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为增强我校教师的教科研意识,提高教师教育科研的积极性,鼓励教师自觉从事教科研活动,向教科研要质量、要效益,促进我校教科研活动健康而有效地开展,从而达到科研兴校,科研促教,科研助学,从而实现师生的共同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 课题、论文、专著、教学比赛、骨干教师等奖励办法
1.课题类。主持省、市、区、校级科研课题,根据实际需要及学校财力给予以下大力支持。
(1)课题立项费由学校报销。
(2)重点集体课题学校将拨给一定的经费。 (3)课题按时结题,学校给予奖励。 级别 集体课题 区级课题 500元 市级课题 省级课题 国家级课题 其他单位组织的一律不予认可。
2)奖励凭立项证明、研究过程材料、结题证书等材料一次性领取。 3)子课题降一级奖励。
2.论文获奖类。在各级教学主管部门举行的各学科论文、教案、教学案例、微课、课件等比赛中获奖者, 学校给予奖励标准为: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区级 50元 市级 100元 50元 省级 150元 100元 国家级获奖 200元 150元 三等奖 个人小课题 150元 300元 1000 元 1500 元 3000 元 1)以上课题应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教科所等组织,教育学会及
50元 100元 (1)同一篇论文多次获奖,按最高奖次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2)教育学会一律不予认定。 (3)民间机构组织的比赛不予认定。 (4)以上参照职评,凡职评不予认可的,本项目也不予认可。 3.论文发表、专著出版类。
教育教学论文、教学案例发表或个人专著出版奖励办法为:
级别 标准 市级刊物以上 50元 核心刊物 100元 (1)同一篇论文多次发表,按最高奖次标准进行奖励;同一篇论文既发表又获奖,不重复奖励。
(2)以上论文或专著需为正式出版物,指有正式出版社,正规刊号,在中国知网、中国新闻记者网等权威机构能查到。具体由学校学术鉴定小组鉴定。
(3)专著出版须与本人所教学科密切联系,本人须承担80%以上内容,必须经学校认定具有研究价值的(习题集除外),学校将承担书号费,个人需上交学校200本样刊。
(4)在校刊《江潮》中发表的教师文章20元/篇,学生文章10元/篇。 4.教学比赛类。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学科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大奖赛中获奖者,学校给予奖励。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区级 500元 200元 市级 1000元 500元 省级 1500元 1000元 国家级 2000元 1500元 5.骨干教师类奖励标准。 名称 省级 市级 区级 省特级或正高级 10000元 名教师(名校长) 5000元 3000元 1500元 学科带头人 青年优秀教师 5000元 3000元 1000元 800元 讲座 40元 80元 120元 150元 二 、公开课、学科讲座奖励办法 级别 公开课 区级 50元 市级 100元 省级 150元 国家级获奖 200元 学校组织的“尊道杯”“益智杯”作为学校的教育教学的品牌活动,奖励将由校长办公会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三、优秀教研组、备课组奖励办法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校级 1500元/1000元 1000元/600元 区级 2000元/1500元 市级 3000元/2000元 省级 4000元/3000元 1.获得校优秀教研组的教研组长奖励100元;获得区优秀教研组的教研组长奖励200元 ;获得市优秀教研组的教研组长奖励300元 。
2.语文、数学、英语三个教研组按照奖励方法上线;其余学科按照下线进行奖励。
四、特别说明
1.以上奖励均有时段性,须按要求统一申报,提供材料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学校审核确认后,按标准一次性发放。教育学会等非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种奖项一律不予认可。遇到特殊情况或本奖励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行政办公会议另行研究决定。
2.本方案解释权归校长室。
南京市第十二初级中学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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