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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与革新:南宋历史编纂学的特点

2020-04-04 来源:榕意旅游网
/、走私。善 2010年第3期 记录者,百司关报而已”。①因此需要通过时政记 加以补充。 修有《孝宗日历)--千卷,宁宗时修有《光宗日历》 三百卷、《宁宗日历》五百一十卷,《理宗日历》现 知有二百九十二册。北宋所修日历卷帙不好确 定,但可以肯定数量有限,而南宋高、孝、光、宁、 理五朝篇秩就达四千卷左右,数量和规模远远超 过前者。 元丰改制后,三省、枢密院分别设有时政记 房,作为汇聚材料、撰录时政记的机构。其史料 来源一是宰执大臣对于军国政要的记录,二是中 书与枢密院日常事务的档案材料,三是政府百 司、内外臣僚的章疏表奏。南宋初因政局动荡时 政记往往失修,但形势稍加稳定后,就加以追补, 宋会要所之设,与日历所、实录院、国史院同 其重要。元丰改制,于秘书省置局,有提举、看 如绍兴四年(1134)诏“建炎元年五月一El已后, 至建炎四年四月一日已前时政记,各令元任宰执 省记,编类闻奏”②。后分别有张守省记编类《枢 密院时政记》和李纲《省记建炎时政记》各二册上 进;另有压缩时限的举措,孝宗乾道七年(1171) 改时政记月修为旬修。③在撰修模式上,张渊曾 道:“枢密院时政记,系本院诸房应降圣旨,按月 作时政记,编修官删定。”④至于三省修注时政记, “(建炎四年)六月十八日,诏以诏跸越州后行遣 过圣旨等文字,依自来条例,关送时政记房”。⑤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载神宗以后事,注明引自 中书与枢密院时政记者甚多,李心传的《建炎以 来系年要录》亦往往注明其史料来源于时政记。 然如金毓黻所论,“唐宋宰相所撰之《时政记》,或 可补记注之不备,《宋史》取材,多出于是,然以所 记,多有文饰,往往难餍人心”。⑥此项评论实事 求是。 日历修撰机构初属编修院,元丰五年官制 行,属秘书省国史案,“以著作郎、著作佐郎掌之, 以宰执时政记、左右史起居注所书,会集修撰,为 一代之典”。⑦日历纂修,采编年之法,一如起居 注和时政记,同时还注意记述有关人物的生平事 迹,因此往往被称为囊括一代史事的资料长编。⑧ 明代徐一夔曾评“往宋极重史事,El历之修,诸司 必关白。凡有关政体者,无不随日以录。……他 时会要之修取于此,实录之修取于此,百年之后 纪、志、列传取于此,此宋氏之史所以为精确 也”。⑨较北宋而言,南宋日历修撰的成果比较明 确:绍兴二年,从汪藻之请修《元符庚辰以来诏 旨》。孝宗时,撰成《钦宗日历》七十五卷,至于 《高宗日历》,前后所论著,共成一千卷。光宗时 详、编修、检阅文字等官。南宋自孝宗以后,皇帝 继位即开修本朝会要,宁宗嘉定七年(1214)以 后,又规定会要等书二年一具草缴进,制度相当 完备。《会要》资料主要依据《日历》与《实录》。 北宋所修分别有《国朝会要》一百五十卷,《元丰 增修国朝会要》三百卷,《政和重修国朝会要》五 百卷。南宋所修《乾道续四朝会要》三百卷,《国 朝中兴会要》三百六十八卷,《孝宗会要》二百卷, 王应麟称其“事详文省,纪纲制度烂然有章”;《庆 元光宗会要》卷数达百,光宗在位仅五年余,足见 其内容之详备;《宁宗会要》三百二十五卷;《理宗 会要》凡五次修进。南宋所修会要的卷帙较北宋 多一半左右。 南宋绍兴三年(1133),就秘书省复建史馆, 绍兴十年后沿用元丰故制,即每修前朝国史、实 录,则别置国史、实录院,史毕即停。李焘指出 “监修之名废于元丰,而复于绍兴”,⑩绍兴二十六 年后,还有监修和提举之分。⑩另元丰时规定每 ①庞元英:《文昌杂录》卷二,中华书局,1985年。 ②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四。 ③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之三二,中华书局,1957 年。 ④谢维新:《古今合壁事类备要后集》卷一七,上海古籍出版 社,1992年。 ⑤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之三一。 ⑥金毓黻:《中国史学史》,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120 页。 ⑦《宋史》卷一百六十四《职官志》。 ⑧蔡崇榜:《宋代修史制度研究》,(台北)文津出版社,1991 年,第38页。 ⑨《明史》卷二百八十五《文苑传》,中华书局,1974年。 ⑩《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六。 ⑨费衮撰,骆守中注《梁溪漫志》卷一,三秦出版社,2004 年。 传承与革新:南宋历史编纂学的特点 修前朝国史,以翰林学士以上为修国史,余侍从 官为同修国史,庶官为编修官,实录以从官为修 撰,余官为检讨。南宋时国史、实录修撰官员的 任命偶有破例,如宁宗嘉定二年(1209),曾从龙 自起居郎兼检讨官除权侍郎,“从官为史讨,自此 光、宁《四朝史》,盖蜀人李心传氏所修,其阙漏不 可计”。⑦苏天爵也指出:“宋《中兴四朝史》诸传 尤少。”⑧但它们后来都成为元修《宋史》的主要 来源。《元史》卷一百五十六《董文炳传》载翰林 学士李粲奉诏招宋士至临安,董文炳谓其日: “‘国可灭,史不可没’,宋十六主有天下三百余 年,其太史所记具在史馆,宜悉收以备典礼。”乃 始”。①宋自真宗以来,史馆无专官,神宗命曾巩 为史馆修撰,典领撰修五朝史。南宋孝宗时,曾 命李焘、洪迈专修国史,不兼他职,前后共二十八 得《宋史》及诸注记五千余册,归之国史馆。故赵 年;宁宗亦命傅伯寿、陆游专任修史。②预修神哲 徽钦《四朝国史志》的吕祖谦曾论:“今之史院,编 修国史、实录、玉牒等官,往往亟拜亟罢,著作未 成,不免弃去,故作史不出一人之手,本末易以失 序,多所乖异,要不若久任之善也。”③尽管史无专 官有其弊端,在南宋还尤为明显,但当时所修实 录和国史所取得的成就却不应忽视。 首先看实录,高似孙论其为“史之基也。史 之所录,非藉此无所措其笔削矣!”④此种史书是 在一帝崩殂后,取其起居注、时政记、日录等记注 之作,年经月纬,汇而成编;其取材至繁,诏令章 奏,悉得入录,并于大臣名人书卒之下,略载事 迹,形如长编,以备史官采撰。北宋所修《太祖、 太宗、真宗、仁宗、英宗实录》分别是五十、八十、 一百五十、二百、三十卷;南宋所修《徽宗、钦宗、 高宗、孝宗、光宗实录》分别是二百、四十、五百、 五百、一百卷,《宁宗、理宗实录》分别有四百九十 九和一百九十册;南北宋都曾修撰的实录有《神 宗实录》三百卷(北宋三修、南宋二修),《哲宗实 录》一百五十卷(南、北宋各一修)。魏了翁曾论: “每惟祖宗实录,自东都以前凡一百六十八年,不 过一千余卷,而南渡以后,高宗、孝宗皇帝两朝实 录仅六十余年,遂至一千卷。”⑤的确如此,南宋仅 两朝实录就及北宋九朝之总和,数量和规模相差 悬殊,充分证明南宋历史编纂学的发达程度。 其次看国史,北宋所修分别是《三朝国史》 (太祖、太宗、真宗)和《两朝国史》(仁宗、英宗)。 南宋所修《四朝国史》计三百五十卷,元代袁桷指 出:“洪迈作神、哲、徽、钦《四朝史》,于时高宗在 德寿宫,多所避忌,立传亦有芜类,所宜刊削。”⑥ 危素论“太祖至徽、钦,列传至为赅备,至高、孝、 翼称“宋代国史,国亡时皆人于元。元人修史时, 大概只就宋旧本稍为排次”,并梳理出元人就宋 旧史另为编订之迹。⑨宋元之际对旧朝国史的有 目的地搜集,显示出中国文化传统中的历史传承 意识所具有的生命力。 上述历史编纂的丰富成果是官修史书制度 有效运作的具体体现,但南宋诸多学者对该制度 的利弊得失有所反思。孝宗时,周必大奏言:“前 朝国史虽是众人分撰。然当时案牍可以稽据,是 非可以询问,贵成一手,不至讹舛。南渡以来,文 籍残阙,往往搜求散佚,考证同异,若非参合众 智,深虑不相照应,柢牾者多。尝与众议分手撰 述,每遇一志一传成篇,并令在院官互相修润,庶 几首尾贯穿,体制归一,无思虑不周之患。乞降 指挥遵守。”⑩强调史学一家之言、别识心裁的可 贵,同时又结合具体形势倡导集体修史相互合作 的必要性,但最终还是落实到融会贯通及综合梳 理上,说明南宋史家对官修史书的认识愈加理性 ①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一三《权同修国 史》,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1年。 ②《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十。 ③引自《群书考索续集》卷三五。 ④高似孙:《史略》卷三,中华书局,1985年。 ⑤魏了翁:《鹤山先生大全集》卷一六《论实录缺文》,天津 图书馆2002年缩微品。 ⑥袁桷:《清容居士集》卷四一《修辽金宋史搜访遗书状》, 上海书店,1989年。 ⑦危素:《危太仆集・续集》卷九《书张少师传后》,吴兴刘 氏嘉业堂刻本。 ⑧苏天爵:《滋溪文稿》卷二五《三史质疑》,中华书局,1997 年。 ⑨详见赵翼撰,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卷二十三“宋史 多国史原本”条,中华书局,1984年。 ⑩《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八之五九。 /、之瓤。善 2010年第3期 和成熟。宁宗时,傅伯寿上疏言:“凡事有旧记 述,可不广取而参考乎?宜发明诏,广加求访。 ……下面要详细介绍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所采用 的更多是第一手材料即原始资料,因为南宋史家 本朝国史例皆无表,则岁月久远将无所考。 矢志著书,不仅为存信史,更重要的在警时人,所 以李焘、徐梦莘、李心传等人将离作者最近时代 的历史资料充分地加以吸收,从而将史学的鉴戒 功能发挥到极致,我们以《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为例加以说明。 至如天文、律历、五行最为深远,非素精者不能下 笔,宜精求其人。”①既论及国史修撰过程中史料 搜集的广博问题,也探讨了史表设置和物色撰写 专业志人选的重要性。 综上所述,南宋时官修史书既有次数不等的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二百卷,记宋高宗朝三 反复,也有贯穿各朝的系统梳理,还涉及对历史 编纂得失的多方位思考,蕴含了当时无数史官的 智慧和心血,也显示出南宋历史编纂中鲜明的传 承意识。 彰显时代特色的历史编纂及体裁创新 历史编纂的发展与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紧 密相关,史学家对于社会前途、命运的关注,以及 以史为鉴的诉求,很大程度上成为他们致力于历 史撰述的一个思想基础。南宋史家总结历史兴 亡,编纂突出时代内容的编年体史著,忧患意识 和鉴戒意识表现得尤为强烈。其中,李焘的《续 资治通鉴长编》,正文加举要、总目等,合计一千 零六十三卷。后人称之“据变复之会,乘岁月之 存,断自本朝,凡正史官文书,无不是正,就一律 也。而又家录野记,旁互参审,毫发不使遁逸。 ……虽然,公终不敢自成书,第使至约出于至详, 至简成于至繁,以待后人而已”。②该论道出李焘 著述的宗旨,不无启发意义。另如徐梦莘所撰 《三朝北盟会编》二百五十卷,所记自政和七年 (1117)海上之盟,迄绍兴三十一年(1161),上下 四十五年。凡宋、金通和用兵之事,悉加铨次,年 经月纬,本末俱悉。徐氏《自序》言:“辞则因元本 之旧,其事则集诸家之说,不敢私为去取,不敢妄 之褒贬,参考折衷,其实自见。”③就历史编纂角度 而论,这两部史书加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与 《资治通鉴》存在着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因对编 年体的运用与完善方面《资治通鉴》做得尤其成 功,给后世史家采用编年加以叙事带来直接而又 强有力的影响;但与《资治通鉴》主要利用正史资 料不同,《续资治通鉴长编》、《三朝北盟会编》与 蕊 十六年史事,以国史、日历为主,而参以稗官、野 史、家乘、志状、案牍奏议、百司题名。此书记事 之详实,以建炎元年(1127)记载为例,单所谓的 “春正月之事”就有三十五页,内容极其丰富。更 重要的在于作者李心传不仅对建炎改元详加说 明,而且就“以元加春,盖亦窃取春秋之义”给予 深刻阐发,说明南宋史家深受理学思想的影响, 将儒家正统观贯穿于历史编纂之中。其后,介绍 了赵构的简历,称康王虽乃韦贤妃之子,但于书 中并不称韦氏为皇后,对此作者做了解释,强调 其贯彻实事求是叙事原则的宗旨,可见尽管李氏 此前要求历史编纂中要重视儒家的纲常伦理,但 如实记载客观历史同样重要,反映出作者辩证的 历史编纂态度,难能可贵。此后,李心传以“金人 人犯”为切人点剖析“金”之来历,考证意味颇浓; 又借康王使金之事,引《金太祖实录》、洪皓《松漠 纪闻》、张汇《节要》、钟邦直《旧帐行程录》、赵良 嗣《奉使录》、马扩《茅斋自叙》、史愿《金人亡辽 录》等史料对辽、金之际史事进行考辨。之后,记 童贯谋辽之事,其中引《钦宗实录・童贯附传》、 郑昂《后史》、熊克《中兴小历》、王称《东都事 略》、《三国谋谟录》等证明童贯拥马植以归恐误, 相较于后世严密的考证法毫不逊色,至于联金灭 辽之事也记载得极为翔实。凡此,还体现出作者 对宋辽金之际历史大势的不凡见识:首先,李心 传将三个政权的对立斗争作为开篇之局而发大 ①《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八之六十。 ②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一九三《经籍考》二0,中华书局, 1986年。 ③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自序》,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年。 传承与革新:南宋历史编纂学的特点 量的篇幅来谈,说明作者对这个时期历史局势的 发端有清楚的认识;其次,反映出作者对各政权 相互关系发展演变的历史脉络有清晰的把握;再 则,通过丰富的材料梳理辽、金的历史发展线索, 形式融为一体即“纲目体”。梁启超认为,用纲目 体,最为省事。顶格一语是正文,是断案,不过四 五百字。下加注语,为自己所根据的史料,较正 文为多。此法很容易,很自由。做得好,可以把 自己研究的结果,畅所欲言,比前法方便多了。 彰显出作者将各民族政权的历史置于相同条件 下进行考察的平等态度,不无意义。 南宋时期还是修撰体制不断完备,历史编纂 虽文章之美不如前法,而伸缩自如,改动较易,又 为前法所不及。④梁氏从编纂学的角度阐述《通 本身从内容到形式都进入更加成熟的阶段。由 《资治通鉴》派生而出的袁枢的《资治通鉴纪事本 末》,以及朱熹的《资治通鉴纲目》,各为中国史学 独创一格,出现了二种新史体——纪事本末体和 纲目体,标志主要史书体裁“第三极”的形成。南 宋时杨万里曾道:“予每读《通鉴》之书,见事之肇 于斯,则惜其事之不竟于斯,盖事以年隔,年以事 析,遭其初莫绎其终,揽其终莫志其初,如山之 峨,如海之茫,盖编年系日,其体然也。”①同时代 的袁枢,不仅看到编年之法,一事而隔越数卷,首 尾难稽;同时也看到纪传之法,一事而复见数篇, 宾主莫辨,故区别《通鉴》所载之事而贯通之。所 谓“区别其事”,是变纪年为中心成纪事为中心, “贯通之”,指贯通所记之事,详叙其始终,这就使 得所记之事前后始末,一览了如,将纪传和编年 两种体裁有机地融合为一。章学诚认为,本末之 为体,因事命篇,不为常格,文省于纪传,事豁于 编年,而后能起讫自如,无一言之或遗而或溢。② 南宋后史家遂相沿袭,尤其是明、清两代踵作颇 多。 宋孝宗乾道年间,朱熹及门人赵师渊因司马 光《通鉴》、《通鉴目录》、《举要历》及胡安国《举 要历补遗》四书,别为义例,兼采他书,草成《资治 通鉴纲目》五十九卷。“大书以提要,分注以备 言”是其基本体例。“纲”仿《春秋》,以大字简叙 总括提要,寓褒贬于笔墨之中;“目”效《左传》,以 分注形式逐条详述细节。“分注”内容广泛,“有 追原其始者,有遂言其终者,有详陈其事者,有备 载其言者,有因始终而见者,有因拜罢而见者,有 因家世而见者。……使夫岁年之久近,国统之离 合,辞事之详略,议论之同异,通贯晓析,如指诸 掌”。③实际上它将编年、纪传、纪事本末、史评等 鉴纲目》的优劣得失,不无参考价值。 《通志》与《文献通考》的“会通”之义 南宋乃至元初的一些史家,为总结历代正反 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以资借鉴,力图通过通史的编 纂来彰显历史发展变化的轨迹,故有《通志》、《文 献通考》等作品的涌现。二书体现了作者继承司 马迁著通史的传统,但与其又有差异,那就是司 马迁讲通古今之变,郑樵和马端临欲集天下为一 书,侧重于历史编纂的角度。《通志・总序》强调 “会通之义大矣哉!然大著述者,必深于博雅,而 尽见天下之书,然后无遗恨。自《春秋》之后,惟 《史记》擅制作之规模,不幸班固非其人,遂失会 通之旨,司马氏之门户,自此衰矣!”在此,郑樵以 博雅为基础纵论会聚各种文献的意义,探究贯通 古今以确立著史格局的价值。此外,郑樵对历史 著作中的褒贬书法给予否定,虽然对史论的全盘 否定未必妥当,因为它忽视了历史认识主体所应 发挥的职能,但值得肯定的是郑樵对同时代学者 专注褒贬的“春秋”笔法所带来的弊端有清醒的 认识。郑樵还对史表功能高度重视,“《史记》一 书,功在十表,犹衣裳之冠冕,木水之有本源”。 对纪传的取材和设置及其宗旨也有明确的认识, 一些类传的设置反映出撰者对客观历史的某些 独到见解。 ①杨万里:《通鉴纪事本末・叙》,上海商务印书馆,1929 年。 ②章学诚著,仓修良编注:《文史通义》内篇一《书教下》,浙 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 ③朱熹:《资治通鉴纲目・序》,《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 七五,上海书店出版社,1989年。 ④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外二种),河北教育出版社, 2000年,第185、253页。 厶之辩I墨2010 ̄g3期 但《通志》最有价值的部分还是其二十略,这 是郑樵对“会通之义”强调并付诸实践的具体成 果。如其论“臣今总天下之大学术,而条其纲目, 名之日略,凡二十略。百代之宪章,学者之能事, 察,如“复姓”,郑樵认为“有中国之复姓,有夷狄 之复姓。中国之复姓所以明族,有重复之义,二 字具二义也,以中国无衍语,一言见一义。夷狄 多侈辞,数言见一义,夷狄有复姓者,侈辞也,一 言不能见一义,必假数言而后一义具焉。其于氏 也,则有二字氏,有三字氏,有四字氏。其于音 也,则有二合音,有三合音,有四合音。观译经润 文之义,则知侈辞之道焉”,此论断基本能够成 尽于此矣。其五略,汉、唐诸儒所得而闻;其十五 略,汉、唐诸儒所不得而闻也”。其中《氏族》、《六 书》、《七音》、《都邑》、《草木昆虫》五略,为旧史 所无,撰者在综合、损益前人成果的基础上,突破 了以往史书记述典章制度的藩篱。以《氏族略》 为例,不仅是作者对自己深入研究成果的提炼, 还体现出明确的编撰旨趣,“今此书……帝王列 国世系之次本之《史记》,实建国之始也。诸家世 系之次本之《春秋世谱》,实受氏之宗也。先天子 而后诸侯,先诸侯而后卿大夫士,先卿大夫士而 后百工技艺,先爵而后谥,先诸夏而后夷狄,先有 纪而后无纪,绳绳秩秩,各归其宗。……臣旧为 《氏族志》五十七卷,又有《氏族源》、《氏族韵》等 书,几七十卷。今不能备,姑载其略云”。就编纂 角度而论,该略资料丰富,结构合理。前面部分 是具体的介绍,不仅有传统的经史著述所涉及的 姓氏资料,而且子部书籍乃至各种谱牒都是其采 编的对象,如“以字为氏”考林氏“鲁有林放,仲尼 弟子。齐有林阮,见《说苑》。林类见《列子》,林 回见《庄子》”①等,末尾部分则是对姓氏所体现 的规律进行的总结,即“同名异实、改氏、改恶氏、 汉魏受氏、变夷、变于夷、别族、避讳、音讹、省文、 省言、避仇、生而有文等十三类”,②前后呼应、详 略得当。该略还有几个特点,一是对谱牒在不同 历史阶段作用的分析相当准确,《氏族略・序》论 及“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 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自五季以来, 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故其书散佚而其 学不传”;郑樵从历史变迁的角度对姓氏之别进 行的分析也非常到位,“姓所以别婚姻,故有同 姓、庶姓之别。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 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三代之后,姓氏合而为 一,皆所以别婚姻,而以地望明贵贱”,反映出作 者历史演变的进步观念。《氏族略》的第二个特 点是用合理的方法从音韵的角度对姓氏加以考 立。第三个特点是《氏族略》中不仅有“夷狄之 国”、“夷狄大姓”、“代北复姓”、“代北三字姓、代 北四字姓”等章节,而且其论少数民族“狄氏,周 文王封少子于狄城,因氏焉。或言成王封母弟孝 伯于狄城”,“祁姓,黄帝之后,世居翟地”等,这是 民族重新组合时期历史学者对民族形成的一种 颇有意味的论述。最后一个特点就是郑樵实事 求是的治学精神。“以字为氏・周人字”部分述 林氏,“谓王子比干为纣所戮,其子坚逃长林之 山,遂为氏。按古人受氏之义,无此义也。林氏 在唐末为昌宗,而特详著,岂林宝作《元和姓纂》 故尔?著书之家,不得有偏狗而私生好恶,所当 平心直道,于我何厚,于人何薄哉。”④郑樵又论 “唐家有天下,必欲世系详明。然自成纪令之后,信 以传信;自成纪令之前,疑以传疑。盖谱牒之家,信 疑相半”。故《氏族略》不仅因建立在作者本身对氏 族问题深入研究的基础之上,因而在资料上具有很 高的价值,而且在方法论上也有其可取之处。 至于《文献通考》,除马端临在《序》中强调典章 制度史研究的意义,关于编纂原则,作者也有具体 的论述,“自天宝以前,则增益其事迹之所未备,离 析其门类之所未详;自天宝以后,至宋嘉定之末,则 续而成之”。同时作者对该书的创新之处也做了特 别交待,“日经籍,日帝系,日封建,日象纬,曰物异, 则《通典》元未有论述,而采摭诸书以成之者也”,这 是作者拓展典章制度研究新领域以及采摭众书实 现“会通之义”的具体体现,作者对“文献”之意的表 述也具有代表性。然如时人所论,马端临“知前代 ①③郑樵:《通志二十略・氏族略第三》,中华书局,1987 ②《通志二十略・氏族略第六》 传承与革新:南宋历史编纂学的特点 之典章,识当世之体要,以所见闻著为成书。凡于 治道有关者,无不彪分汇列,井井有条,治国安民, 特举而措之耳。此可谓济世之儒、有用之学。”①作 于理财,所以内而条例司,外而常平使者,所用皆苛 刻小人,虽助役良法,亦不免以聚敛亟疾之意行之, 故不能无樊,然遂指其法为不可行,则过矣”;又评 青苗法,“元裙初,温公入相,诸贤并进用,革新法之 者识当世之体要,做有用之学问可在各考中的论断 体现得尤为突出,从《封建考》后论中我们具体看马 端临历史论断的价值。作者继承并发展了唐代柳 宗元和北宋苏洵二人的观点,指出“时不唐虞,君不 尧舜,终不可复行封建。谓郡县之法出于秦而必欲 病民者如救眉燃,青苗、助役其尤也。然既日罢青 苗钱,复行常平仓法矣,未几而复有再给散出息之 令,而其建请乃出于范忠宣。至于役法,则诸贤之 是熙宁而主雇募者居其半,故差、雇二者之法,杂然 易之者,则书生不识变之论也”,强调历史发展的不 可逆性;另一方面,就具体的历史条件分析具体问 题,“夫置千人于聚货之区,授之以挺与刃,而欲其 不为夺攘矫虔,则为之主者必有伯夷之廉,伊尹之 义,使之靡然潜消其不肖之心而后可。苟非其人, 则不若藏挺与刃,严其捡制,而使之不得以逞。此 后世封建之所以不可行,而郡县所以为良法也”;更 有价值的在于作者从历史方法论的高度所作的总 结,“今其公心、良法一不复存,而顾强希其美名以 行之,上则不利于君,中则不利于臣,下则不利于 民。而方追咎其不能力行,此书生之论,所以不能 通古今之变也。” 在《文献通考》卷一《田赋考》中,针对王莽妄图 恢复井田制之举,马端临在前人论述的基础上进一 步加以发挥,指出自秦废井田之后,后之君子每慨 叹世主不能复三代之法,以利其民,而使豪强坐擅 兼并之利,其说固正矣,然“井田未易言也。田土之 肥瘠所当周知也,民口之众寡所当周知也,民务农 之勤怠又所当周知也,其民之或长,或少,或为士, 或为商,或为工又所当周知也。为人上者必能备知 间里之利病,详悉如此,然后授受之际可以无弊”, 而且“沿袭既久,反古实难。欲复封建,是自割裂其 土字,以启纷争;欲复井田,是强夺民之田产以召怨 嵩,书生之论所以不可行也”,②彰显作者对力图开 历史倒车恢复井田制的复古思想的一种批判精神。 对北宋王安石变法的相关措施,马端临也能实事求 是地加以评价。在卷十二《职役考》中,作者指出司 马光“募人充衙前”之奏,其实就是熙宁之法所要执 行的内容,“既日募,则必有以酬之。此钱非出于 官,当役者合输之,则助役钱岂容于不徵?而当时 诸贤论此事复断断不可,何也?盖荆公新法大概主 并行;免役六色之钱,仍复徵取。然则诸贤虽号为 革新法,而青苗、助役之是非可否,胸中盖未尝有一 定之见,宜熙、丰之党后来得以为辞也。”( 强调青苗 法和助役法本身符合时代的需要,但因用人不当, 导致措施的变形和走样,这个观点,与当今学者的 认识并无二致,其观点具有相当的进步性。 总体而言,南宋历史编纂学的内容极其丰富, 故难以在一篇文章中对方方面面都加以论述,因此 只能通过几个特点的分析以彰显南宋历史编纂学 发展所取得的成就。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责任编辑:黄晓军 ①马端临:《饶州路抄白》至治二年(1322),《文献通考》卷 ②《文献通考》卷-gq:十五。 ③《文献通考》卷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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