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一般项目 分值 基本要求 缺陷内容 扣分标准 10分 病历封面必须有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药物过敏史。每次就诊必须有就诊医院及时间(24小时制,精确到分钟);科别。 缺患者姓名;性别;1分/项 出生年月 缺药物过敏史 2分 缺就诊医院;时间1分/项 (未精确到分钟);科别 5分 1分 1分 1分 主诉 5分 病人就诊的主要症状、体征及持续时缺主诉 间,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能导出第一诊断,原则上不用诊断名词。 主诉描述欠准确 不能导出第一诊断 用诊断代替主诉 现病史 (选一项) 10分 初诊 须与主诉相关、相符;能反应本次疾病起始、演变、诊疗过程(包括他院诊治情况及疗效);要求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概念明确、运用术语准确。有所需的鉴别诊断内容。 无现病史 与主诉不相关、不相符 未能反应本次疾病起始、演变、诊疗过程 重点不突出、层次不分明、概念不明确、运用术语不准确 无所需的鉴别诊断内容。 10分 2分 2分 2分 2分 10分 2分 2分 2分 5分 3分 1分 复诊 须描述治疗后自觉症状变化、无现病史 治疗效果,重要检查结果,不未描述治疗后自觉能明确诊断的需有鉴别内容。 症状、治疗效果 未描述重要检查结果 不能明确诊断的无鉴别内容 既往史 5分 记录重要或与本次诊断相关的既往缺与本次疾病有关史;及与疾病相关的个人史;婚育史;的既往史 家族史 缺重要药物过敏史 缺与疾病个人史;婚育史;家族史 1
查体 (选一项) 10分 初诊 须记录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须记录与本次疾病相关的生命体征情况、一般情况。 缺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缺记录与本次疾病相关的生命体征情况、一般情况。 缺初诊阳性体征的复查及新的阳性体征;缺记录与本次疾病相关的生命体征的情况、一般情况。 10分 复诊 须记录初诊阳性体征的复查及新的阳性体征;须记录与本次疾病相关的生命体征情况、一般情况。 10分 辅助检查 处理 5分 须记录与本次疾病相关的辅助检查。 未记录与本次疾病相关的辅助检查 处理与诊断不相关 5分 4分 20分 记录所开各种辅助检查项目;药品应记药名、剂量、总量、用法;建议休息的时间及复诊时间;病假应记录在病历上,记录向病人记录的重要注意事项;患者拒绝诊疗措施,应写明,并请患者签字为证,如患者拒绝签字,应当注明;处理与诊断相关;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按照住院病历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执行。 未记录所开各种辅助检查项目 药品未记录药名、剂量、总量、用法 未记录向病人记录的重要注意事项 未按规定书写抢救记录 2分 4分 5分 5分 15分 诊断 20分 诊断用语规范;对待查病例应列出可能性较大的诊断。 缺诊断 诊断不规范或不全 无医师签名 有医师签名但无法辨认 8分 10分 5分 2分 3分 医师签名 10分 医生须签全名并盖章。 病历书写 5分 字迹清晰,病历整洁,修改处加盖医师印章。 修改不规范 字迹潦草,无法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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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病历质量评价记录
第( )季度 评价人:
医师 姓名 评价 病例数 合格数 不合格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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