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赋税》,中国赋税的历史由简至繁,然不便的一条规律就是统治阶层为维持国家安定的局面对人民征收的财力、物力、人力等,实际上是一个国家、一个组织正常运营不可缺的事务。
历史的赋税总括1、最多数农民负担的田税、军赋、力役为基本2、自此以外的税
关于田税:其收取有贡、助、彻三法。“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贡者,取几年平均值定一年税额,丰年不增,凶年不减,龙子诋为恶税。助法将一方里分为900亩,中百亩为公田,外八百亩为私田;住居八家各受私田百亩其收入归为私家,公田共耕所收入归为公家。彻法田不分公私,按亩取其几分之几。
古代田制:井田制(平地,适用助法,被征服部族)和奎田制(崎岖之地,适用彻法,征服部族)“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
关于军赋:人徒、车、辇、牛、马等以供军用。一说(十井出兵车一乘,一说井十为通,通为匹马,三十家出士一人,徒二人,通十为成,成十为终,终十为同,递加十倍。)又一说(四井为邑,四邑为丘,有戎马一匹牛三头·四丘为甸,岀戎马四匹,兵车一乘,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
关于力役:用民之力,岁不过三日。这是最先朴素的征劳役,然后来用兵逐渐增多,后期的徭役自然加重。
以上是由土地耕种以及井田制奎田制结构下索征的普遍赋税,然山林川泽之地古代是公有的,手工业简易的人人会做,艰难的事业由
公家设官经营,这时没有私有性质的,自然无所谓赋税。然后来因为公家将山泽之地进行出让租借以赚取租税,于是渐渐的出现山川、鱼池、市井租税等,此等租税一般是地方有土之君各自征收的,无统一的标准。
田租口赋,而后田税逐渐改成田租,汉代的田租就是古代的税,高祖时十五税一,文帝时全除田租,至景帝三十而税一。古代的田是没有私租的,而汉代则正税之外,还有私租,所以国家所取虽薄,农民的负担仍未见减轻,还只有加重。
到后来田不能授,而赋税赋税开始按户征收了,你实际没有田人家说官话不承认,兼并的人有权有势无人干整顿他,于是无田的人代替有田的人缴税。两税(田税口赋)以资产为宗,使有产者依其财产的多少分别第等,而无产者加以豁免,然后此的苛税仍向大多数农民剥削。
力役是征收人民的劳力的。人民缺钱次之物品,至于劳力则有余但使用之不过于苛重,于私人无害于国家有利。然国家上层腐败或形势危急时劳役随时加重,有的不堪承受,有的体弱,有的碍于家事不能服役,宋代王安石开创免役,条件是可捐纳一定的钱财,国家用钱财雇佣劳力,不失为一种好法。
杂税,田租、口赋、力役之外为杂税,有盐税、酒税、冶铁税等等,总之除农事之外经营产业之税。唐代开始有市舶司之类对外通商的机关,一是管理与外域的通商事务,二是收税慢慢形成了关税。明清时期,手工业的繁荣,经营门类的细分,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新业
态,产生了很多烟酒税、印花税、矿税、所得税等等,清末随着鸦片战争开始,中国人开始惊醒,随着洋务运动产生一大批民族工业,有了近代工业的雏形,以及与洋人互动中,税种也逐渐接近于近代税务了。
从商周有文字记载的赋税一直到清末,至此中国赋税从较单一的田税、劳力、服军役到林林总总的税种,可见赋税的变化与生产力发展、社会进步是适时调整的,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有什么样的赋税形式相适应。然在整个历史的赋税脉络不难发现,在征税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不公,不公的根源在于地方豪强与底层民众的矛盾,然国家上层始终保持一个减轻赋税的姿态的,在奴隶、封建社会体制下,想做到公允是不可能的。
我们今天的财税制度根本宗旨变了,即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也是古代社会关于赋税的理想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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