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总结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学习宣传法律,我校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由于组织得力,措施得当,圆满完成了活动方案中的各项计划,取得一定的宣传效果。现将宣传活动总结如下:
校领导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活动,结合我校实际,及时制定了《潘家小学xx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对“12.4”活动做出全面安排部署,全体教师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认真安排,精心组织,通过宣传在学校中努力形成科学执教、民主执教、依法治教治校的良好环境;引导广大师生掌握基本法律,提高法律素质,营造一个学法律、懂法律、用法律的良好局面。
1、利用电子屏宣传。充分利用学校电子屏进行宣传。宣传标语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武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2、举行升旗仪式。学校利用升旗仪式拉开了整个普法活动的序幕,举行了宣示仪式,开展国旗下讲话——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对全校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宣传。
3、开展法制讲座。潘家小学平时能做好师生的法制教育。
(1)xx年9月30日,在举国上下喜迎国庆65周年之际,武进凤凰艺术团走进潘家小学, __小学生送上了一份精神大餐。,他们将法制教育融入文艺节目之中,崭新的形式、生动的表演受到师生们的热烈欢迎。这场演出,演员们通过诙谐有趣的节目,将法律知识融入其中,寓教于乐,学生们在观看节目欢笑鼓掌的同时,潜移默化地受到了教育,感受
到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小品《如此父子》让学生们知道了父母是孩子的榜样,有了正确的家庭教育,孩子才能健康成长;相声《我爱学习》教育孩子们没有知识将一无所成,只有好好学习,长大才能成为祖国的栋梁;小品《一顿馄饨引发的故事》告诉孩子们在生活中不能贪小便宜,应该礼让友善,诚信做人……表演唱《小苹果》、歌舞《和谐圆舞曲》、歌曲《相亲相爱》等一个个节目精彩纷呈。
这次法制教育采用学生喜欢的文艺节目形式,赢得了孩子们热烈的掌声,达到了宣传法制的目的。活动结束后,中高年级学生还在老师的指导下开展观后感写作活动,进一步将法制教育内化于心。
(2)xx年9月13日,潘家小学40名小记者乘车来到XX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参加“我是小警察”交通营活动,体验了警察的工作,了解了现代城市的交通情况,学习了交通安全知识。小记者们在许警官的指导下,认真学习了交通指挥操。尽管秋雨霏霏,小记者们开展活动的热情不减,在警察叔叔的带领下,学当了一回小交警。他们手执小黄旗,来到路口指挥交通,劝阻电动车和行人闯红灯,在体验警察叔叔辛苦的同时,更明白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3)11月7日下午,潘家小学红领巾小记者来到潘家派出所,开展“我心目中的人民警察”采访实践活动,以“小手拉大手”形式,进一步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弘扬崇警爱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风尚,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4、出刊星星队报。校大队部利用《星星队报》宣传阵地定期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在全校营造法制教育的强大氛围。
5、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教育活动。各班在12月出组织开展了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班
会;出版了一期普法宣传的板报,整个学校洋溢着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法制 __是一件关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能否顺利进行的大事,是实现法制中国的关键因素。
6、我校利用周一时间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局下发的各项文件。通过学习,在教职工中牢固树立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观念。
7、开展应急疏散暨火灾逃生演练。11月19日,xx年11月19日,XX区公安消防大队雪堰中队官兵莅临潘家小学,指导全体师生开展应急疏散暨火灾逃生演练。全校师生进一步熟悉了学校的紧急疏散路线,进一步增强了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应急逃生自救能力,培养了学生终身受益的安全素养,促进了学校安全工作质量的提高。
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12.4”法制宣传活动圆满结束,整个活动组织得力,形式多样,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通过宣传教育,加强了广大师生对法律的认同,引导师生明辨是非、崇礼守法,使法律内化为师生的基本行为准则。总之,我校在xx年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中,经过努力,取得一定的成绩。我们将继续推进法制教育工作,为建设法制中国而努力。12
各位老师、同学们:
我们常常用“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来表达自己对自由的向往。然而,可曾知道,鱼和鸟的自由是有条件的,我们人类也一样,我们的行为受到法律约束的。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都要知法、懂法、守法。也许个别同学会讲:我还小呢,法律会保护我!是的,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但不是保护我们违法犯罪的!年满14岁的犯罪少年必须自己承担刑事责任。目前,青少年犯罪为数不少,去年,我国青少年犯罪已占全国刑事案件的10%,这是多么令人心寒的数据!
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在社会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殴、偷窃敲诈。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比如说脏话、抄袭作业、顶撞老师、撒谎、欺负小同学等等。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现在违纪,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违法的事。有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个性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这个规那个矩束缚,不利于自己发展,作了违纪的事才能体现自己的潇洒,但是,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校纪,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
俗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生活中一些难以改正的恶习往往是由极小的不良行为演变而成的。这些不良行为最后将导致我们在不知不觉中步入歧途。因此,在平常生活中只有坚持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如果不重视法律,一味地宽恕自己的不良行为,让“年幼无知”成为放纵自己、伤害他人的借口,等待我们的将会是法律的制裁。
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法律在我们的生活、学习中的重要性,我们在学习课本知识的同时,也要认真的学习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约束自己。今天,我带着全体师生的心声站在这里,向我们冯中学子发出呼唤:同学们,作为新时代的骄子,应该顺应社会发展的潮流,知法、懂法,守法,做新时代合格的接班人,让“法律伴我行,法律限我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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