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0-07-10
来源:榕意旅游网
政策发布■ Policy Releose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建市[201 2161号 为全面贯彻《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深入落实 筑市场监管职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安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 全的重要手段。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项 落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在全面清理现有规定的 目”)招标投标活动,严厉打击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的 规避招标、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 同时,抓紧完善配套法规和相关制度。按照法律法规等 规定,依法履行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职责, 法违规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 合理配置监管资源,重点加强政府和国有投资房屋市政 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加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探索优化非国有投资房屋市政 标监管有关重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工程项目的监管方式。加强招标投标过程监督和标后监 管,形成“两场联动”监管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 依法履行招标投标监管职责, 做好招标投标监管工作 一、为。加强有形市场(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建设,推进招 标投标监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加强与纪 检监察部门的联动,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探索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建立招标投标特邀监督员、社 招标投标活动是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环 节,加强招标投标监管是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建 会公众旁听等制度,提高招标投标工作的透明度。 中国勘察设计49 家,对评标委员会评审情况和评标报告进行抽查和后评 印发<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 估,查找分析专家评标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评 市[2007]9号)和《关于印发<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 价建议,不断提高评标质量。对于不能胜任评标工作或 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办市 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评标专家,应当暂停或者取消其评 【201 1 l38号)要求,及时记入全国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 标专家资格:对于有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公正履行职责 为记录,通过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向全社会公 的评标专家,应当依法从严查处、清出。 四、利用好现有资源,充分发挥有形 市场作用 招标投标监管是建筑市场监管的源头,有形市场作 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交易服务平台,对于/Jnl ̄建筑市场 交易活动管理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行为管理,促进“两 场联动”具有重要意义。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要从实际出发,充分利用有形市场现有场地、人员、设 备、信息及专业管理经验等资源,进一步完善有形市场 服务功能,加强有形市场设施建设,为房屋市政工程项 目招标投标活动和建筑市场监管、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和 质量安全监督、诚信体系建设等提供数据信息支持,为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提供优良服务。各地住房城乡建 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 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提出的“统 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要求,加强 对有形市场的管理,创新考核机制,强化对有形市场建 设的监督、指导,严格规范有形市场的收费,坚决取消 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及时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 困难和问题,继续做好与纪检监察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协 调配合工作。 五、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资格管理,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 依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从事工程建设项 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国务院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认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并在其资格许 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各 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法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加强对工程建 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动态监管,严肃查 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挂靠出让资格、泄密、弄 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对于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要按照(关于 布,营造“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氛围。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 标代理合同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签 订的书面委托代理合同应当明确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项 目负责人应当是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本单位在 职人员。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 应能力,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应当实行实名 制,并对所代理业务承担相应责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 理合同应当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六、加强招标公告管理,加大招标 投标过程公开公示力度 公开透明是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腐败的治本之策,是 实现招标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重要途径。各地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招标公告管理,房屋市 政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当通过有形市场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或者招标公告。有形市场应当建立与法定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的有效链接。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内容应当真 实合法,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 相适应的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中标候选 人公示制度,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 有形市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评 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采用资格预 审方式的,资格预审的结果;唱标记录:投标文件被判 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废标原因及其依据;评标委员 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评标 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评分;中标价和中标 价中包括的暂估价、暂列金额等。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招标投标 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本指导意 见,不断总结完善招标投标监管成熟经验做法,狠抓制 度配套落实,切实履行好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职 责,不断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中国勘察设计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