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下发) 2011-2012年度青年志愿者表彰通知

2023-05-18 来源:榕意旅游网
关于开展“天津商业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表彰

活动的通知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全校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激励更多的团员青年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扩大我校志愿者工作的影响力,校团委决定开展“天津商业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评选表彰活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宣传工作,扩大影响。在我校广大团员青年中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展示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崭新风貌和青年志愿者的时代风采。

二、评选对象及范围

1、此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参评范围为2011年至今我校涌现的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2、“天津商业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参评对象为长期从事、参与志愿服务工作,并在志愿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或老师。

3、所有参评志愿者必须隶属于我校校级或院级志愿者组织。

4、已获得市级优秀志愿者称号的学生或老师不再参评。 三、评选要求

1、附件《2011-2012年度天津商业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

登记表》中“所在志愿服务组织”一栏可以是校级或院级青协,也可以是其他以从事志愿服务为宗旨的组织,校团委将根据递交材料予以认定。

2、请有参评意向的同学于3月5日(周一)下午17:00之前将《2011-2012年度天津商业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登记表》与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的纸版与电子版上交至经济学院211办公室王素芳老师。3月5日之后未上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学院将不予受理。

3、“3〃5”学雷锋、大型展会(赛会)志愿服务、大学生支教、西部扶贫接力计划、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真情助困进万家、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等青年志愿者工作重点项目、活动和本学院特色志愿服务工作,将作为评选的重要考察点,请同学们务必将相关事迹材料写全面完整。

4、所递交事迹必须讲述其志愿服务的经历,事迹与志愿服务不相关的将不予审批。

5、请同学们填写登记表和书写事迹材料时,务必要确保事迹材料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其参评资格。

共青团天津商业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12年3月1日

附:《2011-2012年度天津商业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登记表》

2

2011-2012年度天津商业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登记表

姓 名 所在学院 所在志愿者组织 何时起参加志愿服务 主要服务项目 性 别 民 族 累计参加服务时数 政治面貌

专业班级 主 要 事 迹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学院团委意见 校团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共青团天津商业大学委员会制

3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