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各组成部门是中心开展工作的主要依靠力量,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完成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各组成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维稳及综治办:牵头中心的日常工作;协调督促中心各组成部门开展工作;组织辖区各部门、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签约、检查、考核工作。
信访办:负责受理、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信访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对重大疑难信访问题落实领导和部门包案处理。
司法所:负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组织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
派出所:负责辖区打击违法犯罪和治安防控工作;排查整治突出治安问题;抓好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日常治安巡防工作;收集掌握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的情况信息,做好疏导和控制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及时处置群体性事件。
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检查辖区内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教育纠正,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上级职能部门转办的案件和群众举报投诉案件进行调处,及时处理因劳动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对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承担与劳动保障监察有关的社会公共事务。
工商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
处罚,保护正当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民政科(社会事务管理科):做好加强居(村)委会建设的各项工作、救济工作、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优抚安置工作,依法调处化解涉及社会事务的矛盾纠纷。
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内出租屋及流动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宣传出租屋及流动人员管理的有关法规、政策;协调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治安管理、市场管理、房管、工商、环卫、税务、安全生产、经营等管理措施,消除出租屋存在的各种隐患;将出租屋的有关信息集中处理,及时反馈相关部门;负责抓好出租屋管理员队伍建设。
城管中队:广泛深入宣传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我市城市管理规定;依法查处取缔乱摆乱卖、占道经营活动;做好城市规划、用地、报建、施工等方面的综合执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工作。
国土所:宣传贯彻《土地管理法》,依法加强土地管理;定期巡查处理违章违法用地行为;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居(村)民出租房屋的租赁备案登记和监督管理、危房普查及督修工作;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人民法庭: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具体措施,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调解工作,广泛运用听证调解、庭前调解、庭审调解、诉外调解等调解方式,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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