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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2022-07-24 来源:榕意旅游网
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沪教委基〔201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7〕37号《关于在本市小学试行“快乐30分”拓展活动的通知》,以及沪教委基〔2019〕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本校原有的工作基础与资源条件,进一步地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二、内容与安排

本校的校内课后服务由“小不点社团活动”与“分段晚托看护”两部分组成。

1.“小不点社团活动” 我校自2011学年起就开始在课后开展“快乐社团”的探索,2016学年申报成为闵行区首批“快乐30分”试点学校。根据学校多年的实践基础,本校的社团活动的时间安排与组织方式如下:

服务时间:周一-周三放学后,社团活动时间1-2节课 周一 14:45 周二 14:45 周三 一年级14:45 二~五年级15:35 15:40-16:20 (1节) 放学时间 周四 一二年级15:35 三-五年级16:20 —— 周五 16:20 15:00-16:20 15:00-16:20 社团活动时间 (2节) (2节) ——

服务对象:在现有师资与科目的资源条件下,尽量满足学生的参加意向。 服务方式:期初学生自主报名,分科目编班后,在教师指导下开展艺科体育等科目的活动;每学期的社团活动一般自第3周开始。

2.“分段看护晚托”

学校多年来始终坚持为“确有困难的家庭”提供看护晚托的服务。现根据最新文件做相应的完善与调整:

服务时间:周一-周五放学后; 普通看护至16:20结束;延长看护最晚至18:00结束。

服务方式:由教务处根据申报人数,做混龄编班的方式进行编班与管理;确定师资与地点,确保学生在老师的看护下开展作业、自习、课外阅读等活动;每学期的看护晚托一般自第二周开始。

申请流程:家长提出口头申请—班主任初步审核—发放《申请表》—家长填写,加盖单位证明章—学校审核确认

管理步骤:确定名单—编班造册—巡查并记录落实情况

备注说明:除申请参加看护晚托以外的学生,个别学生家长临时提出的看

护需求,由各班班主任老师负责看护、接领及与家长联系。

三、组织与保障

1.保障经费,确保课后服务的公益性

课后服务是学校“响应学生发展需求、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学校有责任基于现有的资源、师资等条件,通过适度的整合与拓展,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学校更有责任确保其“课外公益活动”的属性,不向学生、家长收费或转嫁任何费用。

2.优化管理,确保课后服务的安全有序

无论是“小不点社团活动”还是“分段看护晚托”,学校在落实课后服务过程中都应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学校将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与管理要求,根据师资条件合理组班,配齐设备与教师,强化“考勤、监管、接领交接等环节”,确保每一项活动在教师组织下有序有质量地开展。将“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纳入纳入学校的常规管理与考核中。

3.加强引导,促进家校社的协力共建 在校内开展加强宣传,提升全体教师对此项工作的关注与共识,为持续有效的开展形成师资保障;积极拓展校外支持力量,共同提升课后服务的质量。

四、相关说明

1. 本《方案》自2019年3月20日开始实行。 2. 过渡衔接的措施与安排如下:

(1)通过学校网站,向全体家长发布本《方案》; (2)向目前已经经过审核且编班在册的晚托班学生发放《通知》,明确其“看护时段—普通/延长”;

(3)3月15日之前,接收可能出现的看护晚托的新增报名,同时明确其看护时段。

(4)3月20日之前,再次明确学生名单、看护师资、看护地点与接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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