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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内河港总体规划环评第一次公示-苏州交通纵横网.doc

2020-09-30 来源:榕意旅游网
苏州内河港总体规划环评第一次公示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559号)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要求,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承担苏州内河港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必须公开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为配合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规划内容、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及环评单位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名称: 苏州内河港总体规划 二、规划概况:

本项目的规划研究对象为苏州市辖区内,包括主城区、高新区、工业园区、 吴中区、相城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市的内河等级航 道岸线及其相关的陆域和水域。依据已批复的《苏州市干线航道网规划》,重点 研究规划的五级及以上等级航道上的公用港口作业区规划。

根据苏州市内河航道的岸线资源特点和相关规划,规划苏州内河港口岸线57130m,其中公用港口岸线22230m,临港工业港口岸线长18390m,预留港口岸线13610m,旅游码头岸线3300m。

根据港口码头所处地理位置、行政区划、开发利用状况,结合港口条件、 城镇规划、交通规划和物流规划等专项规划,将苏州市内河港口划分为市区港区、张家港港区、常熟港区、太仓港区、昆山港区、吴江港区共6 个港区。并结合各港区运输需求、城市总体规划、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将苏州内河港各港区的作业区进一步细化:共规划16 个重要作业区、22 个其他作业区、6 个旅游客运码头。

规划重要公用作业区16 个,共占用岸线约12980m,形成300~1000 吨级泊位292 个,规划占地面积约7630 亩,至2030 年设计货物年吞吐能力达到6940

万吨/48 万TEU 集装箱,基本上可承担苏州内河港公用港口吞吐总量的75%, 其余25%的运输任务可由其他作业区完成。规划旅游客运码头6 个:太湖旅游客运码头、古运河旅游客运码头、胥河旅游客运码头、石湖旅游客运码头、同里旅游客运码头、周庄旅游客运码头。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工作程序:开展前期工作(搜集资料、现场踏勘等)→开展评价工作(公众参与调查、环境现状分析、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分析、规划方案合理性分析和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等)→编制报告书→专家评审→报告书报批(根据评审意见修改、补充报告书后,送环保部门审批)

工作内容:通过环境现状调查和规划合理性分析,确定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提出规划方案的调整建议;对规划实施的污染排放进行测算,提出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原则,确定环境风险防范和应预案及环境管理、监测方案;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的可行性,提出建议和对策,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提供决策依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认为苏州内河港总体规划的实施对当地的经济有无促进作用? 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原因)?

您认为苏州内河港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最重要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您认为苏州内河港总体规划布局合理吗? 您对苏州内河港总体规划的态度是?

您对苏州内河港总体规划实施过程建设期、营运期环境保护方面有什么要求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规划组织编制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六、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邓雄成

联系电话:************* 七、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张茂林

联系电话:************传真 :************ 八、公示期限

2010年7月13日至2010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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