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文稿文件制发和写作质量,推进公司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公司实际,现就规范公文格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题用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二、正文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正文中如有计量单位,使用汉字“公里”或“千米”标注,不用英文标注;如有小数,小数点后保留位数要统一。
三、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XXXX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要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四、页码一般使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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