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工艺纪律管理
工艺纪律分公司级、分厂级、车间级三级管理。技术质量中心是公司工艺纪律管理的责任单位;各生产单位工艺副厂长是该单位工艺纪律管理负责人;车间主任是该车间工艺纪律管理的负责人。
车间级工艺纪律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分厂级工艺纪律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公司级工艺纪律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
工艺纪律检查的内容:
(1)原材料采购是否按原材料接受标准执行。
(2)原材料进厂是否按原材料接受标准进行检验。
(3)原材料是否按要求分类堆放,有无明显标识,有无混料情况。
(4)是否按设备操作规程使用、保养设备。
(5)上岗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对本岗位工艺要求是否熟悉,是否按工艺要求进行作业。
(6)岗位操作记录是否齐全、规范。
(7)异常情况发生时,是否按异常情况的程序处理,是否有详细的时间、方法、责任人的记录。
(8)工艺纪律检查人员在工作中有无因人而异、工作失职的现象。
(9)是否存在违反工艺指标要求,随意调整工艺参数或无视作业标准,随意操作。
(10)是否存在使用无效或作废的(或未及时更换的)工艺文件指导生产操作。
(11)是否存在只为完成生产任务,而不按工艺文件生产,降低质量标准或生产有质量隐患的产品。
(12)是否存在人为损坏、丢失工艺文件以及原始记录的现象。
在现场工艺纪律检查中一旦发现有违反工艺纪律的现象,经核实后,填写工艺纪律违反通知单。
车间级通知单经分厂工艺副厂长签批后,下发违规单位整改;分厂级通知单经该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批后,下发违规单位整改;公司级通知单经技术质量中心审核,报技术质量中心分管领导签批后,下发违规单位整改。
各生产单位技术科负责分厂、车间工艺纪律检查的归口管理,负责工艺纪律检查情况的汇总、通报及考核,负责监督确认发现问题的整改。
技术质量中心负责公司级工艺纪律检查的归口管理,负责工艺纪律检查情况的汇总、通报及考核,负责监督确认发现问题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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