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室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总结
篇一:依托乡镇检察室,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
依托乡镇检察室,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临海市人民检察院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依托杜桥检察室建设,加强对我市东部区块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新模式。
一、杜桥检察室的设立和运行,加强我院对我市东部区块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
我市位于我省东南部,是我省幅员较广、人口较多的县级市,管辖面积有217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达116.4万。其中东部区块(包括杜桥镇、上盘镇、桃渚镇、省级医化园区管委会、台州港临海港区管委会等五个行政机构)面积即达41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达35余万,另有5万余的外来务工人员。近年来,在市委提出的“港口引领、陆海联动、多极发展、全面跨越”这一发展战略部署背景下,东部大开发热潮已经掀起,东部区块已成为温台沿海产业带的核心区块,浙江台州化学原料药产业临海园区、医化产业缓冲区、杜桥南工业发展区、北洋临港型工业发展区、洞港工业发展区、红脚岩渔港发展区等六大产业发展区正在逐步形成,滨海新城建设已启动,建设市域副中心城市也已成为杜桥镇发展目标。伴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东部区块的各类社会矛盾较为突出,不稳定因素逐渐增多,社会治安问题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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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近三年来,东部区块的违法犯罪人员平均每年达900多人,其中涉嫌犯罪移送我院审查起诉的平均每年有280多人。另外,自改革开放以来,东部区块的人们除在本地创业外,纷纷到全国各地 经商,其中有一些在外地触犯了刑律、受到了法律制裁,有部分是被判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或者被暂予监外执行,或者被假释,回到临海老家,接受社区矫正改造。截止20XX年4月,我市东部区块的社区服刑人员约有350人,占全市社区服刑人员的30%左右。 自20XX年我省被列入社区矫正工作试点省份以来,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顺利,取得较好效果。于此同时,我院不断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力度,确保社区矫正依法公正实施和非监禁刑法正确执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但受人力、物力等因素的影响,我院的社区矫正工作不够细致、完善,特别是对离市区较远的东部区块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不够充分。在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市委的支持下,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乡(镇)检察室工作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检察室建设的意见(试行)》,结合实际,我院在东部区块设立了杜桥检察室,办公地点设在东部重镇——杜桥镇。杜桥检察室设立后,立足检察职能,根据刑罚执行监督程序,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实行监督,协助我院监所部门收集完善资料,发现问题并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实施,使罪犯在社会化教育改造中顺利回归社会。
二、杜桥检察室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的具体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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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职责分工,赋予杜桥检察室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权,使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取得更好实效。
杜桥检察室是我院派驻乡镇的工作机构,受我院直接领导,对我 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在设立杜桥检察室时,我院党组充分意识到,只有明确杜桥检察室的工作职责,才能使杜桥检察室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因此,我院对杜桥检察室和院其他内设部门之间的关系做了具体规定,明确职责分工。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方面,杜桥检察室和我院监所部门之间是协作与被协作关系,即监所部门全面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监外执行情况的法律监督,联系、监督市司法局、公安局、法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杜桥检察室作为我院驻东部区块的常驻机构,协助监所部门对东部区块所辖各镇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法律监督,在日常工作中,联系、监督所辖各镇司法所、派出所,对所发现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至院监所部门。这样分工,是我院党组根据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我院实际情况,经过详细分析,综合考量后决定的。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具有地域范围广、工作繁重的特点,我院监所部门从事监外执行法律监督的力量比较薄弱,只有充分发挥杜桥检察室身处基层,便于联系各基层司法所、派出所,便于接触矫正对象等优势,由杜桥检察室协助监所部门对东部区块所辖各镇社区矫正工作的进行监督,才能使得我院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工作在基层真正得以延伸和深化,从而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二)强调监督,完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工作机制。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时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公检法司各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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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力配合、支持。对于检察机关而言,要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线,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突出监督重点。这要求我们处理好与矫正机关的关系,既要注重联系,又要重视监督,具体要 做到以下两点:
第一,建立例会制度,保持与各矫正机关的密切联系。积极参与与东部区块各镇社区矫正办公室的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围绕如何加强改进社区矫正工作、如何对矫正对象进行管理教育和帮助等问题进行探讨,找出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日常中工作中,建立联络员制度,杜桥检察室与各乡镇的司法所、派出所的专职人员保持经常性联络,互通信息、互传文书、共同学习、共同监督考察,通力协作配合,化解社区矫正工作中遇见的难题,形成通力协助干社区矫正的良好格局。
第二,定期检查,主动对各矫正机关进行监管。在大力支持各矫正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同时,我们建立对矫正对象的考核档案、考察表、是否存在漏管、托管、矫正的效果等内容定期检查的工作机制。在检查中,我们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权,切实做到文明、规范,尊重各矫正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其感觉我们的检查是对他们工作的配合和帮助,获得各矫正机关和工作人员的支持,从而使得法律监督工作顺利展开。在检查监督过程中,我们重视对新增矫正人员是否已交付执行及手续是否合法、移交的文书资料是否齐备,原有矫正对象执行期限的变更、解矫宣布是否合法等内容,关注各项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是否得以落实。关于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对于较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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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面口头提出纠正建议;对于较重的问题,及时反馈至院监所部门,报经领导批准后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或者检察建议;对于变相体罚、索要财物等涉嫌职务犯罪情形的,及时向院领导汇报,依法移送 主管单位、纪检部门或者由本院侦查部门进行职务犯罪侦查。 (三)有选择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对矫正对象既监督又保护。社区矫正是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这就决定了我们对矫正对象既要管理、教育,也要帮助、保护,从而促进其矫正自己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顺利回归社会。检察机关在参与社区矫正中,对矫正对象也应当既监督又保护。我院杜桥检察室以此为原则,有选择参与到社区矫正的具体工作,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具体做法是:
第一,建立对矫正对象服从管教情况的监督机制。检察室参与社区矫正不并是全面的,而是结合工作实际,有选择地进行,主要是对两类矫正对象进行检查、监督:其一是各镇司法所、派出所确定的重点矫正对象,杜桥检察室对该类矫正对象的检查,配合司法所、派出所的矫正工作,巩固矫正效果;其二是随机选择矫正对象,杜桥检察室作为法律监督机构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法律监督工作,应当建立随机检查机制,通过随机选择矫正对象,可以较客观、全面地了解矫正工作现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对该二类矫正对象的监督,我们主要是采取查阅矫正对象台账、单独约谈矫正对象、进村向群众了解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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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全面掌握矫正对象服从管教、履行社区劳动义务的情况,对其是否遵守学习制度、考核制度、请销假制度等情况进行考察。对于不理解社区矫正、抵触义务劳动及监管的矫正对象,给予说服教育 篇二:浅谈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问题 浅谈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问题
[摘要]由于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尚处于试点阶段,相关法律和制度规定还很不完善,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不一致、监外罪犯的交付执行存在脱节现象、监外执行的执法标准不统一、社区矫正工作忽视刑罚的惩罚性质、忽视对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的维护、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等,迫切需要通过完善相关立法、健全监督机制、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注重维护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等措施,推进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关键词]非监禁刑;社区矫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犯罪性质比较轻微和(:检察室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总结)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一、从化市社区矫正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笔者在走访了公安派出所、基层司法所、法院刑事审判庭和相关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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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人员后,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工作进行了调研。 (一)从化市社区矫正五类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止20XX年底,从化市列入社区矫正五种对象共138名,其中缓刑70人,假释28人,暂予监外执行7人,剥夺政治权利33人,管制2人。所犯罪类轻为盗窃罪,重至故意杀人罪,有贪污贿赂犯罪,也有渎职侵权犯罪。最长缓刑考验期限为5年。20XX年有1名暂予监外执行被再行收监。
(二)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XX年5月,从化市市启动社区矫正工作,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进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矛盾也逐步显现,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社区矫正缺少现行法律依据。当前从化市国进行社区矫正试点活动的依据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于20XX年7月10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但在现行刑法中却没有明文规定“社区矫正”的刑罚制度。 篇三:检察室20XX年工作总结 围绕“八项职能”服务百姓民生 ——派驻**检察室20XX年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市院派驻**检察室在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院的各项工作要求,创造性地围绕?八项职能?开展工作,主动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努力促进检力下沉,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取得了较好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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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能发挥情况
(一)?打通最后一公里?——在百姓家门口撑起一把维权伞接受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接待群众来访;发现、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受理、发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对诉讼中的违法问题依法进行法律监督等是派驻检察室的重要职能。派驻**检察室的设立,真正打通了服务**东北部区域5个镇街群众的最后?一里地?,拉近了群众与检察工作的距离,延伸了法律监督触角,促进了检力下沉。截至目前派驻**检察室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群众举报26件37人次,直接办理19件,转至市院、市镇两级纪委7件。这对于畅通基层群众诉求渠道、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对促进基层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防患于未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是派驻基层检察室的一项重要工作,派驻东郭检察室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 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高检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试行)》的要求,努力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预防工作科学发展,深入扎实地开展预防工作,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4月底到5月中旬,根据我检察室制定的?系统抓、抓系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思路,组织了工作区域内6家医疗卫生单位的220多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开展的职务犯罪预防活动:4月4日下午,派驻**检察室组织**中心卫生院一行50余人到派驻**检察室开展预防职务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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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活动;5月9日,派驻**检察室组织**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干部职工到检察室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活动;5月13日下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带领该中心20多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到派驻**检察室接受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5月14日下午,**卫生院副院长**带领该院20多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到派驻**检察室接受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5月20日下午,**镇卫生院到派驻**检察室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活动;5月21日下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干部职工到派驻**检察室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活动。此次医疗卫生单位专题职务犯罪预防活动中,检察室干警着重讲述了人民检察院派驻检察室的主要职能和职务犯罪类型、诱发原因、特点以及职务犯罪对国家、社会、家庭、工作、经济、亲人、人生、子女造成的八大危害及预防方法等内容,并结合近年来发生在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例,就医务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特别是在医药和医疗器械采购、处方、检查、手术等环节上容易出现的腐败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剖析,忠告参加人员一定要建立起心理防线、以德立身、立医,预防和消除贪婪心理、侥幸心理、试探心理、失衡心理、享乐心理等不良心理,把好小节关、初始关、节日关、亲情关,守住法律、纪律、交友
和职责底线,并做到防贪、防色、防渎职?三防?,同时抓好?三个环节?,即时时刻刻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管好脑子;要把钱财用在合法的用途上,淡化票子;珍惜工作岗位,看好位子。检察室干警专门准备了《珍惜岗位、远离犯罪》警示教育片,重点播放了财务岗位和经营岗位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件,教育重要岗位人员要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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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用好手中的权力,珍惜岗位,远离职务犯罪。**卫生院副院长李院长参加活动后动情地说:?‘吃别人的嘴短,拿别人的手短’,职务犯罪就是放弃了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违背了入党誓言和职责要求,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满足私利,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应受到法律惩治;希望我们全体同志在今后工作中一定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严格要求自己依法行政从医,救死扶伤,帮助群众化怨气,解难事,做社会稳定和为患者服务的后盾?。
(三)?四个见面,四个预防?——探索社区矫正监督新方式派驻**检察室对辖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专项检察监督,对辖区内的5个镇、街道办事处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扎实推进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工作中,该检察室采取?四个见面、四个检察?的方式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法律进行监督:
一是和司法所见面。与矫正对象所在司法所主管此项工作的人员见面,通过查看司法部《全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检察底数是否清楚、法律文书是否齐全;同时参加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举办的的集中报到活动,每个社区矫正人员都要通过司法所配备的《社区矫正人员分级管理仪》进行人脸识别,杜绝了的替代报到、外出打工等 现象的发生。今年年初,检察室在对**司法所的监督过程中,发现有社区服刑人员没有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的现象,而司法所工作人员没能及时发现情况,我们发现后立即给与了纠正,加强了司法干警的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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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和社区服刑人员的档案见面。通过查看司法部《全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摸清每个司法所管理社区矫正人员的底数。采取对照检查的方式,今年以来,累计对辖区内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的1000余纸质档案进行了检查,查看每个社区矫正人员的集中学习、思想汇报等情况,确保无脱管、漏管及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同时查看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综合评估情况和心理测试情况是否完善,确保社区矫正人员要以正确的态度接受社区矫正,并对档案中存在的不规范的地方及时向司法所提出检察建议。今年五月份,检察室干警在对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过程中,发现**司法所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肖某某自20XX年2月28日至5月18日,未按规定接受矫正,脱离监管2个多月,同时发现肖某某已远离**,擅自外出到青海省西宁市居住。检察室干警随后向我院监所科作了汇报,并配合我院监所科先后三次到**司法所、市社区矫正中心调查了解情况,调取了肖某某的社区矫正档案。在查实情况后,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建议司法所对肖某某进行处罚。在接到市司法局(20XX)*司治建字第02号文关于对肖某某进行治安处罚的建议书后,监所科发现司法局对肖某某发出的治安管理处罚使用条款使用不当,违反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不应当做出治 安处罚的建议,应当撤销缓刑。6月26日,派驻**检察室配合市院监所科向**市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以纠正该局对社区矫正对象肖某某治安管理处罚的建议。
三是和帮教组织见面。积极开展帮教组织座谈活动,检察帮小小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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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作用情况,检查司法所是否与社区矫正小组签订社区矫正责任书,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发挥作用情况;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任务或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成员,建议司法所及时予以调换,以确保帮教小组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积极开展帮教活动,促使社区矫正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社区矫正实效。今年3月份,为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派驻**检察室联合**司法所开展了?学雷锋、塑新生?实践活动,组织带领社区矫正人员到**镇敬老院进行清扫卫生等公益劳动,让他们身体力行地践行雷锋精神。通过此次活动,使社区矫正人员认识到参加公益劳动的重要意义,增强了他们的劳动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激发了他们为社会、为人民多做好事的热情,有助于他们更好地改造自我、顺利回归社会,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和社会效应。
四是和矫正对象见面。积极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和矫正对象见面,通过走访检查社区矫正人员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等情况,及时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现实思想表现。同时对矫正对象开展政策和法制宣传,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及生活困难,鼓励他们通过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对矫正对象真正做到思想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照。告知社区矫正人员应有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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