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发包方(甲方):临沂市诚信纸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二、工程名称:临沂市诚信纸业有限公司外墙粉刷工程 三、工程地点:临沂市诚信纸业有限公司
四、工程概况:工程为厂区建筑外墙粉刷清工,每平方米单价 元(含税价)。
五、相关要求:
1、乙方施工须按国家规定的相关施工工艺进行外墙乳胶漆施工; 2、乙方的施工质量须按甲方要求:涂刷均匀,无明显漏涂、漏刷,无明显色差;对建筑物的窗户、地面及其他设施无污染,如有污染由乙方负责清理。
3、乳胶漆用量按每公斤2.6平方为标准,如出现浪费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工期:自2011年 月 日起,至2011年 月 日止。 七、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后,根据国标GB50210-2001《中国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八、安全责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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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确保甲方的生产及各方面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组织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意外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2、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九、工程结算方式:工程竣工后,两天内验收、收方完毕。根据实收面积据实结算工程款。
十、纠纷解决: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兰山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事宜:
1、工程延期:除不可抗力(如大风、大雨等)外,工期如需延期,须经甲方签证后顺延。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临沂市诚信纸业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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