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素质教育推进计划
(2011-2015年)
主要目标 初步形成促进青少年儿童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培养模式;初步形成保障基础教育持续发展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初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教育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在教育观念、教育体制、教育内容及方法、师资水平、教育设施、教育公平等方面初步实现现代化。 工作措施 (一)建立规范办学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公告和问责制度。强化对高考补习学校及民办学校的监管,到2012年秋季公办高考补习学校全部退出。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加大对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着力减轻学生课外学习负担。从2011年起,把学生课业负担作为社情民意调查的重要内容,委托统计机构进行科学的调查统计,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各地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情况监测公告。二是完善规范办学行为监管机制。完善素质教育督导责任区制度,建立随机督导制度,构建全方位、经常化的规范办学督查机制。完善违规办学投诉挂牌督办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投诉信息,推动各地及时调查处理反馈,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建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每年对中小学生的公民素质、身体和心理健康水平、学业水平和学习素养、艺术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影响学生发展的环境等进行深度监测分析,定期向社会发布监测公报。四是完善教育行政问责制度。对违规学校,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对出现严重违规办学被给予通报批评以上惩处的普通高中,取消下一年度高校自主招生推荐资格和省级优秀学生推荐资格,调减直至取消其省级三好学生及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计划;对出现多次严重违规办学行为的县(市、区),追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当地党政负责人的责任。五是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2012年出《山
东省素质教育推进条例》。
(二)大力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
推进德育课程改革,把德育纳入学生生活实践中,建立梯次递进、符合青少年成长规律的德育培养目标,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德育课程体系。建立全员育人导师制、班教导会制度,实施教书育人“一岗双责”考核制度。全面建立中小学生学习与生活指导制度,高度关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每10个班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全面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
探索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共同推进素质教育的有效机制。
(三)全面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在初中阶段开设综合学科。切实开好安全教育、环境教育、传统文化、人生指导等义务教育必修地方课程。在普通高中大力推进“选课制”、“走班制”,尽快全面实现“选课走班”教学。学校不得对2011年以后入学的高中生进行文理分科。出台特色高中建设方案,
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实施“高等学校与特色高中联合育人计划”。
建立学科学习与实践学习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引导学生科学规划节假日、双休日的学习与生活。推动各地、各中小学校设立读书节、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开展“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行动”,每个城区、县(市)至少建设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因地制宜建立农林实践基地。建立校外实践
教育社会义务制度。 完善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制度。每年采取定期和随机相结合的办法开展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工作,面向社会发布评估报告,公布课程实施合格学校和不合格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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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政府职责,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推动地方化解普通高中债务。严格控制普通高中规模和班额,新建高中不得超过50个班,现有普通高中要严格控制班额,到2015年班额达到
50人以下。
(四)稳步推进高校招生制度改革
建立保障省内各地学生高等学校入学机会公平的稳定平衡机制。推动省属普通本科院校自主招生,对严格规范办学的普通高中,适当增加自主招生推荐名额。逐步实行本科与专科(高职)分类考试,扩大注册录取试点范围。扩大院系专家录取试点的范围,强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招生录取中的作用,并逐步推广至全省普通本科高校。深化高考命题改革,加强与实际生活的联系,强化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对接,体现选修课内容。
加强高考信息管理。
(五)建立科学的学校办学水平评价制度
全面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价指导意见》,坚持发展性评价,综合学校的课程实施、规范办学、育人情况、师资队伍、办学条件等指标进行全面评价,推动学校全面
贯彻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建立科学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
结合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综合考虑教师的师德表现、工作量、专业发展、育人效果、所教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优秀率等情况,努力形成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专业发展的评价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班主任评价奖惩机制,提高班主任待遇。在教师年度考核中,实
行职业道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度。
(七)建立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制度
2011年,出台山东省中小学校长任职标准,明确校长的任职资格、条件和办法,建立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准入制度,严禁不具备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者担任中小学校长。稳步推行普通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普通中小学校长从具有校长任职资格的人选中实行竞争上岗或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
(八)加强教育干部队伍建设 把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领导能力建设纳入干部教育规划,定期举办各级干部教育领导能力建设培训班。严格规范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标准。2011年起,定期举办各市、县(市区)分管教育工作的市长、县长培训班和市、县(市区)教育局长培
训班。
(九)建立地方党委政府教育政绩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 研究制定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提高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在政绩考核中的比重,把教育投入和实施素质教育作为地方党委政府政绩考核“一票否决”的指标。重点考核市、县政府财力用于教育的比例,生均拨款标准,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合格率,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与普通高中在校生比例,义务教育学校班额,义务教育辍学率,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学
校安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等指标。
(十)扎扎实实做好国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
围绕推进基础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重大问题,包括规范办学机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中小学考试评价,中小学教师考核评价,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价,创新教师配备机制,实施校长任职资格制度,市、县(市区)党委、政府教育政绩考核等,建立若干试验区、示范区,
切实发挥先行先试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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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计划(2011-2015年)
主要目标
到2015年,初步建立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和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初步形成科学规范的教师队伍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造就一批教育家、教学名
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主要任务
(一)实施“齐鲁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
面向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完善的齐鲁名师、名校长遴选、培养制度,重点培养一批骨干教师和校长,以此带动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创新能力和管
理水平。对培养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和定期考核,优秀者命名为齐鲁名师、名校长。 (二)实施普通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提高工程
开展中小学校长全员培训,5年内完成每人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任务;选拔部分骨干校长在省级教师教育基地进行高级研修。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研修,开展普通中小
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组织中小学骨干校长、教师海外研修。
(三)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学历层次
各市、县要制定提高教师学历层次规划和考核奖惩办法,鼓励、支持中小学教师参加学历提高培训。小学教师达不到专科学历者、初中教师达不到本科学历者,须参加学历提高教育。教师通过进修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其学费由单位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资助。 (四)实施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工程 开展职业学校教师、校长全员培训。保证专业教师每2年不少于3个月的实践时间。以市为主统筹编制职业学校教师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省级每年培训1000名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并从中选派部分专业带头人赴海外研修。各市负责对辖区内职业学校校长每年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对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校长和县(市、区)教育管理干部进行培训,遴选部分
人员赴海外研修。
在全省聘任省级特聘兼职专业教师,重点支持县域经济欠发达地区职业学校提升教师专业能
力。
(五)实施高校人才凝聚工程
一是引进和培养一批创新型“高精尖”人才。聘任“泰山学者”特聘教授200名,其中“泰山学者”海外特聘教授100名;二是实施“重点学科带头人计划”和“重点实验室首席科学家制度”,选拔培养高校重点学科带头人和首席科学家1000名;三是实施高校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在全省建设20个“山东高校科研创新团队”;四是实施高校青年教师成长工程,“十二五”期间,选派1500名左右优秀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和1000名左右优秀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人选;五是建设高水平教学一线教师队伍。分批遴选建设500个“德高、学高、技高”的教学团队,每年遴选100名教学名师进行重点资助培养,每年组织200
名教学和学术骨干开展为期不低于半年的出国培训。
(六)开展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工作
每年培训市、县(市、区)教育行政干部300名。通过集体授课、座谈研讨、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完善履行职责必备的知识结构,进一步提高政策执行力与工作指导力,为教育
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提供保障。
(七)实施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工程
以高水平大学和师范院校为依托,整合校地教师教育资源,以高校独立设置的教师教育学院建设为抓手,建设20个教师培养培训一体化的省级教师教育基地;整合优化县(市、区)教师培训资源,建设100个左右县级教师教育基地。教师教育基地建设采取省(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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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县区)共建、以高校(县区)为主的方式,实行竞争入选、定期评估、优胜劣汰的动
态管理机制。
(八)完善教师队伍管理
逐步实现城市、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执行同一编制标准,对农村偏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制定实施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编制标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探索在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交流的激励机制。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建立省级财政支持为主的特岗计划经费保障机制。在省属师范类高等学校进行面向农村短缺学科的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实行订单式培养。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实施教师资格五年一周期定期审核、登记制度。 (九)加大教师队伍建设投入
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师教育经费体制,大幅度增加教师教育投入。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计划和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师资培训、高层次人才引进等。要确保将中小学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
要用于教师培训。
自主学习的十大习惯
1养成爱学习的习惯,成为学习的主人。2养成哎读书的习惯,让自己终身受益。3有计划的习惯,管理好自己的学习。4专心致志,打开智慧之门。5质疑提问,让学习成为探索之旅。6动手实践,在做中学。7预习,成为主动地学习者。8认真听讲,提高学习效率。9做笔记,构建自己的知识体系。10 复习,收获学习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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