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20年)
前 言 一、概况
(一)自然地理概况 (二)社会经济条件 (三)土地利用现状
(四)土地开发整理面临的形势 二、土地开发整理潜力 (一)土地适宜性评价 (二)土地开发整理潜力 (三)土地开发整理前景 三、土地开发整理目标和方针 (一)土地开发整理的目标 (二)土地开发整理的基本方针 四、土地开发整理分区及项目 (一)土地开发整理指标分解 (二)土地开发整理分区 (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置 五、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 (一)划区目的 (二)划区原则 (三)开发整理重点区 六、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
浈江区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五月
目 录
(一)犁市镇开发整理重点项目 (二)其它乡镇开发整理重点项目 七、投资估算与效益评价 (一)总投资估算 (二)筹资分析 (三)效益评价 八、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一)规划实施对环境的有利影响 (二)规划实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九、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行政措施 (二)经济措施 (三)法规措施 (四)技术措施
前 言
韶关市区作为全省重点扶持发展的6个都市群之一,按照“拉大城市框架、突出城市特色、搞活城市经营”的要求,实行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不断增强聚集力、辐射力和带动力,努力把韶关市区建设成为最适宜人居住、创业和休闲的粤北现代化中心城市。与此同时,浈江区作为珠三角产业和劳动力转移的优选地之一,这在客观上对浈江区今后的土地利用提出更高的要求,即浈江区在确保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对建设占用的耕地要通过土地开发整理来补充。可见,浈江区社会经济发展、耕地保护与环境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
为此,浈江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方针政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TD/T1011-2000)为技术标准,依据《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66号)、《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粤府办[2008]74号)、《韶关市建设占用耕地先补后占管理规定》、《浈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浈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浈江区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以及有关国土整治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从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按照中央提出的“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原则和方针,编制了《浈江区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专项规划(2009~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以指导浈江区的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努力做到合理安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缓解人地矛盾,以满足新一轮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
《规划》的具体任务是:在对浈江区土地开发整理潜力进行调查与分析评价的基础上,进行土地开发整理分区,同时划分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和安排重点项目,并确定规划期限内开发整理项目安排及执行时序,落实浈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土地开发整理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目标的实现。
编制《规划》的原则是:按照所编制的《规划》方案实施能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进土地利用方向由粗放式向集约式的方向转变,并提高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土地开发整理与生态建设相结合。土地开发整理中补充耕地的数量与质量并重,并将二者进行有机的结合。
《规划》以2009年为基期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近期为2009-2011年,中期为2012-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
一、概况
(一)自然地理概况
全市气候属中亚热带湿润型季风气候区,一年四季均受季风影响,冬季盛行东北季风,夏季盛行西南和东南季风。四季特点为春季阴雨连绵,秋季降水偏少,冬季寒冷,夏季偏热。年平均气温18.8°C-21.6°C,冬季各地气温自北向南递增,夏季各地气温较接近。雨量充沛,年均降雨1400-2400毫米。日平均温度在10°C以上的太阳辐射占全年辐射总量的90%,光能、温度、降水配合较好,雨热基本同季,有利植物生长和农业生产。全年无霜期310天左右,年日照时间1473-1925小时。境内河流主要属珠江水系北江流域。浈江与武江贯穿全境,大小支流密布,在市区汇入北江。 (二)社会经济条件
浈江区位于韶关市区东北部,武江、北江以东,东、南接曲江区,西临武江区、乐昌市,北连仁化县。2004年5月,韶关市实行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韶关市北江区,将原北江区的行政区域和原曲江县的犁市镇、花坪镇划归浈江区管辖。浈江区现辖5镇5个办事处,总面积523平方公里,人口35.81万人。经初步核算,2008年全年实现地域生产总值105.87亿元,同比增长10.0%,总量位居全市第一,实现区属生产总值23.92亿元,同比增长13.39%;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5088万元,突破亿元大关,同比增长28.06%;完成区属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9.97亿元,同比增长60.38%;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15元,同比增长11.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854元,同比增长13.01%。
农业发展方面现已建成上万亩规模的无公害蔬菜、甜笋竹、水产养殖3大农业基地,省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1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培育的优质鱼、三元杂交猪、无公害蔬菜等一批“名、优、特、新”农副产品,形成了以水稻、蔬菜、禽畜、塘鱼为主导的城郊型农业产业结构。农业总产值3.35亿元,增长6.3%,第一产业增加值3.35亿元,同比增长6.3%。
2008年,区属工业总产值23.13亿元,同比增长17.0%;第二产业增加值9.46亿元,同比增长16.2%,其中工业实现增加值7.42亿元,同比增长19.96%,工业对全区经济增长的贡献明显提高。中山三角(浈江)产业转移工业园(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浈江区作为韶关市辖区之一,区位独特,是韶关的铁路、公路、水路交通枢纽。京广铁路贯穿全境,区内有多个铁路货运站;韶关火车站和汽车客运总站均在该浈江区;京珠高速公路、国道106线、国道323线、省道246线、省道248线、韶赣公路等组成连接省内外便利的公路交通网络。境内沿浈江、北江建有大型集装箱货运码头,水路航运可直达广州、香港、澳门。
(三)土地利用现状 1、土地利用现状
截至2008年,浈江区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3356.71公顷,约占土地总面积的69.68%;建设用地4640.53公顷,约占土地总面积24.21%;未利用地1171.24公顷,约占土地总面积6.11%。
农用地中,耕地1712.87公顷,约占土地总面积8.94%;园地343.28公顷,约占土地面积1.79%;林地9439.47公顷,约占土地总面积的49.24%;牧草地7.69公顷,约占土地总面积的0.04%;其它农用地1853.39公顷,约占土地总面积的9.67%。
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4472.50公顷,约占土地总面积的23.33%;道路交通用地114.66公顷,约占土地总面积的0.60%;水利设施用地53.38公顷,约占土地总面积的0.28%。
未利用地1171.24公顷,约占土地总面积6.11%。 2、土地利用特点
(1)土地利用类型以林地和居民点工矿用地为主
浈江区2008年各地类面积中,林地所占面积比例最大,为9439.47公顷,约占土地总面积的49.24%;其次为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4472.50公顷,约占土地总面积23.33%;剩下其它地类面积为5256.51公顷,约占27.42%。
(2)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明显,利用水平不均衡
由于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影响,浈江区集中连片的耕地主要分布在浈江、武江两岸地势相对平坦地区;城镇用地主要分布在浈江与武江交汇处附近地区;林地主要集中在犁市镇北部和东部、花坪镇等山区。
表1 浈江区土地利用现状(2008年)
单位: 公顷、% 地 类 一、农用地 1.耕地 2.园地 3.林地 4.牧草地 5.其他农用地 二、建设用地 1.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2.交通用地 3.水利用地 三、未利用土地 合 计 面 积 13356.71 1712.87 343.28 9439.47 7.69 1853.39 4640.53 4472.50 114.66 53.38 1171.24 19168.48 占全区百分比 69.68 8.94 1.79 49.24 0.04 9.67 24.21 23.33 0.60 0.28 6.11 100.00 (3)土地利用率不断提高,宜耕后备资源有限
浈江区开发历史悠久,经过上千年的土地开发,可利用的后备资源已经很少。2008年浈江区已利用土地17997.24公顷,土地利用率93.89%。未利用地面积为1171.24公顷,仅约占土地总面积6.11%,其中可作为后备资源开发的十分有限。 (四)土地开发整理面临的形势 1、土地开发整理的有利条件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提出“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要求,明确了土地开发整理的观念和方式。这对走内涵挖潜、集约利用的道路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结构调整的迫切需求,为土地开发整理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土地开发整理法规制度和管理措施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为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奠定了基础。依法征收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为土地开发整理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撑。国家及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以及各地在实践中创造和积累的丰富经验,将为整体推动浈江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起到重要的示范指导作用。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逐步健全专门机构和专业队伍,为全面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2、土地开发整理存在的不利因素
浈江区在广东省实施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新形势下,其人口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对耕地资源和粮食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耕地保护形势严峻,补充耕地的任务将更加繁重;土地粗放利用的观念在短期内还难以转变,引导土地开发整理向内涵挖潜、集约利用转变还需要做出艰苦的努力;开发条件好的耕地后备资源逐步减少,生态环境建设对土地开发的约束力不断加大,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的成本提高,难度将逐步增大;优质耕地集中分布地区占用耕地需求量大与后备资源集中分布地区耕作条件不匹配的状况并存,补充优质耕地的难度逐步加大,耕地生产能力提高将面临更大压力。
二、土地开发整理潜力
(一)土地适宜性评价 地处粤北山区的浈江区,其各乡镇的耕地后备资源由于受各种因素的限制,土地承载潜力未能得到充分的发挥。经过多轮实地调查、踏勘、技术性论证和分析,浈江区可供利用来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的土地资源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成片的低效园地;二是坡度系数25度以下的缓山坡地;三是可开发未利用地。
从可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自然状况、地貌条件、土壤种类与质地、pH值、有机质含量、水文、交通情况等方面进行潜力分析,在浈江区部分乡镇进行土地资源的开发整理具有一定的开发整理潜力与优势。
根据调查结果,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对各类宜农后备土地资源进行适宜性评价,按照社会经济条件科技水平和可能的投入规模,分析测算规划期内可开发利用的土地的潜力等级及其面积分布,重点测算可增加有效耕地的面积,并计算出土地开发潜力系数(土地开发潜力系数=土地开发可增加耕地面积/适宜开发的后备土地资源面积)。然后,依据每个图斑开发整理潜力进行潜力分级,潜力级别一般可分为3个级别,Ⅰ级≥64%,Ⅱ级为63%,Ⅲ级≤62%。各乡镇三级潜力汇总结果表见附表1。
(二)土地开发整理潜力
根据耕地后备资源适宜性评价结果,浈江区可作为耕地后备资源的园地、山坡地和未利用地总面积为3049.51公顷。其中山坡地面积为1585.23公顷,占51.98%;园地面积为534.43公顷,占17.53%;未利用地面积为929.85公顷,占30.49%(表2和表3)。
表2 浈江区各乡镇土地开发整理潜力汇总
单位:公顷 乡镇名称 十里亭镇 乐园镇 新韶镇 花坪镇 犁市镇 全区合计
由表2可见,土地开发整理潜力最大的乡镇为犁市镇,占全区待开发整理总面积的77.96%。
表3 浈江区土地开发整理潜力汇总
单位:公顷 土地类型 待开发整理土地面积 增加耕地面积 待开发整理土地面积 190.92 65.84 331.86 83.88 2377.01 3049.51 增加耕地面积 120.09 40.08 207.63 52.16 1503.20 1923.16 增加耕地系数 63 61 63 62 63 63 园地 534.43 335.47 山坡地 1585.23 1002.29 未利用地 929.85 585.41 全区合计 3049.51 1923.16 (三)土地开发整理前景
根据潜力分析,浈江区通过园地、山坡和未利用地的开发整理,可以增加耕地1923.16公顷(表3)。随着浈江区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和进步,土地利用将实现从粗放到集约的根本转变,农用地得到有效整治,土地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农地利用方式将向区域化、规模化、社会化、机械化、科技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农业产值和生产率将得到进一步提高,而土地的开发整理作为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既定内容也将发展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土地开发整理目标和方针
(一)土地开发整理的目标
为适应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在充分考虑补充耕地的资源潜力、投入和区域协调的前提下,通过大力推进耕地后备资源土地开发整理,明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并进一步增强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具体目标如下:
增加有效耕地面积:2009–2020年未利用地、园地及山坡地待开发整理面积为3049.51公顷,可新增耕地1923.15公顷。其中2009–2011年开发整理目标1242.85公顷;2012–2015年开发整理目标870.83公顷;2016–2020年开发整理目标935.83公顷。
提高土地利用率:通过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1923.15公顷。通过未利用地、园地及山坡地的开发整理,提高浈江区土地利用率4.85%。
提高农用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规划期内土地开发整理后加强田间道路及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从而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也提高了耕地的质量。
改善土地生态环境:通过土地整理增加其他农业用地,形成以造林绿化、治理水土流失为重点,加快构筑珠三角绿色生态屏障,着重搞好重点区域的生态建设和保护,逐步实现山区生态环境系统的良性循环。
(二)土地开发整理的基本方针
根据国家、广东省对土地开发整理的要求和浈江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中必须贯彻以下基本方针:
1、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土地开发整理与保护土地资源、生态环境的关系,坚持土地资源对经济发展的基础作用,确保在土地开发整理中保护土地资源与环境,做到浈江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坚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即在土地开发整理中始终把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土地开发整理的重要任务。
3、坚持“数量、质量并重,兼顾生态”,在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的同时注重耕地质量的提高,正确处理土地开发整理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关系,土地开发要做好调查评价、充分论证,在确保不破坏并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
4、在落实土地开发整理指标的过程中,分清主次,划定时间和空间次序,为有条不紊地进行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奠定基础。
四、土地开发整理分区及项目
(一)土地开发整理指标分解
根据浈江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占补平衡的要求,结合浈江区耕地后备资源特点,以及外业调查和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分析评价结果,提出2009-2020年浈江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方案(表4)。
表4 浈江区2009-2020年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单位:公顷 规划期(年份) 近期(2009-2011) 中期(2012-2015) 远期(2016-2020) 规划期(2009-2020) 待开发整理土地面积 1242.85 870.83 935.83 3049.51 增加耕地面积 790.20 547.67 585.28 1923.15 (二)土地开发整理分区 1、分区原则与依据
浈江区土地开发整理分区采用两级系统,一级分区的依据是区位条件、土地开发整理的侧重方向以及土地利用的一致性等综合状况进行划分;二级分区在一级分区所遵循的依据基础上,不打破乡(镇)级行政界线在一级区内进行细分,这样可有利于以乡镇为单位,实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2、分区体系与命名
根据上述浈江区的区位条件、土地利用特征以及今后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按照一级区分类的原则与依据,将浈江区的土地开发整理类型区划分为三个,分别是:
①北部土地开发整理区。主要为犁市镇和花坪镇; ②东部土地开发整理区。主要包括十里亭镇和新韶镇; ③西南部土地开发整理区。主要包括乐园镇。
二级分区在一级分区的基础上,不打破乡(镇)级行政界线,在乡镇内对一级区进行细分。二级区命名规则为:以镇为单位命名二级区的名称,如犁市土地开发整理区。各个一级区所续分的二级区数量以及名称见表5。 一级区名称 表5 浈江区土地开发整理分区及项目设置 二级区名称 项目名称 群丰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近期) 下陂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近期) 犁市土地开发整理下园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近期) 区 大村梅塘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近期) 黄塘下园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近期) 沙园连塘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近期) 北部土地开发整理区 花坪土地开发整理区 十里亭土地开发整理区 中部土地开发整理区 新韶土地开发整理区 南部土地开发整理区
乐园土地开发整理区 厢廊沙尾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近期) 石脚下厢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近期) 下陂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期) 黄沙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期) 黄竹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期) 下陂群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期) 黄塘沙园下园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期) 沙园连塘黄塘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期) 厢廊沙尾内腾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期) 大村梅塘大旗岭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期) 下陂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远期) 群丰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远期) 下园沙园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远期) 大村大旗岭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远期) 石脚下内腾厢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远期) 奎塘石屋西牛潭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近期) 奎塘石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期) 长地头花坪奎塘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期) 长地头西牛潭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远期) 韶关林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近期) 良村腊石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近期) 湾头腊石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远期) 靖村金凤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远期) 黄金大陂东联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近期) 黄浪水土井水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近期) 东山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远期) 石山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远期) 土井陈江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远期) 候山府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远期) 湾头水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远期) 黄浪水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远期) 大陂韶关果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远期) 六合沙梨园下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近期) 六合下坝长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远期) (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置 1、项目设置原则
在土地开发整理二级区的基础上,进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置,设置原则是: (1)以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大小及其分布为基础,以有利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 (2)相对集中连片,具有一定规模; (3)具有较好的基础设施条件;
(4)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生态综合效益及一定的示范意义; (5)地方政府和公众积极性高;
(6)项目实施具有较可靠的资金保证;
(7)先易后难,优先安排投资较少、实施难度小、见效快的项目; (8)项目实施对规划目标的实现起支撑作用;
(9)项目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超过3年的可以分期实施。 2、项目设置方法
(1)根据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分布及土地开发整理区的类型,通过筛选提出项目类型、范围与规模;
(2)征求当地干部群众意见,分析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3)确定项目界限、规模、估算项目投资;
(4)与有关部门协调,根据规划目标,进行综合平衡。 浈江区各一级区、二级区中设置的具体项目名称见表5。 3、项目名称
项目的名称是在所划分的二级区的基础上,按照项目设置的原则与方法,在二级区内确定。若涉及多个行政村,以开发整理量多的排前面,其名称的构成为:村名称+对象名称+项目,如:犁市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大村梅塘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五、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
(一)划区目的
通过划区引导整个土地开发整理活动,使得土地整理开发向有序、合理分布的方向发展,以集中有限的资金,形成土地开发整理的规模效益,促进浈江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同时,指导未来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重点项目的选择和项目资金的使用。
(二)划区原则
1、以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潜力分析结果为依据,根据不同类型,将潜力较大、农业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群众积极性较高、投资少而见效快、分布相对集中的地区划为同一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
2、划区有利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3、以地貌单元和土地利用的差异性为基础,以乡镇为基本单元进行划分。 (三)开发整理重点区
在进行土地开发整理潜力调查评价的基础上,结合浈江区的土地开发整理方向和生态环境建设要求,依据土地开发整理潜力较大、分布集中的情况,将犁市镇划分为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其开发整理面积2377.01公顷,占待开发整理土地总面积的77.96%;补充耕地的总面积为1503.20公顷,占待开发整理土地总面积的78.16%。
犁市整理重点区主要包括大村村、黄沙村、黄塘村、黄竹村、沙园村、石脚下村、石下村、下陂村、下园村、厢廊村等地。
六、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
在各乡镇土地开发整理潜力的基础上,以有利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选取集中连片且具有一定规模、具有较好的投资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的规模16个重点项目在近期进行开发整理。详见附表三浈江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汇总表。
(一)犁市镇开发整理重点项目
犁市镇重点项目主要分布在下陂村、石脚下村、黄沙村、黄塘村、沙园村、下园村、群丰村、石下村、厢廊村、大村村、沙尾村等地的10个重点开发整理项目。 (二)其它乡镇开发整理重点项目
位于其他乡镇的重点项目主要是分布在花坪镇奎塘村、乐园镇六合村、十里亭镇的良村村和韶关林场、新韶镇的黄浪水村和黄金村等地的6个重点开发整理项目。
七、投资估算与效益评价 (一)总投资估算
根据浈江区以往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及《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和其他它地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投资情况,确定了单位投资及投资总额。考虑到韶关浈江区位于粤北山地丘陵区,土地开发项目大多需要客土,成本较高,而且规划期限较长,规划中远期投资会随耕地后备资源条件和各项成本开支变化而浮动,致使投资额度与近期有所不同。具体见浈江区土地开发整理投资估算表(表6)。
表6 浈江区2009-2020年土地开发整理投资估算表
单位:万元、元/亩 占投资 费用名称 比例 投资 投资 投资 近期项目 中期项目 远期项目 土地平整工程 建筑工程 投资 农田水利工程 田间道路工程 其它工程 其它费用 不可预见费用 项目总投资 23.00% 3271.45 2834.20 3634.59 22.00% 3129.21 2710.97 3476.56 15.00% 2133.55 1848.39 2370.38 10.00% 1422.37 1232.26 1580.26 28.00% 3982.63 3450.33 4424.72 2.00% 284.47 246.45 316.05 14223.69 12322.61 15802.56 投资单价 12000 15000 18000 注:(1)其它工程包含土壤改良、生态防护等;(2)其他费用包含: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竣工验收费、业主管理费和青苗补偿费等。
(二)筹资分析
浈江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资金主要来源于市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等。其中市政府投资,主要来源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土地管理法》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30%上缴中央,70%上缴地方政府,专项用于耕地开发整理工作。同时,按照
“占一补一”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对建设占用耕地进行补充。除这两个筹资途径外,可用于土地开发整理投入的资金还有:相关税费、农业及水利方面的投资、社会投资和金融机构融资等。为了满足土地开发整理资金需求,今后必须严格执行“占补平衡”制度,进一步加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等的收缴力度,依法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还要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推进土地开发整理的产业化进程,通过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以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入土地开发整理,才能更好的满足实现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目标的投入需求。 (三)效益评价
1、社会效益
土地开发整理通过配套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建设、基础设施完善等措施,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及农村交通条件,节约了农业生产成本,一方面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另一方面,为农业机械化、生物化、集约化生产等奠定了基础,对于引进和采用农业新技术,转变传统观念,运用现代农业经营管理方法,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推动农村经济的现代化和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第三,增加了就业岗位,缓解了就业压力和人地矛盾,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特别是可以为有效地解决“三农”问题创造条件,促进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发展。土地开发整理是促进农村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是造福社会的一项系统工程,也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德政工程。
2、生态效益
土地开发整理的过程,同时也是实施水土保持、进行生态环境的整治、保护和建设过程。通过整理土地配合农田防护林建设,使规划区植被覆盖率大大提高,不仅对水土流失的防治起到很好的作用,而且对地表的景观状况也会有较大改善,有效地保护了山区的生态环境,水土流失也能得到有效控制,既能够保证农业稳产增效,又可以促进环境绿化,从而调节当地小气候,生态环境效益显著。通过田间沟、路、林、渠的配套建设等工程措施,不仅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而且还会通过改善小环境进一步改善农田的整体生态环境。 3、经济效益
浈江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共需投资42348.86万元,开发整理土地面积45742.61亩(3049.51公顷),净增耕地28847.32亩(1923.15公顷)。
预期净产出按照下式计算:
式中:R----开发整理增加的年纯收入(万元);
ΔS----净增加耕地面积(亩); S0----整理前耕地面积(亩);
r----整理后单位耕地面积年纯收入(万元); r0----整理前单位耕地面积年纯收入(万元)。
浈江区待开发整理土地中,以山坡地所占的比例最大。根据全区实地调查情况,可开发成耕地部分的山坡地基本上是种植桉树、松树或荒坡,土地年收益不尽相同。这里以种植桉树为例,纯收入为0.014万元/亩·年(按种树平均每亩每年产0.7m3,纯利润200元/m3计),开发整理后改善了耕作及灌溉等条件,预测开发整理后耕地纯收入为0.15万元/亩·年(土地开发整理后,根据当地种植习惯,可种花生、玉米、甘薯、蚕桑、烟叶等,不同作物收益不同,不同年份收益也不同,这里采用保守平均估计),开发整理后净增效益为0.136万元/亩·年。
以此进行估算,浈江区待开发整理土地面积为45742.61亩,总投资42348.86万元,新增耕地28847.32亩,新增耕地年收益可达3923.24万元,若项目的平均建设年限为2年,静态投资回收期为13.0年。
八、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生态环境保护研究是土地开发整理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步骤,它是指对人类开发建设活动可能导致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分析与预测,并依据一定的环境学、生态学原理,提出减少不利影响或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策略和措施。本规划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并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制订和实施规划的基本指导原则之一。规划采取系统的方法,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环境影响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通盘考虑,同时规划采取科学的生物措施和工程技术措施,以维护和改善土地开发整理区和周边地区生态环境为主要目的,充分顾及工程项目的实施对环境的影响,并力求把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一)规划实施对环境的有利影响
1、土地开发整理过程中通过改造中低产田、园地、林地和荒草地,通过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建成符合耕作标准的农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潜力。
2、通过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的实施,提高土地开发整理区土壤的蓄水能力,系统配套的水利设施可减少项目区内的地表径流,增强防洪、排涝、抗旱的能力。通过植树造林、种草等生态防护措施,将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提高生态效益。
3、通过增施农家肥、绿肥和秸秆过腹还田、压青等土壤改良措施,将极大改良土壤结构,增加土壤肥力。
4、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缓解人地矛盾,对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具有重要作用。 (二)规划实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1、土地开发整理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在工程的实施阶段和短暂的环境恢复调节阶段,其影响为局部的和暂时性的,但总体是朝好的、有利的方向发展。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影响。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废油、扬尘、弃渣、噪音、生活垃圾和污染等会对当地环境、人群健康产生一些不利影响,以上这些影响程度比较轻微,多为局部性和暂时性,可以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得到减免,并会随施工活动的结束而消失。
3、土地开发整理面临的最大生态环境风险是若开发利用不当,会破坏当地的生态平衡。若过度开发为耕地,可能会影响环境质量。可通过实施农果、农林间作,营造防护林带等综合治理措施加以克制。这样开发不仅不会造成生态环境恶化,还能有效改善开发区及周边地带的生态环境。
4、土地开发整理后的耕地有可能产生农业面源污染问题。通过土地的开发整理,耕地面积增加。人们为了增加土壤肥力,提高农地质量,可能会向土壤中施用大量的化学肥料或有机肥料;为了提高土地的产出量,增加其经济效益,还可能会喷洒大量的农药,这无疑会增加农业面源的污染程度,不利于土地的可持续发展,所生产出的粮食或果品也不利于人体的健康。必须通过鼓励农民多施用农家肥、绿肥和秸秆过腹还田来改良土壤。同时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要求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标准,要最大限度的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以达到保护生态环境,资源高效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目的。
九、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行政措施
1、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依据规划进行土地开发整理 本规划一经批准,即纳入土地利用管理计划逐步实施。任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立项和规划设计,均以本规划作为依据。规划区内的任何土地开发整理活动,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土地用途和本规划规定的土地开发整理方向进行。
严格限制在城市发展区设立土地整理项目,保证土地开发整理和城市的有序发展。 市国土局制定年度土地开发整理计划,出台具体的项目立项办法,以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立项符合本规划。
2、加强统一领导,促进部门协调
建立由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为核心的常设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负责规划实施全过程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国土资源、农业、林业、发展改革、环保、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部门规划要彼此衔接,重大工程要统一论证,具体项目要尽可能组合配套。
3、健全规划体系,强化项目的规范管理
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形成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规划设计相衔接的规划体系。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管理的程序,强化项目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要参照国家级项目管理程序,县级项目立项也要开展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及预算,并据此进行工程招投标、监理和竣工验收,提高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质量。
4、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奠定土地开发整理的群众基础
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是一项与广大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业,要深入宣传土地开发整理政策,增进群众对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动员、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土地开发整理,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创新能力,创建土地开发整理的民主形式,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监督规划的落实,奠定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得以顺利实施的群众基础。
(二)经济措施
1、加强政府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的收缴,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融资体系 政府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是目前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主要资金渠道,也是土地开发整理事业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要严格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的收缴管理。可结合当前土地供应制度改革,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等列入土地招、拍、挂出让底价,尽量避免这部分费用的减、免、缓情况。
为了拓宽土地开发整理的资金来源,除政府资金外,还需开辟集体、农民和经济实体共同投资的多元化投资渠道,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利益分配机制,鼓励各类社会资金以合资或独资的方式参与补充耕地工作,取得的补充耕地指标可以有偿转让。
2、建立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的基金化管理机制
土地开发整理是一个涉及多部门的系统工程,不同种类、不同部门的资金相互交叉。为尽可能多争取资金的同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应向市政府建议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及农、林、水、路等部门的相关资金集中起来,作为土地开发整理的专项资金,建立严格的基金化资金管理机制,规范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的使用,资金的使用严格按预算进行,为土地开发整理的全面和深入推进提供稳定、安全的资金保障。
(三)法规措施 1、制定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施办法和管理办法,把土地开发整理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用法律法规监管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逐步形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专项法律法规体系。
2、加强执法力度,对违法用地和破坏阻挠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施的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和查处。
3、加强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按照依法、自愿、公平的原则调整土地权属,防止新的土地权属争议。开发整理前,要明确土地权属和土地利用现状,开发整理后,要及时进行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变更登记。
(四)技术措施 1、 建立数据库
在本次规划的基础上,建立土地后备资源数据库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以便于对项目的立项、实施、以及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进行管理。
2、 健全机构建设,加强人才培养
加强其他县市区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技术和经验,进一步充实本市土地整理中心的力量,加强对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本市土地开发整理专业队伍的整体素质。
3、 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土地科学管理
充分利用“3S”(GPS、RS、GIS)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土地开发整理的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建立土地开发整理的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实时监督土地开发整理的实施情况,了解规划区范围内土地开发整理的行为和项目进展情况,提高规划管理水平,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4、及时推广新经验
及时引进、示范、推广现代土地开发的创新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以便降低土地整理开发的成本,提高效率,不断增加土地整理开发的综合效益。
表1 浈江区土地开发整理潜力汇总表
单位:公顷,% 乡镇名称 待开发整理土地面积 增加耕地面积 增加耕地系数 犁市镇 2377.01 1503.2 63 十里亭镇 190.92 120.09 63 Ⅱ 新韶镇 331.86 207.63 63 小计 2899.79 1830.92 63 花坪镇 83.88 52.16 62 Ⅲ 乐园镇 65.84 40.08 61 小计 149.72 92.24 62 全区合计 3049.51 1923.16 63
表2 浈江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规划后地类面积 农用地 规划前地类面积 小计 耕地 农用花坪镇 小计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乡镇总计 耕地 农用犁市镇 小计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乡镇总计 耕地 农十里亭镇 用地 园地 山坡地 其他农用地 小计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乡镇总计 1772.08 1772.08 1120.24 604.93 604.93 382.95 651.83 221.98 873.81 地 园地 山坡地 其他农用地 37.03 46.85 83.88 207.03 37.03 46.85 83.88 207.03 22.93 29.24 52.16 130.31 989.93 14.10 17.61 31.71 地 园地 山坡地 其他农用地 耕地 园地 10.56 12.36 山坡地 其他农用地 建设用地 6.28 7.82 未利用地 16.84 20.18 16.84 20.18 76.71 575.12 1565.05 1565.05 2377.01 2377.01 1503.20 109.99 109.99 80.92 190.92 109.99 109.99 80.92 190.92 68.36 68.36 51.72 120.09 41.63 41.63 29.20 70.83 耕地 农用乐园镇 小计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乡镇总计 耕地 农用新韶镇 小计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乡镇总计 全区合计 地 园地 山坡地 其他农用地 地 园地 山坡地 其他农用地 17.13 17.13 48.71 65.84 183.43 183.43 148.44 331.86 3049.51 17.13 17.13 48.71 65.84 183.43 183.43 148.44 331.86 3049.51 10.44 10.44 29.64 40.08 115.78 115.78 91.85 207.63 1923.16 6.69 6.69 19.07 25.76 67.65 67.65 56.59 124.23 11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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