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检验标识的管理规定
1 目的
通过对原材料检验标识的管理, 确保未经检验的、不合格的原材料不投入使用。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预拌混凝土原材料的管理。
3 术语
无
4 职责
a) 公司试验室负责原材料检验标识的管理;
b) 公司试验室负责原材料的检验;
c) 公司生产部材料员负责对进场的原材料挂标识牌。
5 工作程序
5.1 标识分类
第 1 页 共 2 页
5.1.1 标牌
a) 砂、石堆场标牌: 材料采用硬铁皮制成等腰直角三角形,直角边可以插进木杆中,外部用漆分别涂成红白色;
b) 水泥、掺和料、外加剂筒仓标牌: 材料用硬铁皮制成长方形, 外用绿色漆标明合格产品,并用白色油漆注明罐号,所装材料品种,规格。
5.1.2 标识
a) 白色代表材料待检验。
b) 红色代表检验不合格, 不能使用。
5.2 砂石材料进场后,材料员在进场材料上插待检标识牌,并将材料《检验委托单》交试验室。
5.3 水泥、掺和料、外加剂筒仓上的标牌除更换品种规格时,应以合格品入仓。
5.4 试验室接到检验委托单后应及时取样检验,并将检验结果以书面形式交给报材料员。
5.5 材料员接到原材料检验报告后,立即按检验结果更换标牌。
5.6 对不合格的原材料材料按有关规定执行;因预拌混凝土的特殊性,在常规生产中,不允许原材料紧急放行。
第 2 页 共 2 页
6 记录
所有报告和记录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保存。
7 报告、记录
a) 《检验委托单》
b) 《原材料检验报告》第 3 页 共 2 页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