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嘉华国际小区二期防火门的购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概况
1、工程名称:沁阳市嘉华国际小区二期(全称)
2、工程地点:沁阳市建设路与文化路交叉口
第二条、单价及结算方式:防火门单价为330元/平方米,工程量以实际现场测量的面积为准。
第三条、质量标准:所供防火门必须与图纸设计要求一致(与所提供的样品一致),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需提供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供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供方单位公章。
第四条、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12个月。
第五条、包装标准:包装必须确保货物运抵现场时完好无损。
第六条、交(提)货方式、地点及时间:按需方的要求按时运至工地现场。
第七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八条、检验标准、验收方法:
1、供方产品进场时必须由需方指定的材料员管宇斌验收并开具收条。
2、按防火门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供方提供的经需方确认的样品验收
第九条、付款方式:
货物运至工地现场安装完成后,由需方组织监理、施工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总货款的百分之80,剩余总货款的百分之2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供方的供货质量、时间未符合合同约定,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每超过一天按所供产品金额的万分之四赔偿给需方;超过5天不能交货的,供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赔偿给需方,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2、需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按实际所欠货款每天赔偿万分之四给供方。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壹式贰份,供方壹份,需方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防火门进场后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负责指导防火门安装、检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2、供方必须遵守需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供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需方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因供方原因或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由供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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