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产品配套合作协议
甲方(经销商):
地址: 电话: 乙方(家装公司):
地址: 电话: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恒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双方家居产品配套合作事宜,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关于家居产品配套(供应)合作计划
1、 甲乙双方达成家居产品配套合作计划,双方约定以下列第 种方式进行合作: 一、双方结成合作关系,乙方长期从甲方处采购家居产品,甲方给予相应优惠。
二、双方结成合作关系,乙方向客户推荐购买甲方所经销的家居产品,乙方推荐的客
户在甲方购买相关家居产品的,甲方按照客户消费金额,给予乙方相应返点。 2、 双方约定家居产品配套(供应)合作的产品为: 产品名称 产品品牌 产品规格 产品产地 质量等级 第二条:关于家居配套产品价格
1、 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价格结算方式:
一、固定价格。即采用相对较固定的价格进行结算。
二、浮动价格。即按照乙方采购或推荐的产品数量,予以相应的价格浮动,乙方累计 采购或推荐的产品数量越大,甲方给予乙方的产品价格越低。累计采购按照年度进行。若双方采用浮动价格方式,详细价格单如下表: 产品名称 产品品牌 产品规格 基本价格采购量(单位/元) 达到 优惠价格采购量(单位/元) 达到 优惠价格(单位/元) 2、 双方采用浮动价格方式的,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进行价格结算(采用固定价格时本
条无效):
一、季度结算,根据乙方本季度累计采购或推荐数量,予以价格优惠,甲方以差价方
式返还乙方优惠部分的费用。
二、半年结算,根据乙方半年的累计采购或推荐数量,予以价格优惠,甲方以差价方
式返还乙方优惠部分的费用。
三、年度结算,根据乙方本年度累计采购或推荐数量,予以价格优惠,甲方以差价方
式返还乙方优惠部分的费用。
3、如遇原材料涨价或甲方采构成本增加,甲方要求提高家居产品配套价格的,甲方应当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再另行协商新价格。甲方没有提前通知乙方的,当次采购仍然按照双方以前约定的价格执行。
第三条:关于付款方式
1、 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付款时间方式:
一、即时支付,即甲方将乙方订购的产品送到乙方反映定位置后,乙方立即支付甲方 货款。
二、每周结算:即双主以周为单位进行货款结算,乙方应当在本周及时支付甲方上周供应的产品货款。
三、每月结算:即双主以月为单位进行货款结算,乙方应当在本月及时支付甲方上月供应的产品货款。
2、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付款金额方式: 一、全额付款
二、分期付款:首付 %货款,在产品使用经验证后支付 %货款,产品质保金 %于 日后付清。
3、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结算方式: 一、现金 二、银行转帐
第四条:关于产品质量保证
1、甲方应当保证所供应给乙方的产品质量,甲方提供产品的同时,应当向乙方出示相关产品的组成部分原料的相关资料,并确保供应给乙方的产品为环保合格产品。
2、甲方应当按照乙方采购的产品明细单,提供给乙方同意的品牌、等级、规格、数量的产品,甲方不得以其它品牌、等级、规格的产品冒充乙方所采购的产品。出现此类情况的,甲方应当及时更换,给乙方造成误工或其它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3、甲方供应的产品,应当由双方组织代表进行验收,数量不够的,甲方应当采全额补足的办法,及时供应给乙方,给乙方造成相关损失的,甲方应给予相应的赔偿。
4、甲方不再经营乙方预订采购的产品,或该品牌产品或该规格产品的,甲方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让乙方有足够时间更换产品或调整产品的品牌与规格。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给乙方造成相关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乙方相应的补偿。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原因,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品牌信誉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赔偿,赔偿金额按照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大小以现金方式结算。
2、因乙方未及时支付甲方货款而造成甲方相关损失的,乙方除应足额支付甲方货款外,变当给予甲方相关的经济补偿,赔偿金额按照乙方拖欠金额数量及时间,按当时银行利息予以甲方相关补偿。
第六条:其它补充
第七条:协议生效及持续合作
1、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2、 自双方签订本合作协议之日起生效,合作时间为 年 月。
3、 合作期满,双方可续签协议以继续合作,续签新协议时,本协议自动作废。
4、 合作期满,双方不再签订协议的,双方之间如发生销售(采购)行为的,仍可采用
本协议内容。双方另有协议的例外。
第八条:关于纠纷
1、 若双方合作当中产生各种纠纷,应当由双方代表人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公司章) 乙方(签公司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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