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4、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5、医生对患者告知的内容四个方面: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6、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确诊的艾滋病检测结果告知本人,是未成年人的应当告知其父母或者监护人。
7、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生应及时伪造、篡改或者销毁对自身不利的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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