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杆、扶手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楼梯、金属栏杆.木扶手和塑料扶手以及各种栏杆安装工程。
2 引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3 术语
规格材——宽度和高度按规格尺寸加工的木材
4 材料要求
金属栏杆要符合有关国家规范规定。
4.1 木制品
4.1.1 木制品预埋件均应做防腐处理。
4.1.2 扶手的用材要充分干燥、其含水量不大于12%,木扶手一般不允许含有节疤。
4.1.3 木材须要经过阻燃处理。
4.2 金属件
4.2.1 型钢制作的栏杆及花饰,其直线部位要求严格调直,不得出现弯曲变形,曲线部位应保持曲线流畅、滑顺、花型一致。
4.2.2 钢板制作的装饰件,应保持边角整齐,切割部位须挫平磨光,不得留有切割痕迹。
4.2.3 机件加工,按图纸要求加工,尺寸准确,表面光洁。
4.3 应采用环保型产品,应有符合产品技术指标的合格证。
5 施工准备
5.1 作业条件
5.1.1 楼梯间墙面、楼梯踏板、阳台、窗台等抹灰及墙材铺贴全部完成。
5.1.2 金属栏杆或靠墙扶手的固定埋件安装完毕。
5.2 材料准备
5.2.1 木制扶手按图纸要求的树种、规格、尺寸、加工成料。木材质量均应纹理顺直、颜色一致,采用的是不得有腐朽、污染、节疤、裂缝、扭曲等缺陷的规格材;含水率不得大于12%。弯头料一般采用以45°角为面相接,断面特殊的木扶手按设计要求备弯头料。
5.2.2 塑料扶手(聚氯乙烯扶手料)系化工塑料产品;断面形式、规格尺寸有色彩按设计要求选用。
5.2.3 粘结料:一般多用聚醋酸乙烯(乳胶)等化学胶粘剂。
5.2.4 不锈钢扶手要符合图纸及有关设计要求。
5.2.5 其它材料:木螺丝、木砂纸、加工配件。
5.3 主要机具
5.3.1 电动机具:手提电具,小台锯。
5.3.2 手动工具:木锯、窄条锯、二刨、小刨、小铁刨、斧子、羊角锤、扁铲、钢锉、木锉、螺丝刀、方尺、割角尺、卡子等。
6 操作工艺
6.1 栏杆安装工艺流程
6.1.1 找位与划线
6.1.2 安装扶栏杆的固定件:位置、标高、形状找位校正后,弹出栏杆纵向或横向中心线。
6.1.3 按设计构造,根据位置、角度,划出栏杆直线段或折弯段的起点和终点的位置。
6.1.4 固定
6.1.4.1 金属件焊接
6.1.4.2 金属减件及镀铬件与固定铁件焊接时,应采取措施控制焊接焊痕在最小范围,避免影响装饰效果。
6.1.4.3 凡露明焊缝应满焊,并保持焊缝均匀,再经锉平,磨光。
6.1.4.4 油漆粉刷
油漆可根据装修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油漆涂刷。
6.2 扶手安装工艺流程
6.2.1 找位与划线安装扶手的固定件。位置、标高、坡度、转角形状找位校正后,弹
出扶手纵向中心线。按设计扶手构造,根据折弯位置、角度,划出折弯或割角线。楼梯扶手和栏杆顶面,划出扶手直线段与弯头、折弯段的起点和终点的位置。
6.2.2 弯头配制按扶手或栏杆顶面的斜度,配好起步弯头,一般扶手,可用扶手料割配弯头,采用割角对缝粘接,在断块割配区段内最少要考虑四个螺钉与支承固定件连接固定。大于70㎜断面的扶手接头配制时,除粘结外,还应在下面作暗榫或用铁件铆固。
6.2.3 整体弯头制作:先做足尺大样的样板,并与现场划线核对后,在弯头料上按样板划线,制 成雏型毛料(毛料尺寸一般大于设计尺寸约10㎜)。按划线位置预装,与纵向直线扶手端头粘结,制作的弯头下面刻槽,与栏杆扁钢或固定件紧贴结合。
6.2.4 连接预装:预制木扶手须经预装,预装木扶手由下往上进行,先预装起步弯头及连接第一跑扶手的折弯弯头,再配上下折弯之间的直线扶手料,进行分段预装粘结,粘结操作时环境温度应在+5℃以上(金属扶手在木扶手的基础上把粘接改为焊接)。
6.2.5 固定:安装木扶手与栏杆(栏板)上固定件,用木螺丝拧紧固定,固定间距控制在400㎜以内。操作时应在固定点处,先将扶手料钻孔,再将木螺丝拧入,不得用锤子打入,螺帽达到平正。
6.2.6 扶手主要靠扶手料槽插入支承扁钢件抱紧固定,折弯处与直线扶手端头加热压粘,也可用乳胶与扶手直线段粘结。
6.2.7 整修打光:扶手折弯处如有不平顺,应有细木锉平,找顺磨光,使其折角线清晰,坡角合适,弯曲自然、断面一致最后用木砂纸打光。
6.2.8 油漆粉刷:油漆可根据装修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油漆涂刷。
7 质量控制
7.1 木扶手及弯头木料的树种、材质和含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的规定。
7.2 塑料扶手选型应与支承件相符,材质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7.3 安装固定扶手的预埋件(木砖或铁件)必须牢固,无松动现象,木扶手入墙处应做防腐处理。
7.4 制作:规格尺寸正确,表面光滑,线条顺直,曲线面弧顺,楞角方正,无戗槎、刨痕、锤印等缺陷。
7.5 安装:位置正确,割角线准确、整齐,接缝严密、坡度一致,粘结牢固、通顺,螺帽平正,出墙尺寸一致。
7.6 塑料扶手应无劈裂,无扭曲,观感好。
7.7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7.7.1 粘接结缝不严或开裂:木扶手主要是因为扶手料安装时含水率高,安装后干缩所致。扶手料进场后,应存放在库内保持通风干燥,严禁在受潮情况下安装。
7.7.2 接槎不平:主要是扶手底部开槽深度不一致,栏杆扁钢或固定件不平正,影响扶手接槎的平顺质量。
7.7.3 颜色不均匀:主要是选料不当所致。
7.7.4 螺帽不平:主要是钻眼角度不当,施工时钻眼方向应与扁铁或固定件垂直。
8 质量标准
8.1 主控项目
8.1.1 栏杆选用扁钢,铁管和不锈钢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国家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测定记录。
8.1.2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数量和木材、塑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检验记录和性能检验报告。
8.1.3 护栏和扶手的造型、尺寸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寸检验;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8.1.4 护栏和扶手安装预埋件的数量、规格、位置以及护栏与预埋件的连接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8.1.5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摸检查。
8.1.6 护栏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为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和进场验收记录。
8.2 一般项目
8.2.1 栏杆扶手与基层必须镶钉牢固,无松动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手扳检查。
8.2.2 栏杆焊接的焊缝应满焊,并保持焊缝均匀,再经锉平,磨光。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2.3 栏杆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 栏杆的间距允许偏差为3㎜。
检验方法:吊线和尺量检查。
8.2.4 扶手纵向弯曲的允许偏差为3㎜。
检验方法:拉通线和尺量检查。
8.2.5 扶手和栏杆的制作要尺寸准确,表面光滑,线条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或尺量检查。
8.2.6 扶手和栏杆的安装位置要正确,割角整齐,接缝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2.7 护栏和扶手转角弧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应严密,表面应光滑。色泽应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8.2.8 护栏和扶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5的规定。
9 成品保护
9.1 安装扶手时,应保护楼梯栏杆、楼梯踏步和操作范围内已施工完的项目。
9.2 手安装完毕后,应加包裹,以免撞击损坏和受潮变色。
9.3 扶手安装后应及时包裹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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