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本院信息科资料的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保管等工作,维护资料的完整、保密和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 设立信息服务查询管理员,切实做好文档资料的分类、整理和归档等工作,保证信息资料的完整性,提高信息资料的质量,并且信息服务查询管理员须对患者的信息保密,不外泄,使信息科查询服务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
二、 所有本院内部信息查阅,须报请分管领导或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外单位人员要查阅、复印文档,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并经本院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查阅;所有患者信息文档一律不外借。不论是谁查阅、复印文档信息管理员必须如实做好登记,注清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人姓名、批准领导,是否复印等相关内容。 三、 工作人员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患者信息,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患者信息,不准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泄露客患者信息。
四、 对失去保存价值的信息文件要按规定销毁,不得当成废纸丢弃或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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