私行为的数量、频率、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持续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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