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阿拉善骆驼的概述
阿拉善双峰驼是荒漠地区特有的畜种资源,经过长期的随机选育,已成为独具特色的地方良种,具有适应性强、耐干旱、耐风沙、耐酷暑严寒、耐粗饲等特点,能够充分利用其它家畜所不能利用的荒漠草场,特别是对一此高大灌木、半灌木、盐碱性植物等劣质饲草的食用,具有其他畜种无可比拟的特性。
一九九零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将阿拉善所产骆驼命名为“阿拉善双峰驼”,并被列入国家品种资源保护名录。特别是国家对双峰驼列为国家级保护畜种目录,提出重点保护。其中濒危的珍稀驼种——白骆驼已引起“国家畜禽牧草种质资源保存利用中心”的高度重视。
阿拉善骆驼体大、结实、产肉多、肉质好,骨架、骨髓利用率强、价值高;驼峰和驼掌、驼胸、驼奶等都已形成比其它牲畜产品有着独特而高质量的成分。驼绒品质好、纤维长、强度大、色泽好,有良好的成纱性,是高级毛纺产品的优质原料,素以“王府驼毛”而驰名中外,曾连续三年荣获美国阿米卡公司优质驼毛奖和第三届博览会金奖。从建国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初,阿拉善骆驼生产一直呈上升趋势,一度成为当地优势畜种和畜牧业经济的主要支柱。
二、阿拉善骆驼生产继续下滑的原因
近年来骆驼头数大幅度下降,骆驼生产逐年滑坡,数量降到了建国初期水平,比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二年的高峰期下降了3.5倍。出现了这种“沙尘蔓延、骆驼喊怨、唤起牧民”的情况决不是偶然的而是生态长期爱到破坏的集中反应。
(一)早从60年代开始外地受灾区灾民大量进入阿拉善居住,公路铁路的发展,相应增加机关、学校、部队、人口增多、居住集中等提供了开荒种地,打柴烧宿、拉运的方便之门,再加上
缺乏管理和没有制定保护生态的法律法规,促长了乱开乱采,甚至大量丛生生长的灌木连根扒起运往外地供应外地生产生活需要,特别是八十年代初期到九十年代末外省农村富余人员,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无视“草原法”,大量进入牧区,用铁丝耙、拉网式采挖头发菜,乱砍灌木、半灌木、烧宿,对草原土壤造成毁灭性破坏,因而植被严重揉碎,从此破损累积、草原逐年退化、沙化、沙尘暴增加,降雨量减少,遭受连年干旱,过去十年遇旱二、三次,如今相比增加到十年九旱的严重局面。
(二)自然生态失去平衡,草原植被严重退化,养骆驼环境条件逐年恶化,加上羊绒价格上涨,山羊业突飞猛增,因而刺长繁殖山羊,导致超载过牧,草原生态近一步恶化,挤出骆驼,这对养驼业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
(三)骆驼产品价格相对低能,并且轻视骆驼的特点和用途,不能发挥其骆驼的应有作用。加上骆驼产品产业化研究程度跟不上世代的发展,因而降低了骆驼的声誉和重视骆驼的程度,骆驼和牧驼者走向被孤立的地位。
综上所述照此发展趋势,阿拉善双峰驼不仅很快频临灭绝的危险,而且将直接威胁到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影响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
三、阿拉善骆驼的现状和保护骆驼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一)骆驼的现状
现在快要频临灭绝危险的全盟8万峰阿拉善双峰驼分布在阿左旗、乌力吉、巴彦诺尔公、吉兰太、敖伦布拉格、图克木、伊克尔哈什哈、温都尔勒图、腾格里额立斯、巴润别立等苏木镇,阿右旗塔木素布拉格、努日盖、萨日台、孟根布拉格、阿拉腾敖包等苏木镇,额济纳旗吉日乃、
温图高勒、马鬃山等苏木头以及其外三旗的其他苏木镇的少数适应骆驼草场的地域中游牧。从整体上说现在阿拉善双峰驼面临的是草场上寸步难行的局面,牧驼者正处在保灭叉路口,个别地区已开始了第二次大处理的现状。
(二)保护骆驼的必要性
阿拉善双峰驼作为一个古老的原始品种,在长期选育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生理机能和抗逆特性,比如血液中红细胞对体内水平衡的调节功能,利用体温在一定范围内的变化适应配置或严寒等等,都是其它家畜所不具备的。决定这些性状的基因是生物工程中非常珍贵的资源,在未来的生物技术的发展中将会发挥特殊作用,有巨大的开发利用价值。一但该品种灭绝,这些基因将不复存在。因此,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考虑,阿拉善双峰驼品种资源必须予以保护,而且保种工作必须从现在就要开始。
阿拉善双峰驼能够充分利用其它家畜所不能利用的荒漠草原和无水草场,适宜于沙漠及其边缘野滩,沙化草滩、盐碱性植物群落的草场以及灌木、半灌木草场均可适应放驼。概括说对骆驼适应草场归纳为“三三制”即应安排三分之一的荒漠,三分之一的湖道,三分之一的野滩或沙化滩最为合适。特别指出的是阿拉善境内的个别草场和植物,只有骆驼才可以有效利用,它是阿拉善生态平衡、恢复和建设生态环境,就必须保护和发展骆驼品种。
阿拉善双峰驼集产绒毛、产肉、产奶、产特产、役用等多种经济性状于一体,有很高的经济价值,目前养驼业收入占牧业总收入的20%左右,有相当一部分牧民完全依靠养驼为生,是重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同时阿拉善双峰驼在边防巡逻、发展民族文化及体育竞技和特色旅游等方面也有重要作用。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骆驼许多潜在的经济性状将会被逐步开发出来,其经济价值也将会得到更好的体现,保护阿拉善双峰驼具有现实和潜在的经济和文化意义。
(三)保护骆驼可行性
(1)国家对骆驼实行保护政策,国家把阿拉善双峰驼列入国家级保护畜种目录。设立了国家级阿拉善双峰驼保护区,并每年拨付保护骆驼补助费。
(2)内蒙古自治区将阿拉善骆驼命名为“阿拉善双峰驼”称号,并逐年拨付保护骆驼补助费。
(3)盟、旗党政高度重视保护骆驼,各级政府前后采取各种措施保护和发展养驼业,在80年代开始,盟、旗政府投资和补助已建立了选育核心群,生产示范群,为建立保护骆驼基地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保护骆驼,治理生态有机结合方面取得了初步经验。
(4)保护阿拉善双峰驼有广泛群众基础。阿拉善养驼历史悠久,形成了底蕴深厚的驼乡文化,广大人民群众不仅积累了丰富的养驼经验,而且对骆驼生产的浓浓的感情。特别是最近,部分苏木镇的牧驼户受到禁牧的刺激、受到不公正时,纷纷去找有关部门或人士诉苦。
(5)自然条件。众所周知阿拉善是典型的荒漠生态自然环境,对这里的动植物来说,都是十分严峻的考验。荒漠生态环境的主要特点是极端温度次数多,昼夜温差大, 降水稀少,极为干旱,太阳辐射强,风大沙多,植物稀疏,自然条件十分恶劣。由于骆驼的特殊的形态及生理学等方面的特点。对这种生态环境表现出极好的适应性,是任何其它家畜不及的,之所以阿拉善广阔的荒漠戈壁为发展骆驼创造了得天独厚的自然生存条件。
四、基本情况
(一)骆驼存栏。阿拉善双峰骆驼各旗均有分布。其中;阿左旗占53%;阿右旗27%;额济纳旗20%;2010年6月来,全盟骆驼存栏约8万峰。
(二)骆驼出栏。骆驼在一个生产周期内减少主要是出售,只有少部分死亡。平均每年产驼羔1—1.5万峰,出售达5—6千峰,出售主要以活畜的形式出售到周边地区,如宁夏、甘肃、乌海等地,少部份进入当地屠宰场上市销售。
(三)产品生产销售。骆驼产品主要以原毛、皮、肉、驼掌、驼奶等初级产品为主,骆驼原毛分绒毛、素毛、肘毛,因加工的产品和用途不同,价格也不相同,绒毛做为纺织原料,目前收购价基本在50-80元/公斤之间波动,市场销售额750—1200万左右。肘素毛是制作假发等高挡产品的主要原料,收购价格逐年上升。2010年收购价格达到80—100/公斤,全盟每年驼毛产量在250—300吨左右,基本上由当地驼绒产品企业收购后,部分加工成品出售,大部分分梳后,将无毛绒出售到外地。驼肉产品主要以鲜肉的形式被出售,经加工的驼肉产品基本没有,驼奶产品由于量少和运输等原因上市很少。
(四)产业化
我盟农牧业产业化企业涉及驼产品的不多,共涉及的产品主要以驼绒为主,皮、肉、奶、骨产品都没有相应的加工企业。全盟驼毛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0153.5万元。增加值2280余万元。利润在1550万元左右,上缴税金370万元左右。
(五)养驼户的收入、支出
各地的养驼户因草场、地理条件,饲养水平不同,养殖骆驼的净收入也不同,综合来看,养殖户饲养一峰骆驼年均收入在500—600元,而成本在40—60元。
五、存在的问题
阿拉善双峰驼的数量锐减的趋势得到扼制,呈现出缓慢回升的势头,骆驼的经济性能是骆驼发展的内在原因并在相当的一段时间内,持续起决定作用,但是良好的政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往往能改变和提高经济性能。促使骆驼业向好的方向发展,近两年的骆驼数量回升,并稳定发展就充分证明了一点,目前存在的问题有:
(一)政策保护力度还不够,如不明确,不清晰,在划定公益林、禁牧区的问题上,将80%的骆驼草场划定公益林禁牧后,并一律不准家畜放养,在设定骆驼保护区问题中,保护区划定方位界限不明确。管理职能缺失,制度不健全,一些保护措施,尤其是涉及补贴的政策基本落实不到位。
(二)骆驼产业规模小,发展能力弱,全盟尚未上规模的驼绒加工企业,而对驼肉、奶等产品没有企业对其加工,对推动骆驼发展能力不足,所以常出现牧民卖难现象。
(三)产品品种单一,市场认知度低,在骆驼的毛、肉、皮、奶四大产品中,除毛有部分量经过加工出售外,其它产品都以原料的形式出售。主要加工无毛绒和生产驼绒被、裤、被套等纺织品,多年来没有发生多大变化,谈不上精深加工。
(四)牧户中养驼收益存在明显差距,收益高的养驼户年收入达10万元,收益低的不足万元,这与养驼数量有很大关系。
(五)科技投入不足,生产效率低下。这几年国家和政府的投入着重针对保护品种资源。建立骆驼保护区,保种场等方面,而对骆驼产品的开发利用,新产品的研发上,资金投入甚微。
(六)保护骆驼与保护生态的关系。保护骆驼在草原生态中,起到重要作用,例如:
(1)骆驼能起到草场灌木植物的新陈代谢,能防止草场植物的枯死。因此在封闭禁牧的草场上一年须1-2次放生骆驼,清理草场枯死,推动植物的新陈代谢,改变草场植被循环。
(2)骆驼能将草场和围栏里泛滥的黄鼠洞踩平赶走,预防黄鼠侵害。
(3)骆驼采食一些成熟的牧草后通过粪便排出植物种子得以传播,促进植物生长。
(4)骆驼是软蹄动物,对草场践踏程度小而平和,不会影响植物的生长。
(5)骆驼不像其它家畜,不把一株植物吃光,而是浅尝辄止,留下植物充分的再生活力,对植物的新的交措起很好的作用,骆驼每天的采食活动半径20——30公里。骆驼有以上特性外,与其它家畜最大的区别,是骆驼几乎处于野生态。因此骆驼是荒漠地区生态系统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如果草场缺失骆驼,则多种生态平衡就会打破,造成极大的不利影响。
六、对保护骆驼应具有的政策和措施。
保护双峰骆驼应有特殊的优惠政策。为了保护阿拉善这一特有生物品种资源,鼓励广大牧驼户,利用现有草场资源保护和发展养驼业,请各级政府研究,制定以下优惠政策。
(一)在已定骆驼保护区适合骆驼发展区域内,积极引导扶持牧民的办法,转产到养驼业,走专业化,规模化养殖经营骆驼的路子。
(二)加强种公驼,母驼和幼驼的绝对保护,建立三种驼宰杀申报制度。
(三)已被列入禁牧项目区内允许适度放驼,达到双保护目的。
(四)尽快建立和健全国家级双峰驼保护区管理职能和机制,使保护骆驼、保护生态有机结合,统筹建设,统筹管理。
(五)对保护骆驼执行平时补贴,特功奖励,遇灾倾斜的惠牧政策。从现在起实行对养驼牧民给予补贴,尤其是对养驼大户,要在政策、技术、资金、服务上给予优惠和倾斜,鼓励养驼户向专业户发展,向合作化发展。
七、具体措施和建议
(一)重视和发展骆驼产业化,突出地区特色。阿拉善盟拥有中国最大、最有特色的骆驼资源,骆驼产业的潜在的开发价值巨大。
重视和发展骆驼产业化,发展特色经济,突出地区特色,符合我盟农牧业发展方向。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绿色环保的食品需要量也不断加大,同时许多不被重视的产品也逐步被接受,而骆驼的肉、峰、掌、奶等产品恰恰符合现代人们的消费需求。目前,联合国粮农组织已经在一些国家开始了推广骆驼奶的活动,在索马里、肯尼亚等适宜大量饲养骆驼的国家,骆驼奶业已经成为当地一项前景可观产业。营养学家预测,骆驼奶将会成为牛奶之外的另一重要营养饮品。驼掌是一种不次于陆地和海洋内珍贵动物食品的产品。自古与熊掌、猴头并称“八珍”,鲍鱼翅等一道菜卖好几百元钱,我盟的驼掌捞饭为什么就不能呢。我盟有大量的骆驼资源,而国内外正好处在消费升级阶段,发展骆驼产业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
(二)加大对阿拉善双峰驼的保护和开发力度。阿拉善双峰驼是我盟优势畜种,也是国家列入保护名录的家畜品种。保护好双峰驼的品种资源是我们责无旁贷的义务。但单纯的保护措施不能更好地保护双峰驼,只有限量处理,适度开发利用才能促进双峰驼的发展。在考虑到我盟生太建设、草场载畜量、保持种群发展的生物学要求等因素,我盟双峰驼的数量控制在10—15万峰,
每年出栏在1.5—2万峰,符合科学发展要求。针对上述数量要求出台骆驼的相应保护和发展政策是非常必要的。要根据地区特点和草原生态合理规划双峰驼保护区,加大资金的投入扶持力度,促进骆驼产业化发展,要制定养驼各环节的优惠政策。即要促进骆驼数量保持稳定增长,又要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加大驼肉、奶产品方面的开发力度,通过在加工销售环节的增值,促进骆驼的保护和发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升骆驼特色产品知名度,进行以纯天然、绿色、保健功能为重点的骆驼特色产品宣传计划,安排相应资金在电视、网络、报纸、广播等媒体上推广宣传特色驼肉干、驼峰药膳、驼掌佳肴、保健驼奶等,鼓励盟内单位在对外接待上将骆驼产品列入特色目录。如对外接待的工作餐中有以驼掌、驼肉为原料的菜肴,礼品送驼肉干、酸驼奶等。在各大旅游区出售精品级和礼品级的驼产品,使驼肉干、保健驼奶同苁蓉一样列入盟级特色,重点对外宣传。
(四)鼓励和引导企业与科研机构进行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研究。要加大科研投入,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区、盟、旗三级财政要每年投入开发经费,组织生产企业和科研机构对驼肉冷鲜肉加工、驼奶加工、驼绒加工等过程中的关键技术、工艺进行攻关,通过掌握新技术、新工艺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发展骆驼产业一定要紧紧抓住地方特色,树立自己的品牌,形成具有区域优势特色产品。现在人们到青海、西藏、四川旅游,回来总要带些牦牛肉干,说明人们喜欢有特色的食品。我盟的骆驼肉是纯天然的、绿色食品,驼奶的营养保健功能高,有资料显示,驼奶是喂养婴儿和老弱病残者饮食最佳保健饮料。同时驼奶对解除疲劳及胃肠道病、肿瘤及坏血病、糖尿病、身心保养等疾病的治疗起一定作用。一升驼奶中含52单位的膜岛素,尤其特别的是骆驼奶富含乳铁传递蛋白和溶解酵素,这两种有杀菌作用的物质可强化人本的免疫系统,尤其是驼酸奶中除具有富含维生素C和蛋白质与钙外,还可长期储存不易变质的特点。这充分说明骆驼肉、驼奶营养价值高,符合人们消费绿色有机食品的观念,但我盟目前在骆驼肉和奶产品的加工上是空白,处于“抱着金碗讨饭吃”的状况,原因是没有精深加工能力、没有关键技术、产品加工工艺落后、人才匮乏。发展骆驼产业,要引入人才,加大科研投入,有针对性的进行科研攻关,最终
形成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新疆在骆驼产品开发上走到了前面,新疆有几个地区骆驼奶加工已达规模经营。我盟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从加工、销售、科研等方面,推进骆驼产业化进程。
(五)加强对企业扶持力度。要加强农畜产品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要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在土地、资金、管理、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在产业化项目资金上优先安排新产品开发研究费用,对具有一定竞争力的加工企业实行贷款贴息。我盟农畜产品加工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工艺落后、创新不足,利润不高等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对农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扶持,是政府的职责,也是间接保护和发展骆驼产业有力的手段。综合考虑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我盟现有草场的生产力,限定了骆驼数量,这也决定了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规模,企业规模小,利润少,积累不足,抗风险能力就弱,政府的扶持不但能保障这些企业健康发展,也能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六)加强养驼户的扶持力度。保护骆驼需要牧民的参与和支持,发展骆驼则要调动牧民养殖的积极性,加强养驼户的扶持力度,是保护和发展骆驼的重要环节。盟、旗财政每年要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对骆驼保护区、骆驼主产区和自然环境恶劣地区的养驼牧民补贴,尤其是对养驼大户,要在政策、技术、资金、服务上给予优惠和倾斜。鼓励上述地区的养驼户向专业户发展,综合考虑自然环境、生态建设、草场载畜量等因素,合理划分禁牧区、保护区、放牧区,通过政策、技术、资金引导牧民在草畜平衡基础上建立科学的饲养模式。
(七)加强合作社建设。为更好的保护和促进骆驼发展,要加强养驼户合作社建设,要建立阿盟双峰驼限量屠宰加工销售合作社,参社的养驼户占总养驼户的60%以上,骆驼数量点总量的80%以上。合作社的主要作用是保护和发展骆驼产业,提供技术服务,保障养驼户利益。合作社通过控制骆驼的年度出栏数,保持骆驼数量稳定在合理的范围内,连接盟内外驼产品用户,提高销售价格,确保打出品牌,创出特色。合作社的运转按相关法律执行,盟、旗财政每年拿出100万元作为合作社发展资金,通过合作社的建立可以提高农牧民在经济活动中的话语权,保障农牧民权益,同时也调动了牧民养驼的积极性。保护骆驼与发扬、传承民族文化相结合,拓展骆驼文
化产业调动广大牧民养驼积极性。
(八)加强养驼牧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更好的保护促进驼业发展,建议各级政府将养驼牧民专业合作纳入年度政府财政预算,给予资金反持。
上述建议是否可行,请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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