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物料管理规定
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效益,加强对公司所属各单位机物料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 机物料的范围
1、 各种运转机械所用的各种牌号的润滑油、润滑脂。
2、 公司有关单位车辆使用的汽油、柴油等。
二、 油料的领用及回收办法
1、 各分厂车间按机组核定的润滑油用量报计划,经设备部批准后供应部进行采购。
2、 油料需要更换时必须由质监部经过检验出具检验报告,确认需要更换,经设备部批准后到供应部领用新油。
3、 各分厂(车间)经使用更换下来的油必须用桶回收,交油回收岗位进行登记、处理。处理后的油经质监部分析合格后由供应部统一保管。
4、 各单位的车辆按核定的数量到供应部油库加油,超出核定数量的供应部油库不予加油,由用车单位自行解决。
三、 油料数量的核定
1、 油料使用数量由设备部根据机组消耗量核定。
2、 各单位车辆耗油量根据车辆工作性质由设备部、供应部核定。
附油料消耗核定表:
设备部
200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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