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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大学贫困助学金的“育人”功能

2023-02-19 来源:榕意旅游网


发挥大学贫困助学金的“育人”功能

大学贫困助学金本来是为帮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的,现在却是盲目资助,结果评定方法混乱,带来诸多负效应。所以要明确资助目的,建立完善机制,注重“育德”,发挥“育人”功能。

标签: 大学贫困助学金;“育人”功能;机制

“据官方公布的数字,目前在全国普通高校中,经济困难学生约240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20%,特别困难学生的比例在5%~10%,人数大概在160万。”[1]“中央财政将每年拿出10亿元资助贫困大学生!”[2]各省也制定一系列政策资助贫困大学生,甚至规定受资助面“不少于在校学生总数的20%,”[3]“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学费减免政策,对贫困家庭学生应酌情减收或免收学费,并且减免比例不得低于在校学生总数的3%。”[4]几年了,贫困大学生受惠的情况如何呢?助学金发放过程中是不是还存在问题?怎样认识和解决这些问题呢?

1 现在大学贫困助学金流行的评定办法

按一定比例拨放给各大学,学校又按一定比例把名额分配给班上,班上把这一笔笔说多不多说少不少的意外之财评给谁呢?难住了辅导员和班干部,在颇费周折后,大家纷纷探索最好的方法,下面是一些流行的作法。

1.1 比穷。先是自个写申请,不愿申请的再穷也不管。往往是受资助面再宽,申请的人也比分配的名额多,本来尚过得去的同学也掺和进来凑热闹,一时间搞得真假难辨,于是组织一个评审小组或者全班同学共同参与,申请的同学则在评审小组或全班同学面前哭诉,比谁穷,比谁惨,然后投票决定那一笔笔意外之财的归宿。即使评错了,也是集体的智慧结晶,抱怨不得。

1.2 直接确定。有两种情况,一是班主任平常深入学生,对同学的家庭经济情况了如指掌,所以根据名额的多少,分轻重缓急,确定给谁和不给谁,一是班主任组织干部同学研究,根据大家的建议,确定给谁和不给谁。这两种作法都很冒险,一是怕百密一疏,就会造成很坏的影响,二是怕触犯众怨,再准确也会有人挑起事端,说是暗箱操作,不公开透明。不管哪种情况,一旦发生,都会把好事办成坏事。

1.3 依据证明材料确定。在新生入学时,就带上家庭情况调查表,包括家庭成员构成和经济收入等栏目,或者县镇民政部门开具贫困证明。按理,这种办法最有说服力,但是,“聪明”的家长会把调查表填在贫困线下,而当地干部也睁只眼闭只睁地盖上公章,更有甚者,还会“好心”地开出贫困证明,做顺水人情,反正是大学的事。

1.4 任意指定,缴作班费。就是任意报上学生名字,领下来后,交给班上作班费开支,所有学生都没得到,又所有学生都有份。这是最受多数人欢迎的作法,

真正贫困需要资助的同学也只有忍气吞声,明知不对,却属利益均沾,更重要的,自己是少数,根深蒂固的观念,少数服从多数,乃天经地义。

2 大学贫困助学金的误区:盲目资助

除国家助学金外,某些单位或个人也以不同名目设立助学金,意在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然而,这些助学金都起到“助学”效果了吗?没有。其原因,乃在于盲目资助。

2.1 资助名额和金额的盲目性。不同学校的贫困生数量和贫困程度是不同的,但每个学校分配的助学金名额比例和享受金額又是一样的。有时一些临时补助还人人有分、吃大锅饭,而金额又极为有限,比如7元、20元,对于真正贫困的学生,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而对于不贫困的学生,又是醉后添杯,画蛇添足。有时名额不够,僧多粥少,变通的做法是几个人享受一个名额;有时名额太多,供大于求,真正贫困的确定后,其余的名额只好乱点鸳鸯。

2.2 资助对象的盲目性。现行的办法是,只要是贫困生,就是资助对象,也不过问到底值不值得资助,大学扩招后,一不留心,就考上了大学,生源质量和招生数量成反比,贫困生和质量、数量成什么比呢?很难说清。但有些贫困生不是一般期望的人才,则是不容置疑的,有的是品德不好,有的是不会学习,如果资助是一种投资的话,那就是血本无归的买卖。

2.3 资助效果的盲目性。资助的原因不该是因为其穷,更重要是因为他是人才,资助的效果就是受资助者能学有所成、学有所长,有能力回报,如果受了资助依然是碌碌之辈,所学非所用,读大学与不读大学没什么区别,甚至读了大学还不如不读大学,又何必做赔本买卖?有潜力、有前途才资助,这是起码的。不问青红皂白,穷是唯一原因,很显然,是违背助学初衷的。

3 盲目资助带来的负效应

投了资,却没有相应的配套运作机制,一个公司或一个企业非倒闭不可。国家财政或其他单位及个人拿出了钱,设立助学金,却没有相应完善配套的管理实施措施,结果非但没发挥助学金的作用,反而带来许多负效应,事与愿违。

3.1 把助学金当成“唐僧肉”,都想吃一嘴。不少大学是把助学金冲抵学费的,虽然教育部明文规定不允许,多数学生却理解,也就无可无不可吧。然而,用来充作班费就匪夷所思了。帮助贫困生的高尚行为在这里成了儿戏。

3.2 戕害诚信品德,铸造丑恶灵魂。在比穷时,夸大自己的贫困和悲惨遭遇,甚至编造不幸故事。伪造贫困材料和证明,县镇民政部门听之任之,甚至助纣为虐。品德屈服于金钱,道义在铜臭中淡出,势必形成以损人利己、损公肥私为荣的极端自私自利人格,铸成大错。

3.3 同学关系恶化,缺乏大局观念。不但夸大其词地诉说自己的困难和可怜,

而且诋毁他人,对他人的戒备甚至敌意,必然导致对集体的冷漠,也导致跟他人的不合作,包容之心、奉献精神、团队意识丧失殆尽,班集体内都离心离德,遑论对国家、社会的责任和使命。

3.4 不懂感恩,见利忘义。因为出发点就是骗,哪个骗子会感谢受骗者呢?所以不但不感恩,反而还嘲笑。骗也是一种本事,既然是通过本事挣来的,当然该心安理得受用了。屡屡得手,其后果可想而知,骗术会炉火纯青,一旦骗成习惯,就无往而不骗,终至利令智昏,贪得无厌。将为社会输送出什么样的人才呢?3.5 资助者的优越感和受助者的被收买感。由于资助目的不明确,资助者像是高高在上施舍,受助者则该摇尾乞怜,现在流行的指责所谓受助大学生不懂感恩,主要也停留在对某私人或某小集团的感谢层面上,好像回报应立竿见影、随时挂在嘴上。实际上,大恩不言谢,施恩不望报,望报则不仁。如果帮助了一个有必要帮助的人,就要别人感恩戴德,那是一种收买。受助者在这种舆论的压力下,就会感到人格受到侮辱。

4 弄清目的,发挥大学贫困助学金的“育人”功能

“育人”先“育德”,才高八斗而心术不正,也是有百害而无一益,“育德”最大的考验就是金钱,多少好汉栽在金钱上啊。助学金的外在形式恰好是赤祼祼的钞票,之所以上演那么多“助学金争夺战”闹剧,恐怕都是经不起考验吧?所以,明确助学金资助目的,懂得助学金的性质,建立完善的运作机制,是非常必要的。

4.1 接受助学金是不得已的和必需的,不能把助学金等同于救济金。助学金不是天上掉馅饼,不是意外之财,不是时来运转,不是请贫困生读大学,是因为贫困生志在完成学业、志在成才、志在成就事业,而且有潜在的能力和实力,能够看到前途和希望,得到资助才能不被大学拒之门外,得到资助才能保证一日三餐,如果生存都成困难,再有抱负、再有才华恐怕也没心思呆在教室听教授们高谈阔论。虽然有种良好的愿望是大学减免特别贫困的大学生的学费,但几乎没有哪所大学愿意开历史先河,大学都争先恐后地拼命贷款搞修建,债台高筑,还债都忙不过来,哪还有空给贫困生做慈善?所以大学即使大发慈悲收容贫困生暂时先入学,最终也是要求完清学费的。一贫如洗的大学生,不争馒头争口气,真正有志成才,就得非依靠助学金不可。也就是说,助学金是真正用来助学的,不是用来享受和挥霍的。那种虽然穷却胸无大志、心不在学者,得到助学金只等于救济金,其实是浪费。四肢健全,不缺胳膊不少腿,该不该领救济金是另一回事,但助学金如果不用在“助学”上是绝对不应该的。贫困生不一定要上大学,上大学不一定就能摆脱贫困,如果勉强考取大学、已对学习厌倦其实是可以考虑另辟蹊径找出路的,仅仅为圆个大学梦,靠助学金度日,其实是没什么意义的。

4.2 助学金是道德钱,资助有德者成才;不是福利,无德者不能享受。即使国家助学金也不是为了普及大学教育而设立的,更不用说私人或企业、公司、团体设立的助学金了,完全是一种善举,接受助学金不是一种耻辱,但也绝不是一种光彩,至少是暫时的不劳而获,意味着以后应该加倍劳作来回报,如果一直无力回报,那就理所当然要受道德的谴责。更不用说骗取助学金多么可耻!

4.3 助学金是无偿和无私的,不同的助学金应该有不同的意图。国家设立助学金,显然是把能考上大学的都当作人才在对待,无论是哪种人才,对国家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私人或企业、公司及团体设立助学金则不一样,应该和培养某类专业人才有关,甚至最好是订单式资助,也就是设立专项助学金,不要漫无目的,而应有的放矢,使受助大学生定向发展,及早施展才能,及早回报和感恩。设立助学金不能为了沽名钓誉,也不能为了个人野心。实际上,私人或团体设立助学金,不应该是怕钱多会把脚砸肿,而应该也是一种感恩行为,因为社会给了他们有利的发展条件、环境和机遇,有形无形地受助过他人,所以要回报、要反哺,形式上帮助的是钱,实质是种不言之教,接力相传,良性循环,那是多么好的社会风气。资助后马上就指望受助者写封感谢信,显然是浅薄的。

4.4 建立严密的审查和监督机制。这是用好助学金,使助学金达到目的、实现价值、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助学金是好东西,但用得不当,就会起反作用。凡是钱,管理不善,就会带来混乱、制造麻烦。助学金虽是善款,但只要放任执行过程中胡来,就会画虎不成反类犬,所以要有严密的运作机制,要严格地审查和监督,不给心怀不善者以可乘之机。比如,助学金的名额和金额,不能想当然或估计一个学校给多少,而应该统计、核查实际贫困生的多少、贫困程度的大小,有的放矢,雪中送炭,好钢用在刀刃上;杜绝欺骗行为,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必须是真实的,否则追究责任;对骗取助学金者从重处理;甚至助学金干脆不在学校评,而在生源地评,由当地政府把关,等等。有些资助单位就做得很好,在学生提出申请后,派专人实地调查,不属实的坚决予以取缔。

参考文献

[1-4]贫困大学生:今日中国教育之痛.读报参考.2005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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