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临床输血技术指南
我院大部分为创伤及手术患者,为节约血液资源,规范医师输血,特制定手术及创伤患者输血指南,内容如下:
用于需要提高血液携氧能力,血容量基本正常或低血容量已被纠正的患者。低血容量患者可配晶体液或胶体液应用。
1. 血红蛋白>100g/L,可以不输。
2. 血红蛋白<70g/L,应考虑输。
3. 血红蛋白在70~100g/L 之间,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
用于患者血小板数量减少或功能异常伴有出血倾向或表现。
1. 血小板计数>100×109/L,可以不输。
2. 血小板计数<50×109/L,应考虑输。
3. 血小板计数在50~100×109/L之间,应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
4. 如术中出现不可控渗血,确定血小板功能低下,输血小板不受上述限制。
用于凝血因子缺乏的患者。
1. PT或APTT>正常1.5倍,创面弥漫性渗血。
2. 患者急性大出血输入大量库存全血或浓缩红细胞后(出血量或输血量相当于患者自身血容量)。
3. 病史或临床过程表现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凝血功能障碍。
4. 紧急对抗华法令的抗凝血作用(FFP:5~8ml/kg)。
用于急性大量血液丢失可能出现低血容量休克的患者,或患者存在持续活动性出血,估计失血量超过自身血容量的30%。回输自体全血不受本指征限制,根据患者血容量决定。
注:①红细胞的主要功能是携带氧到组织细胞。贫血及容量不足都会影响机体氧输送,但这两者的生理影响不一样的。失血达总血容量30%才会有明显的低血容量表现,年轻体健的患者补充足够液体(晶体液或胶体液)就可以完全纠正其失血造成的血容量不足。全血或血浆不宜用作扩容剂。血容量补足之后,输血目的是提高血液的携氧能力,首选红细胞制品。晶体液或并用胶体液扩容,结合红细胞输注,也适用于大量输血。
② 无器官器质性病变的患者,只要血容量正常,红细胞压积达0.20(血红蛋白>60g/L)的贫血不影响组织氧合。急性贫血患者,动脉血氧含量的降低可以被心输出血的增加及氧离曲线右移而代偿;当然,心肺功能不全和代谢率增高的患者应保持血红蛋白浓度>100g/L以保证足够的氧输送。
③ 手术患者在血小板>50×109/L时,一般不会发生出血增多。血小板功能低下(如继发于术前阿斯匹林治疗)对出血的影响比血小板计数更重要。手术类型和范围、出血速率、
控制出血的能力、出血所致后果的大小以及影响血小板功能的相关因素(如体外循环、肾衰、严重肝病用药)等,都是决定是否输血小板的指征。分娩功能的相关因素(如体外循环、肾衰、严惩肝病用药)等,都是决定是否输血小板的指征。分娩妇女血小板可能会低于 50×109/L(妊娠性血小板)而不一定输血小板,因输血小板后的峰值决定其效果,缓慢输入的效果较差,所以输血小板时应快速输注,并一次性足量使用。
④ 只要纤维蛋白原浓度大于0.8g/l,即使凝血因子只有正常的30%,凝血功能仍可能维持正常。即患者血液置换量达全身血液总量,实际上还会有三分之一自体成分(包括凝血因子)保留在体内,仍然有足够的凝血功能。应当注意,休克没得到及时纠正,可导致消耗性凝血障碍。FFP的使用,必须达到10~15ml/kg,才能有效。禁止用FFP作为扩容剂,禁止用FFP促进伤口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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