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204-2002)表 编号:020106□□□(3)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班组长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的 规 定 1 主 控 项 目 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尺寸偏差等符合要求。 (第条) 施工单位自检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预制构件与结构之间的连接应2 符合设计要求。 (第条) 承受内力的接头和拼缝应符合3 要求。 (第条) 码放和运输时支承位置和方法1 应符合要求。 (第条) 一 般 项 目 2 预制构件吊装前应符合要求。 (第条) 预制构件应按标准图或设计的3 要求吊装。 (第条) 预制构件安装就位后应采取临4 时固定措施。 (第条) 5 施 工 操 作 依 据 接头和拼缝应符合要求。 (第条) 质 量 检 查 记 录 施 工 单 位 检查结果评定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 专业监理工程师: 单位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020106□□□(3)说明
强 制 性 条 文
预制构件应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结构性能检验不合格的预制构件不得用于混凝土结构。
主 控 项 目
进入现场的预制构件,其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及结构性能应符合标准图或设计的要求。
检查数量:按批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构件合格证。
预制构件与结构之间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连接处钢筋或埋件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时,接头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承受内力的接头和拼缝,当其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时,不得吊装上一层结构构件;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在混凝土强度不小于10N/mm2或具有足够的支承时方可吊装上一层结构构件。
已安装完毕的装配式结构,应在混凝土强度到达设计要求后,方可承受全部设计
荷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一 般 项 目
预制构件码放和运输时的支承位置和方法应符合标准图或设计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预制构件吊装前,应按设计要求在构件和相应的支承结构上标志中心线、标高等控制尺
寸,按标准图或设计文件校核预埋件及连接钢筋等,并作出标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预制构件应按标准图或设计的要求吊装。起吊时绳索与构件水平面的夹角不宜小于
45°,否则应采用吊装或经验算确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预制构件安装就位后,应采取保证构件稳定的临时固定措施,并应根据水准点和轴线校
正位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装配式结构中的接头和拼缝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承受内力的接头和拼缝应采用混凝土浇筑,其强度等级应比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提高一级;
2、对不承受内力的接头和拼缝应采用混凝土或砂浆浇筑,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15或M15;
3、用于接头和拼缝的混凝土或砂浆,宜采取微膨胀措施和快硬措施,在浇筑过程中应振捣密实,并应采取必要的养护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注: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
责 )组织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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