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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疫措施

2024-01-20 来源:榕意旅游网
疫情防疫措施

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开工复工十条措施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部署要求,迅速行动,周密部署,特别是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坚持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两手抓”“两不误”指示精神,制定建筑工地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工(复工)防控措施。

一、加强工地留守人员监测管理。

疫情防控期间,工地指定专人加强日常监管,加强防疫宣传,外来人员进需配备口罩、每日体温监测、登记等防疫措施,每日上报防疫信息,确保工地留守人员严格管控。

二、加强用工信息排查摸底。

项目参建企业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开复工准备,全面梳理开复工项目,统筹调配项目管理人员和务工人员,满足开复工需求;特别精准摸清务工人员底数,建立特殊时期与务工人员沟通联系机制,精准研判分析,建立工作台帐,确保开复工后施工人员保障。

三、加强疫情防控应急准备。

项目制定细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组,确保“有指定的隔离区域、有完善的隔离设施、有专职的应急人员、有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和措施”,工地开复工前积极组织开展现场防疫应急演练。

四、全面检查验收施工现场。

准备开复工的项目,对疫情防控措施开展全面检查,坚决做到疫情防控“四到位”(应急预案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设备物资到位)和安全生产“四到位”(责任主体到位、设备检修到位,防护措施到位,专项方案到位),上报申请准予开复工。

五、落实外来务工人员动态监测。

建筑工地安排专职防疫专员,严格落实务工人员“疫情排查、台账管理、实名登记”,及时掌握建筑工地务工人员的动态信息。在疫情没有缓解前,暂停来自国外等疫情严重区域的从业人员,在疫情严重区域有过旅行史的从业人员,以及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接触过尚未解除隔离的从业人员严禁进入施

工现场;对来自疫情不严重区域的从业人员全部进行体温检测,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六、加强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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