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造成人身损害的,服务提供者要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五条第三款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第四十一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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