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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03

2023-05-24 来源:榕意旅游网
第一分部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 、人工土石方

1.土壤及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表列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Ⅲ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壤(坚土);Ⅳ类为定额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沟槽、基坑定额,其深度按6m以内编制。

2.本分部定额按天然密实干土编制,如挖湿土时,人工定额量乘以系数1.18。干湿土的划分,以地下常用水位为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稀粘或易流者,为淤泥或流砂。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3.本分部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4.挖地槽、地坑已按比例进行综合,在施工中无论是挖地槽或地坑均执行本定额,不再作调整。

5.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间距不大于30cm,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间距不大于150cm。实际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6.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人工定额量乘以系数1.43。 7.桩间挖土方时扣除钻(冲)孔桩、人工挖孔桩体积(其余桩种不扣除)。因打桩挤密土壤而不得改变土壤的类别。

8.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9.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松动爆破编制,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按实计算。

10.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21m计算。 二 、机械土石方

1.岩石及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表列Ⅴ类为定额中松石;Ⅵ~Ⅷ类为定额中次坚石;Ⅸ~Ⅹ类为定额中普坚石;Ⅺ~ⅩⅥ类为定额中特坚石。

2.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土重车上坡时,坡度大于5%时,先坡度和坡长分别折算运距,然后按运距套用相应的定额,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下列系数计算。

坡度(%) 系数 5~10 1.75 15以内 2.0 20以内 2.25 25以内 2.50 3.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4.机械挖土工程量,可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规定时,挖土方工程小于1万立方米时,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挖土方工程量在1万立方米以上是机械挖土方95%,人工挖土方5%计算。机械不能施工部分(如死角、修边等),则人工挖土方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定额量乘以系数1.5。

5.机械挖湿土时,人工、机械定额量乘以系数1.15。

6.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定额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定额量乘以系数1.17。

7.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定额量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实际发生时按实计算。 8.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相应定额项目定额量乘以系数0.73。

9.机械挖桩间土方时,扣除钻(冲)孔桩、人工挖孔桩体积,按相应挖土方定额项目定额量乘以系数1.15。

10.本分部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按实计算。定额内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按实计算。

11.土方机械上下行驶坡道的土方,合并在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12.本分部定额中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按实计算。

13.本分部定额使用机械除子目内已注明机种规格者外,均按综合机型考虑,不论使用何种机型,均不得调整。

14.土壤及岩石分类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第二分部

桩基础工程

说明

一 、本分部定额包括:

1.打钢筋混凝土预制方桩;2.静力压桩;3.灌注桩;4.人工挖孔桩;5.深层搅拌桩;6.喷锚支护;7.其他。

二 、本分部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在陆地上的打桩工程。 三 、本分部定额的土壤级别划分为一级土与二级土,其划分原则为: 1.根据工程地质资料中的土层构造和土壤物理、力学性能有关指标,并参考纯沉桩时间确定。

2.凡土壤中有砂夹层,按砂层情况确定土级:无砂层者,则按土壤的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参考每米平均沉桩时间确定。

3.采用土壤力学性能指标进行鉴别时,其桩长在12m以内者,相当于桩长三分之一的土壤厚度,应达到所规定的指标。12m以外者,则按5m厚度确定。 土质鉴别见下表:

内 容 夹砂层 砂层连续厚度 物理 性能 力学 性能 砂层中卵石含量 压缩系数 孔隙比 静力触探值 动力触探系数 土 壤 级 别 一级土 ≤1m — >0.02 >0.7 ≤50 ≤12 ≤2min 桩经外力作用较易沉入土中,土壤中夹有较薄的砂层 二级土 >1m >15% ≤0.02 ≤0.7 >50 >12 >2min 装经外力作用较难沉入的土,土壤中夹有总厚度超过3m的不连续砂层 每米纯沉桩时间平均值 说 明 四 、打送桩,按相应打桩项目的人工、机械台班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送桩深度 2m以内 4m以内 4m以上 系数 1.25 1.43 1.67 五 、打、压预制桩,不包括接桩。若需接桩,按接桩项目执行。 六 、打试验桩(简称打试桩)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定额量乘以系数2计算。

七 、打桩、打孔,桩间净距≤4倍桩径(桩边距)的,按相应定额项目中的人工、机械定额量乘以系数1.13。

八 、如设计要求打斜桩,其斜度在1:6以内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定额量乘以系数1.25;当斜度>1.:6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定额量乘以系数1.43。

九 、本分部定额以平地(坡度≤15度)打桩为准,若在坡度>15度的堤坡上打桩,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定额量乘以系数1.15;若在深度>1.5m的基坑内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深度>1m的坑槽内桩时,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定额量乘以系数1.11。

十 、本分部定额各种打孔灌注桩的材料用量,均不包括充盈系数。实际灌入量与定额量不同时,按现场签证,计算超量混凝土。 超量混凝土=(实际灌入量 – 图示工程量)×1.015; 超量混凝土只

十一 、在桩间补桩在或墙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定额量乘以系数1.15。

十二 、人工挖孔桩、钻(冲)孔桩,不分土壤级别,其岩层划分为

强风化岩、中风化岩和微风化岩三类。 岩石风化强度见下表:

岩石风化强度划分表

风化程度 微风化 特 性 岩石新鲜,表面稍有风化现象。 1.结构和构造层理清晰。 中等风化 2.岩体被节理、裂缝分割成块状)200~500mm),裂缝中填充少量风化物,锤击声脆,且不易击碎。 3.用镐难挖掘,用岩心钻可钻进。 1.结构和构造层理不甚清晰,矿物层分显著变化。 强风化 2.岩质被节理、裂隙分割成碎状)20~200mm),碎石用手可折断。 3.用镐可以挖掘,手摇钻不易钻进。 十三 、人工挖孔桩有地下水时,抽水机台班按签证另计。护壁砼包括《规范》规定突出土面的200mm高度在内,不另计算。

十四 、人工挖孔桩、深层搅拌水泥桩、回旋钻孔桩、钻冲桩等项目,已含50m以内运土,超过时另行计算土方外运。 十五 、人工挖孔桩定额中已包括比要的安全设施费用。

十六 、施工中确需要空管扰土时,工程量须经签证确认,其费用按打桩相应的人工及打桩机费用之和的25%计算。

十七 、定额中的金属周转材料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钢管及料斗等。

十八 、定额不包括清除地下障碍物,发生时按实计算。

十九 、灌注桩中的钢筋笼接头掉焊子目适用于钢筋笼设计长度大于10m进行的吊焊。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计算打桩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事项:

1.土质级别:以工程地质资料中的土层结构、土壤物理力学性能及每米纯沉桩时间为依据,鉴别适用定额土质级别。

2.施工方法、工艺流程、采用机型、成品桩、泥浆、土方运输距离。 二 、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1.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的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压预制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按设计桩长计算。管桩的空心部分,若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时,应另行计算。 三 、送桩:

按送桩长度乘以桩的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送桩长度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m计算。 四 、接桩:

电焊接桩、琉璜胶泥接桩设计接头以个计算。 五 、灌注桩:

1.在桩位上先埋设预制混凝土桩尖,再打孔灌注的混凝土、砂、碎石、砂石的单打、复打灌注桩工程量,按设计桩长减去桩尖长度再加0.5m,乘以设计桩径断面面积体积计算。复打桩每复打一次,增计预制桩尖一个。预制桩尖另行计算。

2.钻孔灌注混凝土桩的工程量,按设计桩长增加0.5m,乘以钢管外径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3.振冲灌注混凝土桩的工程量,按设计桩长以米计算。

4.灌注桩钢筋笼制作按图示尺寸以吨计算;接头吊焊以被吊焊钢筋笼的重量以吨计算。 六 、人工挖孔桩:

1.按图示尺寸(包括桩芯、护壁及扩大头),以实体积计算。 2.挖淤泥、流砂层、入岩量,按签证实际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七 、深层搅拌桩:

1.水泥桩的单桩体积设计桩长增加0.5m,乘以成桩截面面积(单管截面面积0.196㎡,双管截面面积0.72㎡)以体积计算。 2.粉喷桩按设计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八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锚杆:

1.锚杆钻孔按入土(岩)长度以米计算。 2.锚杆制作安装按吨计算。 九 、喷射混凝土支护及钉支护:

1.喷射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吨计算。 2.护坡砂浆土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吨计算。 3.钢筋砂浆土钉以米计算。

十 、人工凿桩头,凿断长度在0.5m以内不另行计算;凿断长度在0.5m以外,按个计算。

第三分部

砌筑工程

说明

一 、砌砖、砌块

1.本分部定额中砖的规格,是按标准砖编制的;多孔砖规格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如实际用砖规格不同时,可按下式计算其用砖和砂浆用量。 (1)砖墙: 砖: A =

1×K

墙厚(砖长灰缝)(砖厚灰缝)式中:A——每一立方米砖砌体砖净用量(损耗另计)

K——墙厚的砖数×2(砖数:如0.5砖、1砖、1.5砖……) 砂浆:B = 1 – 每一立方米砖砌体砂浆的净用量(损耗另计) (2)方形砖柱: 砖:A =

1×一层砖的块数

柱横断面积(一层砖厚灰缝)砂浆:B = 1 – 每一块砖的体积×A A B的含义同上

(3)砖墙、砖柱主要材料的换算方法,也适用于其他规则的六面体砌块的换算。

2.砌墙定额中已包括先立门窗框的调直用工,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等一般出线用工。

3.砖砌体均已包括了原浆勾缝用工。加浆勾缝时,另按相应定额计算。

4.填充墙以填炉渣、炉渣混凝土为准。如实际使用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5.各种类型的砌块墙,是按混合砂浆编制的,如设计使用水玻璃矿渣等粘结剂胶合料时,应按设计要求另行换算。

6.砖砌挡土墙,墙体厚度在2砖以上套用砖基础定额,墙体厚度在2砖以内套用砖墙定额。

7.项目中砂浆标号按常用品种、强度等级列出。如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 、砌石

1.毛石指爆破后直接得到的,或经粗凿加工得到的形状不规则块石。毛石砌体按其平整程度分类: 乱毛石:以不规则的毛石错缝砌筑。

平毛石:以毛石上下面大致凿平、分层找平、错缝砌筑、露面拼缝。 整毛石:以砌筑前先将毛石加工为大致五面体,大面为自然不加工的面。分层找平、错缝砌筑、露面拼缝、逗口崭齐、无缺棱掉角。 2.料石为具有规则的六面体石块,多为经人工凿琢而成,按表面加工的平整分类: 料石:稍加整修所得;

组料石:表面凹凸深度(△h)不大于2cm; 细料石:表面凹凸深度(△h)不大于0.2cm。

3.本分部定额中粗、细料石(砌体)墙按400mm×220mm×200mm,柱按450mm×220mm×200mm,踏步石按400mm×200mm×100mm规格编制

的,实际规格不同,不允许换算。

4.毛石墙镶砖,墙身按内背镶1/2砖编制,墙体厚度为60cm。 5.毛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人工定额量乘以系数1.15。

6.砌筑圆弧形石砌体基础、墙(含砖石混合砌体)按定额项目人工定额量乘以系数1.1。

7.毛石地下室墙,按相应定额执行。

8.工程内容:除各节说明外,均包括准备工具、挂线、吊直、校正皮数杆、选(砖)石。原材料场内运输、浇砖、淋花石灰膏、调制砂浆,清扫墙面及清理地砖(石)灰,并运至指定地点,堆放等全部操作过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砌体工程量计算规则:

1.计算墙体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砖平碹、平砌砖过梁和暖气包壁龛及内墙板头的体积,不扣除梁头、外墙板头、檩头、垫木、木愣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0.3㎡以下的孔洞等所占的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

2.砖垛、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墙身体积计算。 3.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

依附的墙体体积内,不扣除每一个孔洞横截面在0.1㎡以下的体积,但孔洞内的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

4.女儿墙高度,自外墙顶面至图示女儿墙顶面高度,区别不同墙厚并入墙体计算。

5.砖平碹、平砌砖过梁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砖平碹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100mm,乘以高度(门窗洞口宽小于1500mm时,高度为240mm,大于1500mm时,高度为365mm)计算;平砌砖过梁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0mm,高度按440mm计算。如实际高度不足规定高度时,按实际高度计算。 二 、砌体厚度,按如下规定计算:

1.普通粘土砖(标准砖)规格以240mm×115mm×53mm为准,其砌体计算厚度,按下表计算。

标准砖砌体计算厚度表

墙厚砖数 计算厚度 1/4 53 1/2 115 3/4 180 1 240 1.5 365 2 490 2.5 615 3 740 2.使用非标准砖时,其砌体厚度应按砖实际规格和砂浆设计厚度计算。

三 、基础与墙身(柱身)的划分:

1.基础与墙(柱)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2.基础与墙(柱)身使用不同材料时,分界线位于设计室内地面±30cm

以内的,以不同材料自然分界,超过±30cm时,以设计室内地面分界。

3.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四 、基础长度:外墙墙基按外墙基础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墙基顶面净长线计算。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及单个面积在0.3㎡以内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但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亦不增加。

五 、墙的长度:外墙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线长度计算。

六 、墙身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1.外墙墙身高度: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而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另加20c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加30cm,出檐宽度超过60cm时,应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底板。

2.内墙墙身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底板;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面。

3.内、外山墙墙身高度按平均高度计算。

七 、框架间砌体,不分内外墙以框架间的净面积乘以墙厚度计算,框架外表镶砖部分亦并入框架间砌体工程量内计算。

八 、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空花部分不予扣除。其中实体部分以立方米另行计算。

九 、空斗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墙角、内外请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及屋檐处的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但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梁头下等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套零星砌体定额项目。

十 、多孔砖、空心砖按图示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其孔、空心部分体积。

十一 、填充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中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十二 、其他砖砌体“

1.砖砌台阶(不包括梯带)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厕所蹲台、小便池、水槽、灯箱、垃圾箱、台阶挡墙梯带、花台、花池、地垄墙及支撑地塄的砖墩,房上烟囱、屋面架空隔热层砖墩及毛石墙的门窗立边、窗台虎头砖等级单件体积在0.4m³以内的实砌体积,立方米计算,套用零星砌体定额项目。

3.砖、毛石砌地沟部分墙基、墙身合并以立方米计算。料石砌地沟按其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4.弧形砖基础套用砖基础定额,其人工定额量乘以系数1.2。 十三 、砌体内的加固钢筋应根据设计规定,以吨计算,套用本分部内的砖砌体钢筋加固项目。 十四 、抹灰: 1.墙面抹灰:

(1)墙面、墙裙抹灰面积,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

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0.3㎡以内的孔洞、墙与构件交接处所占的面积;内墙洞口侧壁和顶面抹灰不增加;附墙柱侧面抹灰并入墙面工程量计算。 (2)内墙面:

抹灰长度:外墙内壁抹灰按主墙间图示净长计算,内墙面抹灰按内墙净长线计算。

抹灰高度:按室内地坪或楼面至楼层面板底面,有墙裙者应扣除墙裙高度。

(3)外墙面:抹灰长度及高度按图示实抹尺寸计算。 (4)墙裙:长度同墙面计算规则,高度按图示尺寸计算。 2.女儿墙内墙面抹灰,按实抹面积套用墙面抹灰项目;阳台、雨篷抹灰套用零星抹灰项目。

3.梁、柱、其他和零星构件项目:均以图示结构尺寸的展开面积计算。

第四分部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明

一 、本分部定额内容由现浇混凝土、商品混凝土、预制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钢筋制安、其他共六个部分组成。

二 、混凝土构件未含模板工程,其模板另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相应规定计算。

三 、非预应力钢筋不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冷加工者,加工费及加工损耗另行计算。

四 、预应力钢筋的张拉设备已综合考虑,但预应力钢筋的人工时效未计入定额,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处理时,每吨钢筋增加人工时效处理费189元。

五 、本分部定额中的钢筋制安已按常规的对焊、电弧焊、电焊、机制手绑施工与定额不符时,除采用气压焊、埋弧压力焊均不作调整,仍执行本定额。

六 、现浇构件中的通长钢筋,未注明搭接且通长钢筋的长度超过12米(钢筋规格12mm以外)时,按以下规定计算钢筋的搭接数量,搭接长度按规范规定计算。

1.钢筋直径Φ12以内,按12米长计算一个搭接; 2.钢筋直径Φ12以外,按8米长计算一个搭接;

但设计采用全部焊接、电渣压力焊接、机械连接的钢筋、预制构件(含预应力构件)钢筋、钢丝束、钢绞线、冷拔低碳钢丝,不计算搭接数

量。

七 、本分部定额中毛石混凝土的毛石掺量系按20%计算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换算。

八 、本分部定额中的单梁、连续梁系指不与现浇板构成一体的梁;构造柱系指先砌墙后浇捣的柱;零星构件系指单件体积在0.05m³以内未列出定额项目的构件。

九 、有梁式的整体现浇阳台、雨篷,按相应的有梁式定额执行;现浇钢筋混凝土竖向遮阳板及水平遮阳板分别按相应的墙体定额及挑檐天沟定额执行。

十 、整体楼梯、台阶、雨篷、栏板、栏杆的混凝土设计用量与定额取定的混凝土用量不同时,混凝土每增加减1立方米,按以下规定另行计算:

人工:2.61工日;材料;混凝土1.015m³;机械:搅拌机0.1台班,插入式振捣器0.2台班。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现浇、预制混凝土除注明者外,均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螺栓所占体积。

二 、现浇构件中的墙、板及预制构件中的板类构件,均不扣除面积在0.3㎡以内孔洞的混凝土体积,面积超过0.3㎡的孔洞,其混凝土体积扣除。

三 、基础:框架式设备基础、箱型基础、地下室,分别按基础、柱、

梁、墙、板相应定额计算。楼层上的设备基础按有梁板定执行。有梁式钢筋混凝土基础的梁高(指自基础扩大面至梁顶的高度)高于1.2m时套用相应的墙体定额。

四 、柱:按柱截面面积乘以柱高以体积计算。

柱高:有梁板柱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表面;无梁 板柱自柱基上表面后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框架柱有楼隔层者自柱基表面或楼板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无阁楼者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面;构造柱自柱基或地、圈梁上表面至柱顶面计算,与砌体嵌接部分的体积并入住身体积计算。依附柱上牛腿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计算。

五 、梁:按梁截面面积乘以梁长以体积计算。

1.梁长:主梁、次梁与柱连接时,主梁长算至柱侧面,次梁长算至柱或主梁侧面。伸入墙内的梁头和现浇梁垫,其体积并入梁体积计算。 2.圈梁与过梁连接者,分别套用圈梁、过梁定额,其过梁长度按门窗洞口宽度每边加25cm计算。 六 、板: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1.有梁板系指带有梁(含主、次梁但不包括圈梁、过梁)并与板构成一体的板,按梁(包括主、次梁)板体积的总和计算。

2.无梁板(指不带梁、直接由柱和柱帽支承的板)按板与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3.平板(指不带现浇框架梁、现浇框架柱,由墙或预制梁承重的板)按实体积计算。

4.预制、预应力多孔板按实体积计算。

5.有多孔板连接时,以墙的中心线为界,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内并入板内计算。

6.现浇挑檐、天沟与板(楼、屋面板)连接时,按外墙皮分界线;与梁连接时,按梁外皮为分界线。

七 、墙:墙、电梯井壁,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面积0.3㎡以外孔洞的混凝土体积。混凝土墙中的圈梁、过梁及外墙八字脚处的混凝土,按不同材料及强度等级分别计算,执行墙体定额。

1.突出墙面的柱按相应柱定额执行。

2.断面为T形、十字形、L形的柱,当交接柱伸出的单边长度与所依附的墙体厚度之比大于二时,其伸出的部分按相应的墙体定额执行。 八 、其他:

1.整体楼梯:按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梯口梁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c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的板头、梁头亦不增加。

2.台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如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分界线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30cm计算。

3.栏板、栏杆:按包伸入墙内部分的长度以延长米计算。楼梯的栏板、栏板的长度,如图纸无规定时,按水平投影长度乘以系数1.15计算。 4.整体屋顶水箱按包括底、壁、盖的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5.池槽、门窗框、混凝土线条、挑檐天沟、压顶、按实体积计算。

6.板式雨篷按伸出墙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入墙内的梁按相应定额执行。

7.预制钢筋混凝土板补现浇板时,按相应的现浇平板定额执行。 8.预制漏空花格按洞口面积计算。

9.预制钢筋混凝土框架梁、柱接头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执行框架梁柱接头定额。

九 、预制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十 、钢筋工程量按图示尺寸(包括图纸有关说明)乘以钢筋的线密度,以吨计算。

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构件外形尺寸计算长度;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长度,区别不同的,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1.低合金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按预留孔道长度减0.35m,螺杆另行计算。

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墩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按增加0.15m,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共增加0.3m计算。

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墩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按预留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4.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0.35m计算。

5.低合金钢筋或钢绞线采用JM、XM、QM形锚具,孔道长度再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m计算。

6.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再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m计算。

7.碳素钢丝两端采用墩头粗头时,预应力钢丝长度增加0.35m计算。 十一 、现浇钢筋混凝土中用于固定钢筋位置的支撑钢筋、伸出构件外的锚固钢筋按相应项目的钢筋工程量计算。 十二 、钢筋的电渣压力焊接、锥螺纹连接以个计算。

十三 、钢筋混凝土中的预埋铁件,按图示尺寸重量以吨计算。钢牛腿执行铁件定额。

第五分部

木作工程 说明

一 、本分部定额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不论实际采取何种操作方法,均按定额执行。 二 、本分部定额木材木种分类如下: 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白松(方杉、冷杉)、杉木、杨林、柳木、椴木。

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栎木(柞木)、檩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冈)、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三、本分部定额目木材木种均以三类为准,如采用一、二类木种时人工、机械定额量乘以系数0.83,采用四类木种时人工、机械定额量乘以系数1.25。

四 、对小批量的木门窗制安,相应子目的人工定额量乘以系数1.33。(小批量是指同一现场统一规格的工程量在10樘以内者,但百叶门窗、厂库大门、特种门、圆形门窗、弹簧门等除外。)

五 、本分部定额中木材以自然干燥条件下含水率为准编制的,需人工干燥时,其费用可另行确定列入木材价格内。 六 、本分部定额板、枋材规格分类如下:

项目 按宽厚尺寸比例分类 名称 板材 宽≥3×厚 厚度(mm) 名称 枋材 宽<3×厚 宽×厚(㎡) 按板材厚度,枋材宽、厚乘积 薄板 ≤18 小枋 ≤ 中板 19~35 中枋 55~100 厚板 36~65 大枋 101~225 特厚板 ≥66 特大枋 ≥226

七 、本分部定额中所注明的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图注明的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板、枋材一面刨光增加3mm;两面刨光增加5mm;圆木每立方米材增加0.05m³。 八 、本分部定额中木门窗框、扇断面按相应标准进行了综合,凡采用标准图或定型图施工的均不作调整,如遇特殊设计,定额材积与设计材积不同时,可用设计材积代换定额材积,其他不变。

九 、普通木门窗制作、安装所需的木拉条、胶料、铁钉、木支撑均已列入其他材料费内。

十 、保温门的填充料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工料不变。 十一 、厂库房大门及特种门的钢材用量不同可以换算。

十二 、木门窗不论现场或附属加工厂制作,均执行本定额,现场外制作点至安装地点的运输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各类门窗制作、安装、运输均按门窗洞口面积计算,纱门窗、纱窗扇、门腰头按扇的净面积计算。 二 、木搁板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三 、间壁墙以图示尺寸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面积,但不扣除面积在0.3㎡以内的孔洞。

四 、木楼梯(包括休息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井小于30cm时不扣除。定额内已包括踢脚板、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的工料;但不包括楼梯及平台底面的天棚,其工程量以楼梯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15计算,按相应的天棚面层执行。

五 、木屋架按竣工材积以立方米计算。附属于屋架的木夹板、接件板、垫木、与屋架连接的挑檐木和支撑均并入相应的屋架体积内计算。 六 、单独的挑檐木和木过梁按方檩木定额执行。

七 、檩木按竣工材积以立方米计算。檩垫、檩托木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简支檩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未规定,按搁置檩木的屋架或墙的中心线长增加20cm接头计算、两端出山檩木算至搏风板。连续檩的檩头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未规定,按全部连续檩的总长度的5%计算。

八 、钉椽子、挂瓦条、屋面板,按屋面的斜面积计算。天窗挑檐重叠部分按设计增加。

九 、封檐板按檐口外围长度计算;搏风板按斜长计算。

第六分部

金属结构工程

说明

一 、本定额分部适用于现场加工制作,亦适用于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的构件。

二 、本定额分部的制作均按焊接编制的,若设计要求采用特殊焊接工艺及其他连接工艺,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三 、构件制作包括分项制作和整体装配的工料及机械台班;整体预装配使用的螺栓及锚固零星构件用的螺栓,已包括在定额内,如设计要焊接又加普通螺栓或高强螺栓时,螺栓费用另行计算。

四 、本分部定额项目中,已包括刷一遍防锈漆的工料,如构件需要加刷油漆或防火漆时,另按金属面油漆或防火漆定额执行。 五 、本分部定额除注明者外,均包括场内的材料运输、加工、组装及成品堆放等全部工序。

六 、钢筋混凝土组合屋架钢拉杆,按屋架钢支撑子目计算。 七 、钢门窗钢骨架、制作以钢材重量表示,已包括在定额项目中,不再另列项目计算。

八 、钢门窗的门窗用量、钢材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玻璃厚度、密封油膏、软填料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九 、如设计要求需作物理探伤(如超声波、X射线、摄片等)检测,检测费用可套《云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有关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金属结构制作工程量,按设计图纸的钢材几何尺寸(包括钢板、型钢,不包括螺栓)以吨计算,均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边的重量。计算钢板面积时,按矩形计算,在计算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图示外接最小矩形面积计算。

二、实腹柱、H型钢按图示尺寸计算,其中翼板宽度按每边增加10mm计算。

三 、墙架的制作工程量包括墙架梁及连接柱杆重量;钢柱制作工程量包括依附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重量。

四 、天窗挡风架、柱侧挡风板、遮阳板、挡雨板支架的制作,均按挡风架单项定额计算。

五 、钢漏斗制作工程量,按排版图示尺寸计算,不扣除上人孔、检查孔、清扫孔的面积。依附漏斗的型钢并入漏斗内计算。

六 、钢门窗制作安装及钢门窗安玻璃的工程量均按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第七分部

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

说明

一 、构件运输包括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运输、金属构件运输及半成品钢筋运输,适用于由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

二 、构件运输过程中,如遇到路桥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拓宽等费用,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护送费用,另行计算。 三 、各类构件运输均采用1km以内和5km以内及5km以外每增加1km(直到50km以内)三个子目计算;超出50km以外的部分,已施工方案按长途运输的有关规定计算。

预制混凝土构件分类

构件分类 1类 2类 3类 4类 构件名称 6m以内的梁、板、柱、桩,楼梯休息板、楼梯段、阳台板、门框及单体体积在0.1m³以内的小构件 6m以外的梁、板、柱、桩,各类屋架、桁架、托架 天窗架、挡风架、侧板、端壁板、天窗上下档 装配式内、外墙板、大楼板、隔墙板 金属结构构件分类

构件分类 1类 2类 3类 构件名称 钢柱、屋架、托架梁、防风桁架 型钢檩条、钢支撑、上下档、钢拉杆、栏杆、盖板、零星构件平台、操作台、走道休息台、扶梯、箟子、爬梯、钢吊车梯台、烟囱紧固箍 墙架、挡风架、天窗架、组合檩条、轻型屋架、滚动支架、悬挂支架、管道支架

四 、预制构件、金属构件安装是按机械回转半径15m以内的距离计算的,如超出15m时,应另按构件1km运输定额项目另计运输费用。

五 、本分部定额是按单机作业制定的,若特殊情况需多作业时,另行计算。每一工作循环中,均包括机械的必要位移。

六 、本分部定额不包括起重机械、运输机械行驶道路的修整,铺垫工作的人工、材料和机械。

七 、本分部定额的混凝土构件吊装部分,根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按不同吨位的履带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进行了综合。现场施工中不论采用何种移动式吊装机械均不得调整。

八 、升板预制柱加固系指预制柱安装后,至楼板提升完成期间,所需的加固搭设费。

九 、本分部定额内未包括金属构件拼装和安装所需的连接螺栓。 十 、预制混凝土构件及金属构件的安装,定额中均不包括为安装工程多搭设的临时性脚手架,若发生有关规定计算。

十二 、钢柱安装在混凝土柱上,其人工、机械定额量乘以系数1.43。 十三 、预制混凝土构件、钢构件若需在跨外安装时,其人工、机械定额量乘以系数1.18。

十四 、小型构件系指单体体积小于0.1m³或重量小于50kg的构件。 十五 、钢屋架、天窗架安装定额中,不包括拼装工序,如需拼装时,按拼装定额项目计算。

十六 、单层屋盖系统预制混凝土构件必须在跨外安装时,按相应构件安装定额的人工、机械定额量乘以系数1.18,用塔式起重机,卷扬机时,不乘此系数。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均按构件图示尺寸,按实体积计算;钢构件按构件图示尺寸以吨计算。焊接结构按制作工程量加1.5%的焊缝重量,铆接结构按制作工程量加2%的锚定重量。

二 、依附于钢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等,并入柱身重量计算。 三 、加气混凝土板(砌块)运输每立方米折合钢筋混凝土构件体积0.4m³按一类构件运输计算。

四 、焊接形成的预制钢筋混凝土框架架构,其柱安装框架柱计算,梁安装按框架梁计算;节点有浇注成形的框架按连体框架梁、柱计算。 五 、预制钢筋混凝土工字型柱、矩形柱、空腹柱、双肢柱、空心柱、管道支架等安装,均按柱安装计算。

六 、组合屋架安装,以混凝土部分实体体积计算,钢杆件部分不另计算。

七 、预制钢筋混凝土多层柱安装,首层柱按柱安装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柱接柱计算。

八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制作、运输、安装、损耗率见总说明,但预制混凝土屋架、桁架、托架及9m以上长度的梁、板、柱不计算损耗。

九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包括构件座浆、灌缝、堵板孔、塞板梁缝等,均按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十 、柱与柱基的灌缝,按首层柱体积以立方米计算。螺丝洞及零星灌浆以实灌体积计算。

十一 、空心板堵孔的人工材料,已包括在定额内,如不堵孔时每10m³空心板体积应扣除0.23m³预制混凝土块和2.2工日。

第八分部

楼地面、天棚工程

说明

一 、本部定额中各种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混凝土等的配合比,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 、楼面、地面面层不包括踢脚线。

三 。楼梯面层已包括踢脚线,不包括防滑条、侧面及板底的抹灰。 四 、台阶不包括牵边及侧面抹灰。

五 、钢筋混凝土整体面层定额中的钢筋按Φ4纵横间距均为20cm计算,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六 、本分部定额地面面层和天棚抹灰厚度采用西南J312-515图集。设计厚度不同时可进行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地面垫层按室内主墙间的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体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0.3㎡以内孔洞所占面积。 二 、楼地面找平层和面层按室内主墙间的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通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0.3㎡以内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亦不增加。

三 、楼梯面层按楼梯踏步最上一层外沿加30cm、休息平台和小于

30cm宽的楼梯井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四 、台阶面层按踏步及踏步最上一层踏步外沿加30cm的水平面积计算。

五 、踢脚线按延长米计算,洞口、空圈、墙垛、附墙烟囱等侧壁长度亦不增加。

六 、散水、坡道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七 、明沟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八 、防滑条按楼梯或踏步距离减30cm以米计算。 九 、天棚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天棚抹灰按室内主墙间的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柱、垛、间壁情、附墙烟囱、检查口忽然管道所占面积,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相同天棚抹灰工程量计算。

2.密肋梁、井字梁天棚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3.天棚抹灰如带有装饰线条时,区别按三道线或五道线以内按延长米计算,角线的道数以一个突出的棱角为一道线。

4.檐口天棚抹灰按实抹面积并入相应的天棚抹灰工程量计算。 5.天棚中的拆线、灯槽线、圆弧形线等艺术形式的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6.预制板下勾缝补平,按楼面或屋面板的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 7.预制混凝土天棚抹灰已包括勾缝工料在内,勾缝工程量不再另行计算。

8.楼梯底面抹灰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20,以平方米计算(已

含侧面抹灰面积)。

9.雨篷底面或顶面抹灰分别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20以平方米计算。雨篷立口外侧抹灰按相应装饰或灵性项目执行。

第九分部

屋面及防水工程

说明

一 、水泥瓦、粘土瓦、小青瓦、石棉瓦规格与定额不同时,瓦材数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变。瓦材每100㎡耗用量按下式计算(或换算):100÷(瓦有效长度×瓦有效宽度)×(1+损耗率)。

二 、高分子卷材、再生橡胶卷材厚度按1.5mm取定,其他均为1.2mm。 三 、防水工程适用于楼地面、墙基、墙身、构筑物、水池及室内厕所、浴室等防水,建筑物±0.00以下的防水;防潮工程按防水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四 、三元乙丙丁基橡胶卷材屋面防水,按相应三元乙丙橡胶卷材防水项目计算。

五 、氯丁冷胶“二布三涂”项目,其中的“三途”是指涂料构成防水层数并非指涂刷遍数;每一层“土层”刷二遍至数遍不等。 六 、变形缝定额中沥青、玛蹄脂均指石油沥青、石油沥青玛蹄脂。 七 、变形缝填缝:建筑油膏聚录乙烯胶泥断面取定3cm×2cm;油浸木丝板取定2.5cm×15cm;紫铜板止水带取定为2mm厚,展开宽45cm;氯丁橡胶宽30cm,涂刷式氯丁胶贴玻璃止水片宽35cm,其余均为15cm×3cm。如设计断面不同时,用料可以换算,人工不变。

八 、盖缝:模板盖缝断面取定为20×2.5cm,如设计断面不同时,用料可以换算,人工不变。

九 、屋面砂浆找平层、面层按楼地面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瓦屋面、金属压型板(包括挑檐部分)均按(图中9-1)中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见表9-1),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斜沟、等所占面积,屋面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亦不增加。 二 、卷材屋面: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卷材屋面按图示尺寸的水平面积投影面积乘以规定的坡度系数(见表9-1)以平方米计算。但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所占的面积,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按图示尺寸并入屋面工程量计算,如图纸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的弯起部分可按25cm计算,天窗弯起部分可按50cm计算。 2.卷材屋面的附加层、接缝、收头、找平层的嵌缝、冷底子油已计入定额内,不另计算。

三 、涂膜屋面的工程量计算同卷材屋面。涂膜屋面的油膏嵌缝、玻璃布盖缝、屋面分格缝,以延长米计算。 四 、屋面排水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铁皮排水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如图纸没有注明尺寸时,可按表9-2计算。咬口和搭接等已计入定额项目中,不另计算。 2.铸铁、玻璃钢水落管区别不同直径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雨水口、水斗、弯头、短管以个计算。 五 、防水工程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建筑物地面防水、防潮层,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扣除突出地面

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烟囱及0.3㎡以内孔洞所占面积。与墙面连接处高度在50cm以内者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平面工程量内,超过50c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表9-1

屋面坡度防水层

延尺系数C(L=1) 1.4142 1.2500 1.2207 1.2015 1.1926 1.1662 1.1547 1.1413 1.1180 1.0966 1.0770 1.0594 1.0440 1.0308 1.0198 1.0112 1.0078 1.0050 1.0035 1.0022 隅延尺系数D(L=1) 1.7321 1.6008 1.5779 1.5620 1.5564 1.5362 1.5270 1.5170 1.5000 1.4839 1.4697 1.4569 1.4457 1.4362 1.4283 1.4221 1.4191 1.4177 1.4166 1.4157 坡度B(L=1) 高跨比H/2L 坡度家督(α) 1 0.75 0.70 0.666 0.65 0.60 0.577 0.55 0.50 0.45 0.40 0.35 0.30 0.25 0.20 0.15 0.125 0.100 0.083 0.066 1/2 1/3 1/4 1/5 1/10 1/20 1/30 45° 36°52′ 35° 33°40′ 33°01′ 30°58′ 30° 28°49′ 26°34′ 24°14′ 21°48′ 19°17′ 16°42′ 14°02′ 11°19′ 8°32′ 7°8′ 5°42′ 4°45′ 3°49′ 注:延尺系数C:指两破度系数。隅延迟系数D:指四坡屋面斜脊长度系数。

表9-2 铁皮排水单体零件折算表

斜沟天窗 天窗侧 烟囱 通气管 滴水檐 水落管 檐沟 水斗 漏斗 下水口 天沟 滴水 名称 单位 窗台泛水 面泛水 泛水 泛水 头泛水 (m) (m) (个)(个) (个) (m) (m) (m) (m) (m) (m) (m) 铁皮 ㎡ 排水 0.32 0.30 0.40 0.16 0.456 1.30 0.50 0.70 0.80 0.22 0.24 0.11 2.建筑物墙基防水、防潮层,外墙按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净长线长度乘以宽度以平方米计算。

3.构筑物及建筑物地下水防水层,按实铺面积计算,不扣除0.3㎡以内的孔洞面积。平面与立面交接处的防水层,高度在50cm以内者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平面工程量内;其上卷高度超过50c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4.防水卷材的附加层、接缝、收头、冷底子油等人工材料均已计入定额内,不另计算。 5.变形缝按延长米计算。

第十分部

耐酸防腐工程

说明

一 、耐酸防腐

1.整体面层、隔离层适用于平面、立面的防腐耐酸工程,包括沟、坑、槽。

2.本分部定额块料面层以平面铺砌为准,砌立面者按平面砌相应项目,人工定额量乘以系数1.38,踢脚板人工定额量乘以系数1.56,其他不变。

3.各种砂浆、胶泥、混凝土材料的种类,配合比及各种整体面层的厚度,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各种块料面层的结合层砂浆或胶泥厚度不变。

4.本分部定额的各种面层,均不包括踢脚板。

5.花岗岩板以六面剁斧的板材为准。如底面为毛面者,每100㎡增加水玻璃砂浆0.38m³,耐酸沥青砂浆0.44m³。

6.装饰性的块料面层套用《云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二 、保温隔热

1.本分部定额适用于中温、低温及恒温的工业厂(库)房隔热工程,以及一般保温工程。

2.本分部定额只包括保温隔热材料的铺贴,不包括隔气防潮,以及一般保温工程。

3.隔热层铺贴,除松散稻壳、玻璃棉、矿渣棉为散铺外,其他保温材

料均以石油沥青(30#)作胶结材料。

4.稻壳已包括铺前的筛选、除尘工序,若需增加药物防虫时,材料另行计算,人工不变。

5.玻璃棉、矿渣棉包装材料和人工均已包括在定额内。 6.墙体铺贴块体材料,包括基层涂沥青一遍。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防腐工程量计算:

1.防腐工程项目应区分不同防腐材料种类及其厚度,按设计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砖垛等突出墙面部分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墙面防腐工程量之内。 2.踢脚板按实铺长度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洞所占面积并增加侧壁展开面积。

3.平面砌筑双层耐酸块料时,按单层面积乘以系数2计算。 4.防腐卷材接缝、附加层、收头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在定额中,不再另行计算。

二 、保温隔热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保温隔热层应区别不同保温隔热材料,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实铺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2.保温隔热层的厚度案按隔热材料(不包括胶结材料)净厚度计算。 3.地面隔热层围护结构墙体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的体积。

4.墙体隔热层,外墙按隔热层中心线长度、内墙按隔热层净长线乘以图示尺寸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冷藏门洞口和管道穿墙口所占面积。

5.柱包隔热层,按图示吃草保温隔热层的长、宽及其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6.其他保温隔热:

(1)池槽隔热层按图示池槽保温隔热层的长、宽及其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其中池壁按墙面计算,池底按地面计算。

(2)门洞口侧壁周围的隔热部分,按图示隔热层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并入墙面的保温隔热工程量内。

(3)柱帽保温隔热层按图示保温隔热层体积并入天棚保温隔热层工程量内。

第十一分部

室外及零星工程

说明

一 、本分部定额道路及场地部分,分路基培挖、整形,道路(场地)的垫层和面层以及侧缘石垫层、安砌等工程内容。

二 、水泥混凝土按现场搅拌编制;沥青混凝土按安定点搅拌编制,运输费按实际里程另计。

三 、铺路面面砖、人行道板及彩色混凝土块、花砖等,若设计采用不同面层时可以换算。

四 、土石方工程按第一分部《土石方工程》计算,本分部只包括培挖路床及路肩整形。

五 、零星工程包括通风篦、食堂清洗池、洗涤盆、操作台、拖布池、污水池、盥洗台、卫生间隔板、淋浴间隔板、水冲槽式厕所、小便槽、黑板、讲台以及砖砌化粪池、钢筋混凝土化粪池、排水沟、隔油池、室外检查井、水井表等内容。

六 、零星工程主要采用了1997年以后的定型图集西南J515、西南J517、92S213(一)、92S214(一)、进行查阅取用,同时标有两种图集编号的,即为相同图形,均可采用本定额子目。 七 、卫生间。淋浴间隔板均含门扇油漆。

八 、化粪池、隔油池等取图集中常用型号,不得调整。 九 、预制构件运输综合考虑5公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道路、场地、庭院按平方木计算,侧缘石、平缘石按延长米计算。路面工程量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应扣除平缘石面积。 二 、通风篦按洞口面积计算。

三 、讲台、操作台按台面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黑板按框外围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四 、食堂清洗池、洗碗池、洗涤池、拖布池、污水池、盥洗池按个计算。

五 、卫生间木隔板、钢筋混凝土隔板、淋浴间钢筋混凝土隔板均按间计算。

六 、排水沟、小便槽按长度计算。

七 、室外检查井、阀门井、水表井、化粪池、隔油池等按座计算。

第十二分部

构建物工程

说明

一 、本分部定额包括烟囱、水塔、贮水(油)池、贮仓、简仓。 二 、凡本分部定额未列入的通用子目,均按定额的其他有关分部相应项规定计算,计算中除土方、基础、垫层、±0.00以下的构件制作、场外运输以及脚手架项目外,人工和机械定额量乘以系数1.25。 三 、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及简仓是按无井架施工计算,并综合了操作平台,不再计算脚手架及竖井架;烟囱、水塔提升模板使用的钢爬竿用量,是按100%摊销计算的,简仓是按50%摊销计算的,设计要求不同时,另行计算。

四 、烟囱钢滑升模板项目均已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钢滑升模板均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等模板用量。

五 、倒锥壳水塔钢滑升模板项目,也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模板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烟囱及烟道

1.烟囱基础与筒身的划分:砖身基础以放大脚的扩大顶面为界。钢筋混凝土圆板基础、环形基础以筒座杯口顶为界,钢筋混凝土锥形薄壳基础,以壳顶上环梁为界,上部为筒身,下部为基础。

2.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邻近炉体的第一道沉降缝为界,沉降缝以内

的部分列入炉体工程量计算。

3.烟囱基础、筒身、内衬按图示尺寸扣除孔洞后以实体积计算。砖烟囱还应扣除混凝土构件所占体积、顶板按有关分部的定额计算。 4.埋入式或落地式烟道套用十一分部的地沟子目;架空烟道的底部支柱、基础、有梁或无梁的烟道底板、顶板按有关分部的定额计算。 5.烟囱的集灰斗、分隔墙、下人井分以及烟道中的钢筋混凝土构件按有关分部定额计算。 二 、水塔

1.普通水塔,依设计要求的材料、结构按部位分为基础、塔身、塔顶、塔底、水箱内外壁、回廊及平台,分别以实体积计算。

2.塔身与基础的分界:砖石基础以大放脚顶面为界,钢筋混凝土薄板基础以底板上表面为界,杯形和环形基础以杯口顶为界,薄壳基础以和筒身连接的壳顶环梁上口为界,上部为塔身、下部为基础。 3.筒式塔身及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篷、挑檐等并入塔身。柱式塔身柱、梁合并计算;装配式塔身埋入杯口的嵌入柱,应并入塔身计算。 4.砖砌水塔应扣除门窗洞口和混凝土构件所占体积,砖平拱碹及砖出檐等并入塔身体积内,套用砖水塔子目,砖砌水箱壁应套用相应的砖墙定额。

5.钢筋混凝土塔身与槽底的分界,按与槽底相连的圈梁下口为界,圈梁以上为槽底,以下为塔身。

6.钢筋混凝土槽壁与槽底的分界,平板以底板上口为界,底和壁相连的人字支托扩大部分,并入槽底计算;球壳底以和壁相连的壳底环梁

上口为界,环梁计入底板。

7.钢筋混凝土水箱槽壁:定额分内外壁,计算时双层槽壁水箱内壁、外壁应分别计算,只有单层槽壁的水箱,其槽壁按内壁计算,依附于槽壁的壁柱、箍梁等并入相应的槽壁计算。 8.钢筋混凝土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

9.突出水箱槽壁的悬臂、回廊或塔身内的楼梯平台,按回廊及平台计算。

10.倒锥壳水塔,分别依基础、筒身、水箱制作按实体积计算,水箱提升就位按座计算。 三 、贮水(油)池

1.定额中对贮水(油)池,以不同的结构、材料、按部位分列入子目,如:池底、池壁、池盖、柱、壁基梁、沉淀池水槽等,工程量分别以实体积7计算。

2.池壁下口的扩大部分,并入池底计算。

3.壁基梁的高度为梁底质池壁下部底面。如果深入锥形底或与直壁无明确分界时,其梁好按壁基梁配筋高加规范要求的保护层计算。 4.无梁池盖的柱高,从底板平面算至顶盖底面,柱底和柱帽并入柱身工程量内。

5.池壁壁高自池底表面计算到池盖底面。池壁与底板、顶盖交接的腋角扩大部分上部并入池盖,下部并入池底,无盖水池池壁的上部扩大部分,按压顶计算。

6.无梁盖包括与池壁连接处的扩大部分的体积,肋形盖包括主梁、次

梁及板的体积,球形盖至池壁以上部分,包括内外环梁的体积。 7.沉淀池水槽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及U形水槽,不包括与水槽相连的矩形梁。矩形梁按钢筋混凝土分部的定额计算。 四 、贮仓

1.圆形仓的底板定额,适用于平板,板式库基础按钢筋混凝土分部满堂基础定额计算。

2.立壁和漏斗的分界,按两壁面相交出处为界,交界处的圈梁(或斜壁支撑梁)并入漏斗中计算,其基础、支撑漏斗的柱和柱间联系的梁按钢筋混凝土分部定额计算。 3.和顶板连接的梁,并入顶板计算。

4.筒仓定额适用于高度30m以内,库壁厚度上下一致,采用滑升模板工艺施工的现浇圆形库壁。

第十三分部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

说明

一 、本分部适用于建筑物檐口高度20m(层数6层)以上的工程。 二 、檐口高度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上表面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栏杆等不计入檐口高度之内。

三 、室外地坪以上,层高2.20m以内的管道层、技术层、架空层等不计算层数也不计算建筑面积的部分,超高增加费按围护结构外围墙面积计算,计算系数与建筑物垂直运输相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增加费,以设计室外地坪面以上建筑面积,按建筑物檐口高度划分计取。

二 、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按不同的高度分别计算。群体工程以沉降缝为界。

三 、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筑面积部分,不得计算超高人工、机械增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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